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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


资金的安排使用。今年我市市级财政预算再就业资金110万元,现已到位;省级拨付再就业资金520万元,其中:127万元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393万元分别拨付到了市、县(区)再就业资金专户,并按有关规定投入使用。为保证再就业资金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专款专用的政策依据,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我市实际拟定了《云南省丽江市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丽财社〔今〕79号)。  

  (九)加强对再就业政策的广泛宣传。我市自4月20日开始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以来,通过电视、报刊、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政策咨询等各种方式加强了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开展了“再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同时,深入到林业工程公司、黑白水林业局等下岗失业人员相对集中的企业开展政策咨询。全市有5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接受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19000多份。编发了6期《丽江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专报》。  

  九、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  

  今年2月成立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积极开展全市深化国企改革中企业内退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代缴、工资发放等各项服务工作。今年已托管6户企业372名内退职工劳动保障事务。发放基本生活费1306384.89元。为687名退离休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273431.79元,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61830.00元。为372名内退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247342.80元,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33480.00元。为372名内退职工缴纳养老保险330956.19元,为新华纸厂47名内退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13167.00元。  

  管理内退职工档案370份。代办内退职工退休手续7人。为龙威房地产公司代发拖欠民工工资1222608.69元。  

  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国企改革,获得了社会各届的好评。  

  十、基金监督工作。  

  按照省厅基金监督处今年工作安排布暑,积极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为防止监督走过场流于形式,注重跟踪落实,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运营、管理的规范操作和安全完整。  

  一季度开展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市检查组对永胜、华坪、宁蒗三个县进行了抽查,省检查组对市直和原丽江县作了检查指导。针对省、市的

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华坪县医保中心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很快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同时全市各县几项基金收入户月末做到了零存款。通过整改,及时向省基金监督处上报了整改情况。  

  协助省劳动保障厅审计小组对市就业局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了审计反馈意见,并对审计中发现的会计操作不规范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协助指导使其规范完善。开展了“清查规范失业保险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工作。按照要求组成了两个检查小组对全市100%的面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操作不规范、不完善的作了现场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更正意见。协助省审计厅对市就业局和原丽江县就业局2002年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再就业资金进行了审计。  

  对东骏药店窃取参保人员医保资金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同时对全市各县进行了一次定点医院、零售药店的大检查,收到了积极的效果,得到了省厅的肯定,并在全省基金监督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组织审计小组成员相继对永胜县、原丽江县医保、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进行了离任审计,并按规定下发了“审计意见书”。通过审计规范了会计操作,同时对原丽江县违规借出的10万元养老金责令年内追回。为增加社会监督透明度和方便广大群众举报,全市各县开通的举报电话均上了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十一、计划工资工作。  

  今年计划工资工作围绕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尽力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全市企业改革,不断探索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加强宏观调控,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控制在国家宏观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工资增长水平进行宏观调控,使企业工资的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经省厅批准,发布了丽江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准线为10%,上线为16%,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指导5户企业进行了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坚持了《企业工资总额提取发放管理手册》审签制度,基本达到省厅考核要求;按照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要求企业普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在3户企业中开展了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及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试点,认真执行全省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开展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原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按规定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度或工资集体协商。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十五”计划执行中期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通过调查评估,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十五”计划的顺利完成提出了努力的方向。  

  十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今年职业技能培训1836人,鉴定合格1678人,完成计划1500人的122%,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427人: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培训456人,鉴定合格412人,发证412人;完成社会化人员培训1380人,鉴定合格1266人。今年对中药行业三个工种进行了鉴定考核,拓宽了鉴定工作面。鉴定工作无违章、无投诉。完成9个技校对我市招生50人的工作。  

  从今年9月—12月,筹备组织了全市首届烹饪职业技能竞赛,通过此次活动,取得了宝贵的竞赛组织经验,对下一步我市开展此类活动奠定的基础。  

  十三、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与信访工作。 

   全年新签订劳动合同182人,续签87人,转移劳动合同98人。年内配合市工会等相关部门到企业进行宣传,指导签订集体合同8户,全市共完成125户。继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年内与工会、经贸委协同到企业协调活动6次。   

  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年内共受理仲裁案件26起,其中:仲裁裁决4件,调解11件,其他方式处理2件,基层调解9件。已处理的案件中有3件因被诉方或申诉方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维持仲裁决定,仲裁工作真正做到了公正、公平。   

  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把劳动信访作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一个窗口,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年内共收来信201件、接待来访1497人次,其中:处理集体上访12批,

涉及人员404人,对每一信访人员都作了认真回复,对来访人员说之以情,告知以政策。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从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上和各项社会保险的续接上做好衔接协调工作,并深入到改制企业做了宣传解答。  

  十四、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  

  今年紧紧抓住劳动保障法制监察工作的要点,始终坚持对劳动者保障方面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全面的促进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认真开展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全市参加年审的单位有724户,涉及劳动者人数3.6万人,年审合格率达到70%。通过年审纠正了部份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增强了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  

  (二)在完成各种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针对一些还很不规范的企业进行突查:一是清理整顿宾馆、酒店80户,旅行社35户的用工行为,新增参加养老保险人数905人,追回养老保险欠费150万元。二是为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点对63户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涉及劳动者1646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200万元。三是立案处理违法案件59件,结案率达到99%,追回多领养老金0.6万元,追回窍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1.7万元。  

  (三)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检查。一是认真做好“元旦”、“五一”、“国庆”节日期间不稳定隐患的排查工作,在“五一”期间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金沙江林业工程公司等22个单位调查研究,召开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排查隐患,做好政策的解释和说服工作。二是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分成9个组对194户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全市共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33份,补签劳动合同546份,补签集体合同18份。并召开全市的检查情况汇报会;三是开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专项检查。对非法中介机构及违反规定介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四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检查。针对丽江东骏大药房连锁二店员工窃取参保人员医疗保险金的事件,对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定点医院47家、定点零售药店44家。  

  把维护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为维护农民进城务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五、立足本地实际,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积极参与国企改革工作,认真进行政策研究,积极筹措资金,顺利解决了许多“老大难”企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创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先例,成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接收改制企业内退人员进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管理,使我市国企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积极的成果。  

  (二)为积极推动丽江市“二次创业”,促进我市个私经济的发展,为个私经济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出台了《丽江市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办法》。  

  (三)盘活内部国有资产,对原地区粮油食品加工厂实行关闭,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执行政策到位,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政府未投入资金的情况下,建成2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圆满解决原粮油食品加工厂职工安置问题,创造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为增加市职工培训中心的活力,减轻财政负担,与西南林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以联合办学的方式,多方位开展培训,承担我市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在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使职工培训中心充满勃勃生机。  

  (五)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探索一条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新路子,同时使我市离退休职工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我局在经过深入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社会保险局有限的场地,建立“丽江市夕阳红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  

  (六)为提升丽江作为国际知名旅游城市的饮食文化水平,弘扬丽江民族饮食文化,使丽江的旅游业提质增效,成功举办首届丽江市烹饪技能竞赛。对交流烹饪技术,提高厨艺水平,推出烹饪新秀,激发全市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通过此次烹饪竞赛,拟建

立丽江市烹饪协会,由行业协会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以维护我市的社会经济稳定。  

  (七)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农村养老保险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  

  (八)根据我市企业状况,为企业解困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制定热点、难点问题应急预案,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维护我市社会经济稳定做出突出成绩。  

  十六、其他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学习,注重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自身素质的提高,严格学习制度,继续开展“三个建设”工作,完善“三优”文明窗口工作标准。加大了政务公开、制度上墙的工作力度。凡是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的窗口部门,对办事流程上墙公示,并实行首问责任制,体现了公开、便捷的宗旨。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开辟《丽江日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之窗”,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编写劳动保障信息30期。  

  (三)为确保“非典”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搞好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的安排布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严肃党纪政纪的紧急通知》中六项纪律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讲科学的高度充分认识“非典”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迅速成立了局“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签订了《丽江地区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责任书》,并与各科室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非典”防治工作落实。同时毫不放松劳动保障的各项业务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坚守岗位,努力工作,结合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八条禁令”,严明纪律,顾全大局,做到防治“非典”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存在的问题  

  (一)各区(县)不同程度财政困难,医疗保险资金缺口严重。今年财政拖欠全市医疗保险资金1353万元(其中:宁蒗、华坪两县医疗保险采取财政拨付包干使用办法)。困难企业离休人员费用6000元/人(财政解决8户21人除外),难以收缴。  

  (二)各项社会保险工作量成倍增长,人员编制不足,手工半手工操作无法达到客观实际工作及省厅要求,个人帐户缺乏专人管理和数据安全维护,从而在建帐、记帐、输入微机的基础工作中仍存在不及时,急需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  

  (三)随着我市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入,需要进入劳动保障代理处托管的职工还会大量增加,私营、个体医疗保险业务代办将增加工作量。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国企改革内退职工的各项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关心,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确保内退职工各项费用按时拨付到位。  

  (四)基本养老保险金收不抵支,确保工作压力增大。  

  (五)企业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情况日益增多。养老保险欠缴20户,预计累计欠缴养老保险金2542万元;预计累计欠缴失业保险98万元。  

  (六)由于办公经费、业务费严重不足,使社会保险机构在经办业务时常遇到诸多不便(电话欠费停机、办公用品短缺),在硬件配套设施方面更是处于全省落后状态。  

  (七)部份单位领导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认识不足,开发公益性岗位难度较大,安排“4050”人员再就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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