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履职能力与履职资格不相适应的原因及对策
高素质人才匮乏,扩大检察官的有效来源;采取政法机关内部交流、向社会公开招录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等方式补充进检察机关,解决检察官资格问题;加大检察官内部人员交流的范围,使检察机关的人员始终保持进出平衡,在人员上不发生大的“断层”;继续保持检察机关“师傅制”“搭档制”等光荣传统,并形成一种人事管理制度,新同志到检察机关安排在独立的工作岗位后,要指定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作为搭档,在工作实践中言传身教、互助、互补,真正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并形成相对稳定的格局。
《检察官履职能力与履职资格不相适应的原因及对策(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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