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中新闻媒体的角色功能分析
为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家相继制定或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建立了相应的机构。与此同时,新闻媒体在此方面也起着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并成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舆论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利器。
新闻媒体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舆论监督,因为“新闻天生具有监督的功能”。马克思说“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公众的捍卫者……是无处不在的眼睛”。近年来,随着社会环境的日渐宽松,随着媒体业的迅速发展,作为新闻媒体主要功能之一的舆论监督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日益凸现出其强大的影响力。
所谓舆论监督?概括讲,新闻舆论就是针对社会上某些组织或个人的违法违纪、违背民意的不良现象及行为,通过报道进行曝光和揭露,抑恶扬善抨击时弊,以达到对其进行制约的目的。
舆论监督有何作用?“不怕你通报,就怕你见报”,就是人们对舆论监督作用的一种形容。具体说,舆论监督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
(1)震慑不法分子。因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造假售假,以劣充优等违法行为,大多具有隐蔽性、欺骗性,违法者最怕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成为千夫所指的丑闻。新闻媒体一旦曝光,很有可能使这些阴暗的行为者被绳之以法。
(2)促使有关部门依法办事,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虽然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没有强制力,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却具有事实公开,传播快递,影响广泛,揭露深刻,导向明显等特性和优势,由此在社会中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它能够迅速地将人们的注意力聚焦,引起政府高度重视,促使市场执法机关秉公办事,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或个人及时依法严惩。2004年3月份,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了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有关部门迅速介入,遏制了劣质奶粉在农村市场扩散势头,进一步净化了奶业市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新闻监督成本较低,有利于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往往依靠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到有关机构,如到消协投诉;二是依靠法律手段;三是依靠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相比而言,对消费者来说,舆论监督的成本比较低。如消费者到一家商场买了一双劣质皮鞋,他到有关机构投诉,但可能面临“门难进,脸难看”的情况,也可能面临工作人员推诿的情况,维护自己的权益耗时耗力。如果他在有关机构能解决问题不力的情况下,虽然可以依靠法律手段,但是从起诉立案到出庭。对于一个普通消费者而言,需要的成本可能远远超过一双皮鞋的成本。相比之下,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提醒其它消费者,在该商场购物时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传播导向功能——引导、影响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帮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知情权,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
新闻媒体具有传播迅速,影响广泛,导向强等特点,并对人们的衣食住行和行为可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在这一方面,新闻媒体可以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消费者对自己的权益有所了解并增强自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新闻媒体可能通过消费者知识的宣传,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的消费;新闻媒体还可以发布商品信息,让消费者增加选择余地,如此等等。简言之,就是通过新闻媒体的传播,让更多的消费者对自己的知情权有更多的了解,从而尽量避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
三、谨防新闻媒体功能的“异化”。
在这里,新闻媒体角色功能的“异化”,是指舆论监督被“乱用滥用”及导向不正确。
在我们国家,舆论监督真正发挥作用,时间较短。如果说1994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成功开播,标志着舆论监督的真正起步,算下来只有十年功夫。十年时间,弹指一挥间。舆论监督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折射出整个社会的舆论监督环境的宽松及公民心理的逐渐成熟。但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至今尚无制定专门的《新闻法》,因而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界定、保护或制约尚处在初始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