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调研报告
小,投资密度小,辐射带动能力差;有的项目实际投入与立项规模不符,甚至相差几倍:有的仅是租赁了一处厂房,弄上一些陈旧设备,便号称是投资上千万或几千万的项目,致使重点项目名不副实。出现这种情况,反映某些单位注重项目数量、轻视项目质量以及被动应付的消极态度。
三、几点建议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没有大投入,就没有大产出。项目是加大投入的有效载体,没有项目,投入就无从谈起;没有大项目,就难有大投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既是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财源建设、解决财政紧张问题、实现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抓住了重点项目建设就等于抓住了加快发展的关键。实施“工业立区”战略三年来,我区经济发展有了较大改观,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部门都引进了一批大项目,为今后经济的快发展、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与其它兄弟县市区及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不论是项目数量、还是项目质量,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对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增进“项目就是财源,项目就是后劲”和“只有大项目,才有大发展”的共识,一切从“工业立区”的发展思路出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快马加鞭,再掀招商引资的新高潮,再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新高潮,真正把重点项目建设这篇文章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二)监管措施再强化。一是提升重点项目管理标准。要立足“突出重点、重点突出和集中力量办重点、办大事”的原则,结合项目的规模大小、科技含量、市场前景、财政贡献、安置就业等指标,对现有50个重点项目重新进行一次审查和筛选,进一步提高和优化重点项目群体的质量和档次,升华重点,避免浪费,集中全力重点抓、抓重点。二是继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为充分发挥项目重点管理效能,建议继续推进和完善重点项目进入、退出制度;对于新引进和新上的好项目、大项目,要及时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对于建设速度慢、效益差、圈而不建的项目,要坚决调出重点管理的范围,并视其情况取消各种优惠政策和待遇,支持、保护建设大项目的积极性。三是加大跟踪服务力度。既要抓好大项目的引进工作,又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投产工作,着力解决重引进、轻建设的问题,使其早运营、早见效。在具体工作中,除应加大投产运营项目在考核中的比重外,对建成、投产运营的重点项目要像引进项目工作那样,建立和推行监管制度,强化跟踪服务,真正使重点项目建设带来实效。四是进一步膨胀重点项目群体。在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工作中,要把不断增加重点项目数量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继续加大实施“一号”工作的力度,着力引进和建设大、高、外项目。重点面向欧洲,主攻日韩,瞄准长三角、珠三角,围绕大企业、大财团和战略投资者作文章,由“招商”转向“选商”,千方百计膨胀重点项目群体。
(三)发展环境再优化。近年来,我区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努力,特别是区行政审批中心的建立和区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对重点项目实行挂牌管理,实行重点保护,都收到了很好效果,但从调查中了解的情况看,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现阶段政策优惠的吸引力正逐渐弱化,既便有吸引力也仅存在于项目的引进环节。项目一旦建成投产,更关注的是以税赋、规费、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平竞争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空间。为此,一是狠抓服务到位。要继续和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全面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尤其是要强化区行政审批中心的职能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定期考核和评议制度,对那些承诺不服务,说到做不到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强力推行集中审批,彻底解决职能部门授权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工作。重点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要教育好群众,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与村(居)民之间的各类矛盾,更要未雨绸缪,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好遗留问题,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速度,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议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通过检查,对破坏发展环境,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借机刁难投资者,失职渎职,严重丧失职业道德,败坏党委、政府形象的极少数干部,坚决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绝不姑息迁就。四是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坚持一年四季搞“严打”,露头就打,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那些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时刻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切实为项目业主和企业保驾护航,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领导力量再加强。一是强化调度检查。继续坚持一月一调度制度,做到既要主要领导参加调度,又要调度主要领导;既要调度项目单位,又要调度包保责任人;既要听取书面汇报,又要查看项目现场。通过调度检查,做到及时了解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典型。二是强化包保责任制。在明确重点项目标准的同时,进一步明确重点项目的开工日期、投资数额、形象进度和竣工时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不成任务不收兵、不换将,真正把包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激励约束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核、半年总结、年终总评”制度,严格考核,奖罚分明,说到做到,特别是要将考核结果与项目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包保责任人的政绩考核、选拔任用挂起钩来,用政绩说话,评政绩用人。四是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委员会职能。由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对每一个项目进行一次排查,有哪些手续尚未完善,协调各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尽快兑现各项优惠政策和“四个一切 《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调研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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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几点建议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没有大投入,就没有大产出。项目是加大投入的有效载体,没有项目,投入就无从谈起;没有大项目,就难有大投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既是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财源建设、解决财政紧张问题、实现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抓住了重点项目建设就等于抓住了加快发展的关键。实施“工业立区”战略三年来,我区经济发展有了较大改观,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部门都引进了一批大项目,为今后经济的快发展、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与其它兄弟县市区及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不论是项目数量、还是项目质量,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对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增进“项目就是财源,项目就是后劲”和“只有大项目,才有大发展”的共识,一切从“工业立区”的发展思路出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快马加鞭,再掀招商引资的新高潮,再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新高潮,真正把重点项目建设这篇文章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二)监管措施再强化。一是提升重点项目管理标准。要立足“突出重点、重点突出和集中力量办重点、办大事”的原则,结合项目的规模大小、科技含量、市场前景、财政贡献、安置就业等指标,对现有50个重点项目重新进行一次审查和筛选,进一步提高和优化重点项目群体的质量和档次,升华重点,避免浪费,集中全力重点抓、抓重点。二是继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为充分发挥项目重点管理效能,建议继续推进和完善重点项目进入、退出制度;对于新引进和新上的好项目、大项目,要及时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对于建设速度慢、效益差、圈而不建的项目,要坚决调出重点管理的范围,并视其情况取消各种优惠政策和待遇,支持、保护建设大项目的积极性。三是加大跟踪服务力度。既要抓好大项目的引进工作,又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投产工作,着力解决重引进、轻建设的问题,使其早运营、早见效。在具体工作中,除应加大投产运营项目在考核中的比重外,对建成、投产运营的重点项目要像引进项目工作那样,建立和推行监管制度,强化跟踪服务,真正使重点项目建设带来实效。四是进一步膨胀重点项目群体。在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工作中,要把不断增加重点项目数量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继续加大实施“一号”工作的力度,着力引进和建设大、高、外项目。重点面向欧洲,主攻日韩,瞄准长三角、珠三角,围绕大企业、大财团和战略投资者作文章,由“招商”转向“选商”,千方百计膨胀重点项目群体。
(三)发展环境再优化。近年来,我区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努力,特别是区行政审批中心的建立和区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对重点项目实行挂牌管理,实行重点保护,都收到了很好效果,但从调查中了解的情况看,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现阶段政策优惠的吸引力正逐渐弱化,既便有吸引力也仅存在于项目的引进环节。项目一旦建成投产,更关注的是以税赋、规费、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平竞争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空间。为此,一是狠抓服务到位。要继续和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全面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尤其是要强化区行政审批中心的职能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定期考核和评议制度,对那些承诺不服务,说到做不到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强力推行集中审批,彻底解决职能部门授权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工作。重点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要教育好群众,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与村(居)民之间的各类矛盾,更要未雨绸缪,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好遗留问题,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速度,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议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通过检查,对破坏发展环境,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借机刁难投资者,失职渎职,严重丧失职业道德,败坏党委、政府形象的极少数干部,坚决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绝不姑息迁就。四是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坚持一年四季搞“严打”,露头就打,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那些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时刻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切实为项目业主和企业保驾护航,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领导力量再加强。一是强化调度检查。继续坚持一月一调度制度,做到既要主要领导参加调度,又要调度主要领导;既要调度项目单位,又要调度包保责任人;既要听取书面汇报,又要查看项目现场。通过调度检查,做到及时了解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典型。二是强化包保责任制。在明确重点项目标准的同时,进一步明确重点项目的开工日期、投资数额、形象进度和竣工时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不成任务不收兵、不换将,真正把包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激励约束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核、半年总结、年终总评”制度,严格考核,奖罚分明,说到做到,特别是要将考核结果与项目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包保责任人的政绩考核、选拔任用挂起钩来,用政绩说话,评政绩用人。四是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委员会职能。由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对每一个项目进行一次排查,有哪些手续尚未完善,协调各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尽快兑现各项优惠政策和“四个一切 《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调研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