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首届文字速录技能竞赛参赛细则
一、速录技能比赛评比细则
1、比赛项目:文字看打速录、声音听打速录
2、比赛形式:个人赛
3、比赛内容:每个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看打和听打速录,现场操作完成后,由裁判进行评分。
(一)看打
总体要求:
看打比赛将提供3000字材料,试卷统一印制A4纸上,选手将内容快速输入到电脑中。
竞赛程序:
1、发放试卷,试卷装在信封中(不封口),参赛选手不得擅自将试卷从信封中取出。由监考人员发布命令取出试卷并将试卷放于稿件架上。
2、所有参赛选手准备完毕后,由监考者发布命令开始录入,同时开始计时。
3、比赛过程中,监考人员在比赛进行到5分钟、10分钟和14分钟时分别向参赛选手报告剩余时间,比赛时间结束时,所有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录入及时存盘,按比赛要求离开赛场。
(二)听打
总体要求:
以声音文件的形式由专用电脑统一播放,选手将听到的内容快速输入到电脑中,听打的声音文件播放时间为20分钟。
竞赛程序:
1、所有参赛选手准备完毕后,由监考者播放录音或录像比赛开始。
2、录音或录像播放完毕后,提示参赛者存盘并开始校对15分钟。
3、校对过程中,监考人员在比赛进行到5分钟、10分钟、14分钟时分别向参赛选手报告剩余时间。比赛时间用完后,所有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校对并最后一次存盘,然后离开赛场。
二、注意事项
1、选手在比赛中所需要的电脑键盘及相应的输入法(包括输入法版本)、速录机在比赛前确定。可要求组委会准备,也可以自己带相应的设备。
2、选手需佩戴选手证,于比赛前由裁判统一宣布进入赛场,并做好比赛的相应准备。
3、每场比赛全过程,由本场工作人员负责,并负责发布比赛开始口令。
4、每位选手必须独立完成比赛前准备工作及比赛内容。
5、比赛中选手不得干涉其它选手正常比赛。
6、比赛完成后,做好保存工作,因选手个人原因没有保存好比赛结果,组委会不负责。
7、进入赛场每位选手不可带通讯设备或其它能发出声音的设备,以免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8、比赛中或比赛结束时每位选手经裁判同意后方可离开赛场。
9、选手对成绩有异议,可向裁判长提出申诉,由裁判组裁决。
10、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比赛资格
(1)选手未佩戴选手证;
(2)干涉他人正常比赛;
(3)比赛中佩戴通讯工具或其它有声音设备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
(4)比赛中不服从裁判
三、成绩评定
1、原始数据
(1)总字数:为参赛选手在比赛时间内所录入存盘的文件(以下简称“赛卷”),进行实际计数所得的数字。听打赛卷的总字数不包括标点符号,但赛卷中应有能合理断句的标点符号;看打赛卷的总字数将标点符号计算在内。
(2)正确字数:为参赛选手的赛卷中与比赛 《市首届文字速录技能竞赛参赛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