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支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sp;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第十八条聘用人员的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本办法未述及事宜,参照支队有关规定执行。
《环境监察支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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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第十八条聘用人员的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本办法未述及事宜,参照支队有关规定执行。
《环境监察支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