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报告总结 >> 调研报告 >> 正文

普法验收与未来展望


们用自己的行动推动政府行为受法制约。现代法治尤以尊重和保障人的权利为特征,现代法治以权利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和地位,强调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作为社会主体及法律关系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崇尚法治就是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自觉的社会行动和行为。          要用法治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政治活动的运作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社会秩序的维护为最终目的。法治提供了政治文明的基本运作方式,是政治文明的必然选择,。第一,要建设政治文明,就必须倡导法治反对人治。法治通过预先制定的规则来划分政府和个人的权利范围,建立决策和解决纠纷的程序。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所走过的曲折发展里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党和国家出现的种种严重失误,都同“一人说了算”,国家缺乏可靠的法治保障机制有关。要建设政治文明,就必须坚持依法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根治权力腐败问题的根本途径,也唯有法治;要做到这一点,最重要的是“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          2.3 要实现“五五”普法的目标,关键在于通过普法和法治实践形成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          二十多年改革正反两方面的事实告诉我们,成功的改革大都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结合。推动社会主义的法治进程也必须要有广大民众的参与。应该通过普法,逐步引导、促进法治价值在人民群众中的确立,使人民群众对实行法治的必要性有清醒的认识,形成人民群众与政府在市场体制下的良性互动,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治的确立。要通过普法,动员民众参与法治的进程,让广大民众从被动的被管理者,成为法治建设的依靠者、参与者和实践者,进而形成自下而上的监督和促进,成为推动法治进程的强大动力。          法治被看作一种培育自由、控制权力的方法,法治使法律本身成为公民个人生存发展的一个稳定、可靠的基础,尊重人包括尊重他们的意愿,尊重他们抉择自己未来的权利。作为法治的核心价值追求,民主和人权应该贯穿于整个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法律要想更全面更准确地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必须重视民意的表达、公众的声音。特别是当公众对某一项法律问题反应十分强烈的时候,更不能忽视。应当主动疏通渠道,倾听民意民声,汲取民言民智,及时做出回应,实现良性互动,才能促使公众更自觉主动地配合法律实施,拥护法律,遵守法律,而不是消极、被迫地服从法律。毕竟,制定法律本身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在于执行法律、实施法律。          人民群众是法治的主体,是实现法治最深厚的基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前进的主要动力,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愿望,是法治强大而持久的动力。要通过弘扬民主、平等的法治精神,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让广大民众深切地感受到法律对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作用。普法要通过倡导培育、积极引导和教育的方法,而不是强制、灌输和行政命令的方法,启迪法治意识,引导人们理解法治认识法治,逐步培育对法治的崇尚意识。          2.4 与时俱进,开创“五五”普法的新局面          在普法的历史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形式与内容、主动与被动、目标与效果的反差问题,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尽可能减少这种反差,必须有新的举措和方法。          第一、树立依法普法的理念,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历经二十年的普法工作,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已成为国家法治建设中重要的先导性和基础性的工程,承载了越来越广泛的职能,越来越成为真正的、涉及面广泛的全社会系统工程。随着国家法治程度的不断提高,必须通过地方先行立法并最终形成国家统一立法,规范各国家机关的职责,才能使普法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根据统一立法的基本精神,各地再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从制度的层面上规范普法的领导体制、组织建设、职能分工、保障机制等各个方面,分解职能,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制订操作性较强的考评标准,借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功模式,齐抓共管,各尽其职,明确奖惩,形成合力。          第二,突出普法的全民性,关注社会民众的需求。普法的主体是全体民众,而不仅仅是国家机关和普法职能部门的事情。普法的对象也不仅仅是部分人群,而是全体公民。要通过立法和奖惩,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整个社会资源来开展普法。要通过宣传和引导,动员广大民众关心和主动参与普法工作,在参与普法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利益主体都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法律权威的树立,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是公民自身受到法律的关怀。公民最为关切的是涉及他们自身的权益。因此,应根据广大民众的需要和关注开展普法,惟其如此,普法才能赢得广大公众的主动参与。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适用于所有公众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根据不同对象的层次、不同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受教育程度群体等的特点,施以不同的内容。普法不仅在内容上要贴近民众的需求,在形式上也要生动活泼,易于公众理解和参与。     

《普法验收与未来展望(第3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53874.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调研报告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