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大调解”机制 打造街道调处平台
上旬沈家安置在燕江园小区,并由区房产部门给沈一定的经济补偿,该矛盾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沈夫妇二人专门订做了一面“排忧解难 热心为民”的锦旗和500元现金送给街道调处中心同志(现金被退回)。 二、两级中心运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方面认识有待提高。一些职能部门人员认为调解、维护稳定就是调处中心、司法所的事,有纠纷就向调处中心推,没有认识到调处中心与职能部门在大调解中的联动关系,部门责任应加强,行政调解不应弱化。 二是街道专职调解人员不足。街道调解中心主要靠综治办、司法所人员,而综治办、司法所只有3—4人,压力大,他们还要承担司法、政法、治理发愣功、综治、信访等工作,人员少、兼职多。民警没有参加街道调处中心值班,需要民警参加调解就电话通知,原因是派出所治安民警来值班就要把治安纠纷、110接警纠纷带到中心来调解,这样工作量更大,而这些纠纷在中心调解也没有力度。 三是调解技能有待提高。“大调解”是新事物,目前熟悉法律掌握调解技巧的人还比较缺乏。有些基层调解人员对调解的技巧、程序掌握还不够熟练,造成有些简易的纠纷当事人对其没有信心,中心受理后不同意分流到其他单位部门或调委会,只认准中心。 三、完善“大调解”机制应采取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大“大调解”机制完善的力度 要加强对新时期“大调解”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许多社会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就可能发展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要强化分级管辖,强化联动协作,强化系统配套,强化协调督办,完善“排查疏理及时、调处责任明确、预警处理灵敏、应急处置快速、协调督办有力”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要充分各职能部门发挥作用,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做好大调解各项工作。 (二)、扩大宣传,把方便群众的好事办好 调处中心的宗旨就是要让群众享受就便统一受理化解矛盾的好处。调处中心成立时间短,许多居民对调处中心还不了解,有纠纷还是到相关的部门、单位吵闹,不知道如何解决,要做好宣传工作、扩大调处中心影响,一是向宝塔桥街道调处中心一样发放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指南,二是通过新闻媒介宣传调处中心作用、任务,三是宣传调解成功的典型纠纷,使当事人信任调处中心,四是积极参与调处所在区域内的重大纠纷扩大影响。让群众了解如何就近、便捷,让群众参与“大调解”,提高“大调解”运作的效能,把为民的好事办好。 (三)准确定位,重点打造街道调处平台不动摇 区、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运行二个月来,6个街道调处中心接待受理总数不多,区调处中心接待量很大,因此要按照区关于建设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要求,发挥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作用,要发挥街道调处中心人员素质高,协调能力强,便于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问题,贴近社区、贴近居民,便于当事人来访,便于中心调查取证的优势,使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要像幕府山街道要求调处中心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企业),大纠纷不出街道,重大纠纷请区中心来人帮助解决。这样才能方便群众,减少群众麻烦,让人民满意。 (四)、严格责任,发挥分级管理作用 建立纵向到底的区、街、社区、调解小组,横向到边的政法单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调解信息网络,在协调处理各类矛盾过程中,各部门、单位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努力形成“社区民间纠纷在社区,企业内部民间纠纷在企业,跨社区(企业)民间纠纷在街道,治安纠纷在公安派出所,行政管理纠纷在主管部门,较大纠纷在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重大疑难纠纷区统一协调”的分级管辖、综合协调的“大调解”格局。 (五)、加强培训,提高调处社会矛盾的能力 调解水平要上台阶,调解员的素质是关键,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培等形式提高调解员水平,区司法局购买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程序》教学光盘,下发到各街道调处中心,区司法局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区、街中心成员由区集中培训,社区、企业调解员由于人员多,由街道组织、区派人授课。每个月初定期召开区、街中心工作人员会议,通报上月的情况、分析调解成功纠纷经验,找出调解未能达协议纠纷的不足,会诊疑难纠纷,讨论近期共性的热点矛盾纠纷。 (六)落实专人,提高“大调解”机制的运作效能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要增加专职人员,都是兼职人员不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力争落实编制和人员。在大学生招聘、军队转业干部分配人员时要优先考虑到调处中心,要继续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如电脑联网、配备打印机、传真机等提高工作效率的办公用品,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中心正常工作需要。 XX区司法局基层科:XX &nb 《完善“大调解”机制 打造街道调处平台(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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