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非公有制造林情况的调研报告
多层次参与。
四、非公有制造林的投资渠道
(一)利用个人储存资金。投资者主要是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私营业主。投资方向主要是速丰林和育苗。
(二)联户集资。两户或两户以上采用资金入股的形式共同经营,收益按股分成,风险共担。投资方向主要是大面积育苗。
(三)农村小额贷款。按照国家政策,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的农户,可以向国家申请小额贷款进行造林,投资方向主要是高效设施林业。特点是周期短,见效快。
(四)世行贷款。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层层担保,有世行贷款额度的县,造林户可以申请使用世行贷款造林(育苗)。特点是还款期长,标准严。
五、非公有制造林的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非公制造林的发展壮大,以防护林为骨架、以经济林为主体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更加完善,全市生态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粮食产量稳步提高,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综合防护林体系建立和完善,为廊坊市吸引各行各业投资、增加知名度以及经济的快速腾飞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经济效益。截止到目前,全市非公有制造林面积已达18万亩,其中速丰林11万亩,果树及其它经济林7万亩。速丰林按7年一个轮伐期计算,7年后,木材单株材积为0.4立方米,亩产材12立方米,年均总产值0.94亿元;五年以后,果品单产500—1500公斤,年均亩产值2100元,年均总产值1.47亿元。以上两项合计,年均总产值2.41亿元,每亩年均产值达1340亿元。
六、非公有制造林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除发展高效设施林业外,大部分非公有制造林开发的是次耕地和沙荒盐碱地,土壤贫瘠,水源短缺,通讯交通不便,造林难度大,平整土地、改良土壤、水电配套以及购置交通、通讯设备的费用大。由于造林投资回收周期长,直接影响了土地开发的进程。
(二)商品林采伐受到制约。由于非公有制造林大部分为商品林,经营的主要目的是生产木材,获取利益,按照滚动开发,分期采伐的原则,不同培育目的林分到期就应及时采伐,但目前国家还未出台商品林更新采伐的相关政策,大面积商品林受到采伐限额限制,不能如期采伐。
(三)承包、拍卖后治理缓慢,林权落实不彻底。有的地方虽采取了承包或拍卖,但治理上不及时,影响了绿化的进程。有的地方林权落实不彻底,群众一怕政策变,二怕见效后一部分人得“红眼病”,发生哄抢和毁林案件及群众起哄不承认其合法性,影响了造林者的积极性。
(四)非公有制造林生产盲目性大。在当前一家一户粗放性经营的生产体制下,非公有制造林涉及户多,种植分散,容易出现生产上的盲目性,给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树种、统一栽植带来了难度。有的造林户贪图便宜,到外地远途调购低质劣苗,不仅影响造林成活率,而且在纯度上还容易上当受骗,造成品种混杂,影响造林质量和效益。
(五)非公有制苗圃的整体优势不明显。由于私有苗圃的经营业主大部分为行外人士,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和造林育苗的发展趋势认识不清,人云亦云,乱引滥繁现象普遍。特别是由于单枪匹马作战,真正形成规模,连成基地的苗圃并不多见。大路苗木所占比例高,苗木品种少,发展定位低,给市场销售带来难度。
(六)重造轻管现象严重。大部分私营业主投资造林,主要是以为林业比农业生产省工、省力,一次造林只等收获,以为造上林就等于见到了效益。这种不正确的认识导致其忽视了林木的管护工作,从而影响了林木的保存和生长。
七、几点建议
(一)加速结构调整,推动非公有制造林进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制订科学的林业发展规划,把林业发展做为经济发展的一个突破口来抓。通过正确引导,典型示范,整体推动非公有制造林进程。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国内小额贷款额度,大胆使用世行、亚行贷款造林,解决部分农民前期造林的资金短缺问题,使他们坚定造林的信心和决心,实现国家要绿、群众得利的造林目的。
(三)进一步深化林业内部体制改革,激发农民造林积极性。制订和完善在新形式下有利于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要从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进一步激发农民造林积极性。特别是在商品林采伐上要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消除造林户的后顾之忧。
(四)加大造林机制的改革和创新。要因地制宜,宜公则公,宜私则私。一是要考虑不同树种的营林目的,确立不同的机制。二要考虑宜林地的条件,在造林形式方面要灵活多样;三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如村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群众的造林营林习惯、集体和群众经济情况等。
(五)要进一步明确程序,公平竞争,择优承包。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民主拍卖原则,制定方案,公布拍卖地点、数量、标底、治理要求、绿化标准、措施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承包。无论拍卖、承包或其它方式都要与农户签订合同,由司法部门公证。涉及林地权属、林木权属等问题要发林地证、林权证,建立档案,积极稳妥地推动林业持续快速发展。
(六)加强培训,提高个体造林者的整体素质。针对个体造林户掌握的政策法规知识少、缺乏造林技术等实际情况,可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林业政策及相关法律的培训学习,加大造林技术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廊坊市农林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5433.html
四、非公有制造林的投资渠道
(一)利用个人储存资金。投资者主要是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私营业主。投资方向主要是速丰林和育苗。
(二)联户集资。两户或两户以上采用资金入股的形式共同经营,收益按股分成,风险共担。投资方向主要是大面积育苗。
(三)农村小额贷款。按照国家政策,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的农户,可以向国家申请小额贷款进行造林,投资方向主要是高效设施林业。特点是周期短,见效快。
(四)世行贷款。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层层担保,有世行贷款额度的县,造林户可以申请使用世行贷款造林(育苗)。特点是还款期长,标准严。
五、非公有制造林的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非公制造林的发展壮大,以防护林为骨架、以经济林为主体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更加完善,全市生态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粮食产量稳步提高,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综合防护林体系建立和完善,为廊坊市吸引各行各业投资、增加知名度以及经济的快速腾飞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经济效益。截止到目前,全市非公有制造林面积已达18万亩,其中速丰林11万亩,果树及其它经济林7万亩。速丰林按7年一个轮伐期计算,7年后,木材单株材积为0.4立方米,亩产材12立方米,年均总产值0.94亿元;五年以后,果品单产500—1500公斤,年均亩产值2100元,年均总产值1.47亿元。以上两项合计,年均总产值2.41亿元,每亩年均产值达1340亿元。
六、非公有制造林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除发展高效设施林业外,大部分非公有制造林开发的是次耕地和沙荒盐碱地,土壤贫瘠,水源短缺,通讯交通不便,造林难度大,平整土地、改良土壤、水电配套以及购置交通、通讯设备的费用大。由于造林投资回收周期长,直接影响了土地开发的进程。
(二)商品林采伐受到制约。由于非公有制造林大部分为商品林,经营的主要目的是生产木材,获取利益,按照滚动开发,分期采伐的原则,不同培育目的林分到期就应及时采伐,但目前国家还未出台商品林更新采伐的相关政策,大面积商品林受到采伐限额限制,不能如期采伐。
(三)承包、拍卖后治理缓慢,林权落实不彻底。有的地方虽采取了承包或拍卖,但治理上不及时,影响了绿化的进程。有的地方林权落实不彻底,群众一怕政策变,二怕见效后一部分人得“红眼病”,发生哄抢和毁林案件及群众起哄不承认其合法性,影响了造林者的积极性。
(四)非公有制造林生产盲目性大。在当前一家一户粗放性经营的生产体制下,非公有制造林涉及户多,种植分散,容易出现生产上的盲目性,给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树种、统一栽植带来了难度。有的造林户贪图便宜,到外地远途调购低质劣苗,不仅影响造林成活率,而且在纯度上还容易上当受骗,造成品种混杂,影响造林质量和效益。
(五)非公有制苗圃的整体优势不明显。由于私有苗圃的经营业主大部分为行外人士,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和造林育苗的发展趋势认识不清,人云亦云,乱引滥繁现象普遍。特别是由于单枪匹马作战,真正形成规模,连成基地的苗圃并不多见。大路苗木所占比例高,苗木品种少,发展定位低,给市场销售带来难度。
(六)重造轻管现象严重。大部分私营业主投资造林,主要是以为林业比农业生产省工、省力,一次造林只等收获,以为造上林就等于见到了效益。这种不正确的认识导致其忽视了林木的管护工作,从而影响了林木的保存和生长。
七、几点建议
(一)加速结构调整,推动非公有制造林进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制订科学的林业发展规划,把林业发展做为经济发展的一个突破口来抓。通过正确引导,典型示范,整体推动非公有制造林进程。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国内小额贷款额度,大胆使用世行、亚行贷款造林,解决部分农民前期造林的资金短缺问题,使他们坚定造林的信心和决心,实现国家要绿、群众得利的造林目的。
(三)进一步深化林业内部体制改革,激发农民造林积极性。制订和完善在新形式下有利于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要从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进一步激发农民造林积极性。特别是在商品林采伐上要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消除造林户的后顾之忧。
(四)加大造林机制的改革和创新。要因地制宜,宜公则公,宜私则私。一是要考虑不同树种的营林目的,确立不同的机制。二要考虑宜林地的条件,在造林形式方面要灵活多样;三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如村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群众的造林营林习惯、集体和群众经济情况等。
(五)要进一步明确程序,公平竞争,择优承包。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民主拍卖原则,制定方案,公布拍卖地点、数量、标底、治理要求、绿化标准、措施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承包。无论拍卖、承包或其它方式都要与农户签订合同,由司法部门公证。涉及林地权属、林木权属等问题要发林地证、林权证,建立档案,积极稳妥地推动林业持续快速发展。
(六)加强培训,提高个体造林者的整体素质。针对个体造林户掌握的政策法规知识少、缺乏造林技术等实际情况,可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林业政策及相关法律的培训学习,加大造林技术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廊坊市农林
《廊坊市非公有制造林情况的调研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