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与个性化创造诗论
内容提要
本文是作者的《佛学与中国古典诗学》系列研究之一,文章从审美体验的角度探讨了古代诗学中个性化的审美理论。中国古典诗学中虽然没有体验这样一个范畴概念,却多有关于审美主客体融合体验的描述。严羽的“妙悟说”就属于一种个性化的审美理论。禅宗所讲的“顿悟”,是指个体的直接体验,不是靠理性思维或因定传授模式所能达到的。禅宗主张求佛不应向外觅求,而是对自身佛性的体验与发现,实际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个性化体验。以禅喻诗正是借禅悟的个体化特征来喻诗歌的个性化创造特征,以打破旧的诗学范式。诗的审美体验与禅宗的宗教体验有相通之处,一是随机性,二是超语言性。宋代的诗论家即往往受禅学的濡染启示,借用禅学的一些观念构建其诗论。
中国诗学的发展历程,不妨视为旧的审美范式的突破与新范式的创立之不断交替的过程。由于诗歌特质所决定,诗的艺术表现形式是十分重要的。诗人的情绪、感受,对于生活的独特体验,都要通过艺术表现形式的外壳表现出来。一种艺术范式初步形成之后,要通过许多诗人的创作实践,使之逐步完善,臻于成熟。但依一种范式进行写作太多太滥的时候,就会造成一种陈腐的气息。缺乏创造性的诗人(往往是一些“匠气”十足的文人),更多地依赖于这种形式上的规范。如西昆派、江西派之末流,所以多遭讥弹,主要原因恐在于此。这种艺术范式的高度成熟,孕含着其衰落的因子,造成了某些诗人忽视内心的审美体验,而过多地依赖于形式框架。这就易于形成“千篇一律”的诗坛局面,使欣赏者产生一种审美上的疲惫感。
旧范式的成熟与萎顿,则呼唤着新范式的破土而出,以其蓬勃的生命力来取代旧范式。一些富有创造精神的诗人,心中郁积了许多新鲜的、独特的审美体验,旧的范式往往难于表现这些个性化的审美体验,于是,便自觉不自觉地突破旧的范式,写出面目一新的作品,给人以新鲜的审美感受。新范式的出现是以诗人独特的审美体验作为最终动因的。
一
审美体验,是审美创造的开端,同时也时贯穿着审美创造的全过程。没有审美体验,就谈不到艺术创作,充其量只能是一种“制作”。审美体验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融而为一的过程,具有高度的个性化特征。从西方哲学的意义上看,“体验”是一种跟生命活动密切关联的经历,它的最根本的特征就是类似“直觉”的那种直接性,它要求意识直接与对象同一,而摈除任何中介的、外在的东西。“在体验中所表现出来的就是生命”,“包含有一种独特的与这个特定生命之整体的关联”[①],伽达默尔对于“体验”的阐释抓住了它的本质。
审美体验作为一种特殊的体验形式,是在审美活动中产生的对于审美价值的体验。在审美体验中,审美主体和客体已无法分辨,构成一个一体化的世界。苏轼描写文同画竹时的情景“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②]正是一种审美体验。再如清代画家石涛所说:“山川使予代山川而言也,山川脱胎于予也,予脱胎于山川也。搜尽奇峰打草稿也。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也,所以终归之于大涤也。”[③]也是一种主客融合、物我不分的审美体验。审美体验是体验者生命整体的投入,正如伽达默尔所说:“审美体验不仅是一种与其它体验有所不同的体验,而且它根本地体现了体验的本质类型,就象作为这样的体验的艺术作品是一个自为的世界一样。审美的经历物作为体验也就摆脱了所有现实的关联,看来,这正是艺术作品的规定所在,即成为审美的体验,也就是说,通过艺术作品的效力使感受者一下子摆脱了其生命关联并且同时使感受者顾及到了其此在的整体。在艺术的体验中,就存在着一种意义的充满,这种意义的充满不单单地是属于这种特殊的问题或对象,而且,更多地是代表了生命的意义整体。某个审美的体验,总是含有着对某个无限整体的经验。正由于这种体验没有与其它的达到某个公开的经验进程之统一体的体验相联,而是直接再现了整体,这种体验的意义就成了一种无限的意义。”[④]伽氏的论述颇为系统、深刻地揭示了审美体验代表着生命的意义整体这样一个特质。
体验的另一个显著特征乃是个体性。体验是体验者的体验,如前所述,体验是一种跟生命活动密切关联的经历,再现了生命的意义整体,因而,体验必然带着主体的个性化的特点。体验并非纯粹主观性的,所谓体验,必须是由体验对象所引起的。对于同一个事物,不同体验者所起的体验则是不同的,有很强的个性色彩。这是体验(包括审美体验与非审美体验)的共同特点。譬如宗教体验,就有很强的个体性特点。恰如美国心理学家克拉克指出的:“宗教经验是内心的主观的东西,而且是最具有个人特点的东西。”[⑤]审美体验有着更为明显、强烈的个体性特点,同时,这种个体性又是与普遍性相融合的。卢卡契道出了这种辩证关系:“人类绝不能与它所形成的个体相脱离,这些个体绝不能构成与人类无关存在的实体,审美体验是以个体和个人命运的形式来说明人类。”[⑥]在个性化的审美体验之中,包容了“与天地合德,与万物为一”的宇宙精神,这恰恰又是中国诗学的一贯特质。
二
中国古典诗学中没有“体验”这样一个范畴概念,但是却有许多实际上就是体验的有关描述。刘勰所说的“目既往还,心亦吐纳”“情来似赠,兴来如答”[⑦]。陆机的“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⑧]宗炳所说的“畅神”[⑨]、萧子显所说的“若夫登高目极,临水送归,风动春朝,月明秋夜,早雁初莺,开花落叶,有来斯应,每不能已也。”[(10)]都是描述审美主客体融而为一的“高峰体验”。
中国古代诗学中有关审美体验的描述,还缺少个体性的理论自觉。唐宋时期,禅宗的崛起与普泛化,则大大催生了这种个体性审美体验的意识。宋代诗学中的“以禅喻诗”,其意义主要在于打破旧的诗学范式,而充分发挥主体的审美创造功能。“以禅喻诗”的集大成者严羽的“妙悟”说,实际上正是一种个性化的审美体验理论。严羽在《沧浪诗话》中以“妙悟”为其诗学思想的核心范畴,他说:
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且孟襄阳学力下韩退之远甚,而其诗独出退之之上者,一味妙悟而已,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11)]严羽拈出“妙悟”作为其思想武器,正是针对于江西诗派的诗学模式。他写作《沧浪诗话》的宗旨,正是要打碎江西诗派的理论硬壳。“仆之《诗辨》,乃断千百年公案,诚惊世绝
“以禅喻诗”的诗论家并非严羽一人,宋人中如韩驹、吴可、龚相等人都曾借禅学来比拟诗学,而且,大都以“悟”为诗禅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