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营造“四个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警民关系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是时代赋予公安机关的新的使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本质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公安机关在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十分广泛,尤其是基层民警的工作就在群众中间,警民关系直接影响党群关系。为此,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努力营造“四个环境”,为打造平安梅州,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出新的贡献。
一、营造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
良好的治安环境,首先是稳定。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去审视现阶段公安工作,会使我们产生许多更深更新的认识。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应当定位于消解社会对立,缓解社会的矛盾冲突,尤其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使其发展为对抗性的矛盾。从公安职能来看,维护稳定的工作内容既有对敌斗争,也有处置人民内部矛盾。我们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攻势,以解决梅州社会治安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全力维护梅州的社会政治稳定,保稳定树形象,以稳定促和谐。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侦破命案、打恶治烂和打击“六合彩”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做到露头就打,绝不让其形成气候。消解社会对立和推进社会和谐是时代赋予公安机关的历史使命。尽管公安机关处于社会对立的漩涡中心,其职能、职责和职权的价值取向仍然要定位于建设和谐社会。公安机关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要坚持“三慎”原则,在处置群体性不安定事件中,把握用警时机,在坚决防止因举措失当而激化矛盾的同时,严厉打击挑头者、幕后者、操纵者。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核制度,细化执法考核内容,制定执法质量应达到的目标和计划,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定期组织执法大检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文明的执法环境,把其当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首要任务,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各级公安机关乃至全体民警要进一步规范行为,心系群众,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想方设法寻求各种途径,多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各级公安机关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原有市公安局制定的公开服务承诺的基础上,近期内要结合各自部门的业务实际,开通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开通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快车通道,开通宾至如归优质服务的便民通道。通过开设上述“三条通道”,推动各项便民措施的完善和落实,言之有信,兑现承诺,让群众感受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实在效果。以贯彻新《信访条例》为契机,努力做好“大接访”工作。认真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近期应精心组织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活动,坚持每月1日、15日局长接访日制度,面对群众,敞开大门,确保群众上访、信访渠道畅通。切实改变信访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民警下访,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要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通过富有成效的信访工作,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三、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
十六大提出的以德治国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公安机关据此要积极实施人文警务,倡导道德治安。要改变以往存在于一些人身上的冷硬横作风,严禁刑讯逼供,要更多地将人文精神注入警务活动和警务行为之中,更多地发挥道德的力量去开展治安工作,率先实现公安工作与社会的和谐。近期我们要以深入开展“千警连千户”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和充实活动内容,即要求:每位联系民警帮扶一户困难户,如期实现脱贫;每位联系民警要物建一名治安情报信息员,及时掌握治安动态,并以此作为全市情报信息网络构成的要素之一;每位联系民警要帮助当地组建一支义务巡逻队、护村队或调解小组,做到社区警民共建,确保一方平安;每位联系民警年内要帮助当地解决一个突出治安问题,使群众直接感受到警民共建带来的社会效果;每位联系民警要建立一本工作联系记事簿,接受群众监督和意见建议,拓宽渠道加强沟通。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整改工作,对征求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分析研究,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通过教育学习,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观念。同时,要全面推动大练兵活动的巩固、规范、深化和提高,全面落实“三个必训”,组织开展评“八个十佳”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民警克敌制胜、服务人民的本领。
四、营造浓厚的沟通和宣传环境。
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最直接、最客观、最公正的评判者,对公安民警执法形象、服务态度十分关注,在服务形式上是否更加亲民、爱民,在管理方式上是否更加规范、便民,仍然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因此,我们要注重沟通和宣传的效能作用。通过沟通,使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和群众能够互相了解,消除隔阂,建立积极有效的互动关系,使民警可以了解群众的情感和需要,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公安宣传的积极作用,借助外力宣传自我,弘扬新时期的警察精神,不仅使群众了解公安,调动群众的力量,使社会和群众产生对公安公正的评价,更好地支持公安工作的开展,也使警民之间增进了解,互相鞭策。如市公安局开展“警察开放日 《努力营造“四个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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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造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
良好的治安环境,首先是稳定。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去审视现阶段公安工作,会使我们产生许多更深更新的认识。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应当定位于消解社会对立,缓解社会的矛盾冲突,尤其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使其发展为对抗性的矛盾。从公安职能来看,维护稳定的工作内容既有对敌斗争,也有处置人民内部矛盾。我们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攻势,以解决梅州社会治安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全力维护梅州的社会政治稳定,保稳定树形象,以稳定促和谐。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侦破命案、打恶治烂和打击“六合彩”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做到露头就打,绝不让其形成气候。消解社会对立和推进社会和谐是时代赋予公安机关的历史使命。尽管公安机关处于社会对立的漩涡中心,其职能、职责和职权的价值取向仍然要定位于建设和谐社会。公安机关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要坚持“三慎”原则,在处置群体性不安定事件中,把握用警时机,在坚决防止因举措失当而激化矛盾的同时,严厉打击挑头者、幕后者、操纵者。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核制度,细化执法考核内容,制定执法质量应达到的目标和计划,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定期组织执法大检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文明的执法环境,把其当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首要任务,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各级公安机关乃至全体民警要进一步规范行为,心系群众,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想方设法寻求各种途径,多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各级公安机关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原有市公安局制定的公开服务承诺的基础上,近期内要结合各自部门的业务实际,开通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开通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快车通道,开通宾至如归优质服务的便民通道。通过开设上述“三条通道”,推动各项便民措施的完善和落实,言之有信,兑现承诺,让群众感受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实在效果。以贯彻新《信访条例》为契机,努力做好“大接访”工作。认真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近期应精心组织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活动,坚持每月1日、15日局长接访日制度,面对群众,敞开大门,确保群众上访、信访渠道畅通。切实改变信访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民警下访,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要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通过富有成效的信访工作,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三、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
十六大提出的以德治国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公安机关据此要积极实施人文警务,倡导道德治安。要改变以往存在于一些人身上的冷硬横作风,严禁刑讯逼供,要更多地将人文精神注入警务活动和警务行为之中,更多地发挥道德的力量去开展治安工作,率先实现公安工作与社会的和谐。近期我们要以深入开展“千警连千户”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和充实活动内容,即要求:每位联系民警帮扶一户困难户,如期实现脱贫;每位联系民警要物建一名治安情报信息员,及时掌握治安动态,并以此作为全市情报信息网络构成的要素之一;每位联系民警要帮助当地组建一支义务巡逻队、护村队或调解小组,做到社区警民共建,确保一方平安;每位联系民警年内要帮助当地解决一个突出治安问题,使群众直接感受到警民共建带来的社会效果;每位联系民警要建立一本工作联系记事簿,接受群众监督和意见建议,拓宽渠道加强沟通。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整改工作,对征求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分析研究,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通过教育学习,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观念。同时,要全面推动大练兵活动的巩固、规范、深化和提高,全面落实“三个必训”,组织开展评“八个十佳”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民警克敌制胜、服务人民的本领。
四、营造浓厚的沟通和宣传环境。
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最直接、最客观、最公正的评判者,对公安民警执法形象、服务态度十分关注,在服务形式上是否更加亲民、爱民,在管理方式上是否更加规范、便民,仍然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因此,我们要注重沟通和宣传的效能作用。通过沟通,使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和群众能够互相了解,消除隔阂,建立积极有效的互动关系,使民警可以了解群众的情感和需要,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公安宣传的积极作用,借助外力宣传自我,弘扬新时期的警察精神,不仅使群众了解公安,调动群众的力量,使社会和群众产生对公安公正的评价,更好地支持公安工作的开展,也使警民之间增进了解,互相鞭策。如市公安局开展“警察开放日 《努力营造“四个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