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企业调解工作 推动企业不断发展
; 2、调解员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在选拔调解员时,注重职工的意见,选用群众信任,有工作能力的人员到调解员岗位,调动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并在调解岗位上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如车间民调组长鲍东华,为了能够使纠纷得到顺利解决,常常头顶露水脚踏霜,有时夜里有事就得当即起来,任劳任怨,九九年中成功地调解了两起即将发生激化的纠纷。 3、“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得到全面贯彻。 围绕企业的改革,公司在部署工作中,强调把“防激化”摆在重要位置。在总结评比上,坚持把“防激化”列为重要条件。坚持做到两点: 第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我们主要采取法制宣传与具体事例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折方法,针对职工中存在的问题,运用多种形式,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了多层次的法律常识教育,先培训业务骨干,然后由业务骨干下车间进行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我们还利用公司的橱窗,每月举办一次法制宣传栏,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结合本单位的治安形势和公司生产经营者的实际情况,请政法部门的同志到公司来作法制专题讲座,听讲人员达400人次,促使广大职工知法、懂法,提高守法的自觉性。 第二,定期排查,及时调处。我们在发挥纠纷信息员作用、及时捕捉纠纷信息的同志,对纠纷的苗头做到一月一排查一分析,并及时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加以调处。近两年来,我们共排查出可能激化的纠纷苗头13起,经过及时调解、疏通,杜绝了2起事故的发生。 通过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公司经营发展的法制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将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更加重视和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不断把公司的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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