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职能 发挥优势 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同志们:
我们这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是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一年的工作任务。下面,我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回顾总结2004年的工作情况
200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参与建设平安仙境为总抓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进展和成效,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 强化“基础”意识,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04年,我们按照建设平安仙境的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为总抓手,全面落实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由于工作富有成效,5月份,烟台市委、市政府在我市召开了“全市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现场会,登州、**阁、北沟司法所和长裕、抹直口社区作为五个参观现场,受到领导和与会人员的高度好评。
(1)积极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年来,各级调解组织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日报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机制。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20起,调解成功1824起,调解成功率95%,防止民转刑案件14起32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事件6件6人,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和群体性械斗35件,向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47条,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
(2)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及烟台市司法局的有关指示精神,制定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各项记录及卷宗的规定〉的通知》,从基础设施、人员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程序、记录卷宗六个方面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司法所工作程序》,具体包括矛盾纠纷排查程序、司法调解中心调解程序、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程序、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程序和司法所报表程序等,统一印发至各所,对司法所开展的每一项工作进行了可操作性、流程式的要求和规定,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规范有序。
(3)严格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坚持以创建“规范法律服务所”为总抓手,以年检注册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财务、业务、档案管理,使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更加规范。为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队伍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实效,12月上旬,对全市12个法律服务所的6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严格的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继承等方面法律知识,对提高法律工作者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一年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472家,代理诉讼事务1151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042件,代写法律文书3462件,解答法律咨询7246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5012万元。
(4)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按照上级的要求,与有关单位和村积极协调,使81名刑释解教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5)充分发挥“12348”专线作用。进一步完善了联动机制,热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积极参与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了“12348”专线的社会覆盖面。年内,共接待群众咨询2016人次,电话咨询1823人次。同时,认真收集有价值的信息,全年共编辑信息20期,较好地为领导决策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二、强化依法治理“龙头”意识,法制宣传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2004年是“四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关键一年。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四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学法的大好局面。
(一)搭建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平台,不断强化法制宣传工作
1、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一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新时期普法新路子,力求在“新”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求成效。一是创新农村法制教育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先后组织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公证处、法律工作者,在农村集市和城市社区开展了8次大规模送法下乡活动。采取举行大型刊板宣传、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对群众财产、土地承包、合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创新培训形式,提高普法骨干素质。7月份,首次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市直部门普法骨干培训班,近200人参加了培训,主要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保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五部法律,有效提高了宣讲能力。三是创新老年普法模式,开展专题讲座。9月至11月,利用老年学校这块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