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为全市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逐案落实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全市191件进京赴省涉讼上访案件有108件息访息诉。与此同时,市中级法院还结合实际作出《关于实行申诉上访信访接待由原审判庭和合议庭负责的决定》、《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分工,庭室负责人与审判人员共同审查,开展听证接待等办法进行处理。2004年,市中级法院共接待处理当事人来信来访6225件次,其中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共接待3374人次。?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代表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为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努力创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2004年市中级法院着力在六个方面下功夫,促使审判活动和审判行为不断趋于规范、审判质量和队伍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第一,着力在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上下功夫。2004年市中级法院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正确把握和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分别作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和《为赶超全省发展水平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意见》,指导全市法官在案件审判中认真考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问题;一步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稳妥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积极帮助企业收回债权,扎实搞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对重点企业、改制企业和有发展前景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采劝蓄水养鱼”、债转股、以物抵债等执行方式为企业发展排扰解难;认真抓好红安县张背山村科技扶贫的牵头工作,取得了实绩,受到了欢迎。?
第二,着力在增强公正司法意识上下功夫。为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一切为了公正司法,一切为了发展稳定,一切为了群众利益”的讨论活动,重点抓了强化打击、调节、保护并重的观念,纠正重打击轻保护、重制裁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重判决轻调解的司法倾向;强化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和当事人的观念,纠正重领导轻群众、重名人轻百姓、重本地轻外地和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弊端;强化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杜绝轻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的司法官僚主义作风,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第三,着力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在实施统一立案、统一排期开庭、统一公告送达、坚持立审执分立的基础上,增设了“案件流转单”、“审限跟踪管理卡”,由立案庭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实行跟踪监控;二是在坚持合议制的基础上,实行分管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对案件裁判文书送达前的把关制度;三是对1998年以来审结的减刑、假释案件2612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总结,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四是制订了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和严格规范破产立案审查程序、严格监督清算组依法处理破产财产、严格拍卖工作的措施;五是对行政案件的质效等6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考评,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立案、受理、审理、听证、申请复议等进行了整合;六是实行执行裁决权、执行监督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分权制衡、互相配合和高效运转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机制;七是为严肃审判纪律,分别制订了《关于落实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回避暂行规定》、《关于实行通报制度的决定》、《司法质量督导实施细则》等制度。
第四,着力在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上下功夫。年初,市中级法院党组对全市法院班子全体成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中整训,作出了《关于加强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决定》;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和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团结协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法官能力建设的意见》,紧紧抓住提高法官职业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重点提高法官释法解疑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性,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开展了庭审竞赛、文书评比、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书记员记录和论文竞赛,促使法官及工作人员提高职业素质。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成立司法质量督导组重点把好案件质量关。通过不懈努力,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增强。
第五,着力在提高法官拒腐防变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建立了以审委会、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和以纪检组监察室为主体的法官行为监督体系,坚持“逢报必查”。二是实行了《遵规守纪预警制》,对审判和其他公务活动中有触线行为的人进行先期预告、提醒、警示,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坚持做到了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及班子成员、单位负责人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制度。四是成立督察队对全市法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外行为进行不定期督查。五是推出了“五条禁令”、《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暂行规定》、《廉政谈话制度》;六是开展了警示教育,先后五次对照身边的反面典型事例组织讨论和检查,进一步严肃院风院纪。
第六,着力在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上下功夫。市中级法院在坚持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重大事件都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报告的同时,不断探索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上半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三制”检(督)查活动的要求,认真开展《审判工作责任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和《岗位目标责任评议考核制》自查自纠活动,对本院2003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期间审结的1543件各类案件,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认定到适用法律进行了逐案评查,对个别有问题的案件进行了通报批评和整改,对“三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邀请部分全国、盛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听证会24人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04年,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市人大交办案件64件,当年办结并回复52件,另有12件正在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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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人民法院代表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为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努力创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2004年市中级法院着力在六个方面下功夫,促使审判活动和审判行为不断趋于规范、审判质量和队伍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第一,着力在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上下功夫。2004年市中级法院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正确把握和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分别作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和《为赶超全省发展水平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意见》,指导全市法官在案件审判中认真考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问题;一步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稳妥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积极帮助企业收回债权,扎实搞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对重点企业、改制企业和有发展前景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采劝蓄水养鱼”、债转股、以物抵债等执行方式为企业发展排扰解难;认真抓好红安县张背山村科技扶贫的牵头工作,取得了实绩,受到了欢迎。?
第二,着力在增强公正司法意识上下功夫。为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一切为了公正司法,一切为了发展稳定,一切为了群众利益”的讨论活动,重点抓了强化打击、调节、保护并重的观念,纠正重打击轻保护、重制裁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重判决轻调解的司法倾向;强化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和当事人的观念,纠正重领导轻群众、重名人轻百姓、重本地轻外地和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弊端;强化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杜绝轻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的司法官僚主义作风,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第三,着力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在实施统一立案、统一排期开庭、统一公告送达、坚持立审执分立的基础上,增设了“案件流转单”、“审限跟踪管理卡”,由立案庭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实行跟踪监控;二是在坚持合议制的基础上,实行分管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对案件裁判文书送达前的把关制度;三是对1998年以来审结的减刑、假释案件2612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总结,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四是制订了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和严格规范破产立案审查程序、严格监督清算组依法处理破产财产、严格拍卖工作的措施;五是对行政案件的质效等6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考评,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立案、受理、审理、听证、申请复议等进行了整合;六是实行执行裁决权、执行监督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分权制衡、互相配合和高效运转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机制;七是为严肃审判纪律,分别制订了《关于落实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回避暂行规定》、《关于实行通报制度的决定》、《司法质量督导实施细则》等制度。
第四,着力在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上下功夫。年初,市中级法院党组对全市法院班子全体成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中整训,作出了《关于加强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决定》;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和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团结协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法官能力建设的意见》,紧紧抓住提高法官职业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重点提高法官释法解疑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性,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开展了庭审竞赛、文书评比、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书记员记录和论文竞赛,促使法官及工作人员提高职业素质。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成立司法质量督导组重点把好案件质量关。通过不懈努力,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增强。
第五,着力在提高法官拒腐防变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建立了以审委会、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和以纪检组监察室为主体的法官行为监督体系,坚持“逢报必查”。二是实行了《遵规守纪预警制》,对审判和其他公务活动中有触线行为的人进行先期预告、提醒、警示,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坚持做到了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及班子成员、单位负责人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制度。四是成立督察队对全市法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外行为进行不定期督查。五是推出了“五条禁令”、《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暂行规定》、《廉政谈话制度》;六是开展了警示教育,先后五次对照身边的反面典型事例组织讨论和检查,进一步严肃院风院纪。
第六,着力在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上下功夫。市中级法院在坚持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重大事件都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报告的同时,不断探索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上半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三制”检(督)查活动的要求,认真开展《审判工作责任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和《岗位目标责任评议考核制》自查自纠活动,对本院2003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期间审结的1543件各类案件,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认定到适用法律进行了逐案评查,对个别有问题的案件进行了通报批评和整改,对“三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邀请部分全国、盛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听证会24人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04年,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市人大交办案件64件,当年办结并回复52件,另有12件正在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