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林业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营权一定50年不变,每亩租赁金控制在28元以下。二是出台激励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开发性治理。在项目区种果的每亩给予种苗、肥料、抚育管理补助300元,建水池每个补助180元,建管理房、生活用房免交各种费用;路网由政府统一组织施工,无偿提供业主使用;对领办、创办、承包开发50亩以上果园的干部,资金投入不足的,由县产业发展担保中心担保银行贷款等一系列扶持政策。
㈢强化领导做到“三个落实”。即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一是组织落实。县、乡(镇)书记任组长。二是责任落实。建立领导挂钩责任制,治理开发任务完成情况列入部门、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三是人员落实。从计划、财政、农业、林业、水利部门抽调人员与县水保局人员合署办公,乡(镇)水保、林业站人员不包村,专抓治理工作。
㈣遏制新的水土流失做到“三个加大”。即加大宣传力度、审批力度和查处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干群“守土有责”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墙报、图片等宣传载体,采取进村入户等宣传方式,增强广大干群“守土有责”的水保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要求新上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项目,必须严格申报水土保持方案。三是加大对造成水土流失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整顿稀土矿点、采石矿点,确保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㈤项目管理做到“三个规范”。即规范质量标准、管理措施和资金审批。一是制订项目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与方法,成立项目质量管理及监督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对项目实施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建立项目管理卡、管理图,对每一具体措施的地点、数量、责任人、质量、业主等进行造册登记,做到图、表、卡整齐规范。项目实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三是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资金审批由分管副县长、水保局长、审计局长、监察局长、财政局长“五长会审”,财政、审计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㈥依靠科技做到“三个加强”。即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三新”推广、水保监测。一是加强与盛市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的合作。邀请省农林大学、**师大等科研院校到我县开展课题研究,并和**师大地理科学学院联合建立了水土保持博士工作站。二是加强“百喜草”、“Ⅱ系狼尾草”等新品种、“等高草灌草”种植法、低效林“老头松”改造、容器育苗等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三是加强水保监测工作,积极开展水文观测、气象观测、径流小区监测等。
三、林业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产业支撑和人文政治”三大战略体系决策部署,把构建生态县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加快改革步伐,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林业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㈠保护现有资源,建设生态强县。以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为契机,重抓封山育林工作,打造生态经济强县。一是全面停止办理天然林采伐许可证,禁止商品性采伐天然林,切实保护现有天然林资源。从2002年元月起已全面停止办理天然林采伐许可证,让森林休生养息。并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8.65万亩,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点)35处16.23万亩。二是制定封山育林实施方案。县长颁布《封山育林命令》,各乡(镇)人代会或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封山育林乡(镇)规民约》,村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封山育林村规民约》。对封山育林范围一刀切。由原来对水土流失区和公路两边河道两岸、村庄周围第一重山实行全封山,扩展至水土流失项目区均实行全封山,取消半封山。三是建立权责分明的森林管护体系。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格封禁治理,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县指导、乡统筹、村自治、民监督”的护林机制,县乡村三级联动订公约。以乡(镇)为单位,乡(镇)林业站、水保站为主体,组建专业护林队,各村落实专职护林员,进一步整合护林队伍力量,形成健全的护林网络。加强检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每年对乡镇封山育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护林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的决定》和《**县森林防火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认真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资金补助试点工作。全县共聘请了436名护林员,对116万亩国家生态公益林进行巡山管护,与护林员签订了管护责任状,落实管护责任制,明确各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各责任区均制作竖立了碑牌,全县共制作竖立生态林管护宣传碑牌394块。积极开展森林生态补助资金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县的封山育林工作,使森林资源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管理,改善了生态环境,发挥了生态效益。五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未批先占、不批也占、越权审批等非法侵占林地现象的发生。2002年以来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共13项,实际占用征用林地面积132.912公顷,批准占用征用林地面积132.912公顷(均为工程建设),共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706484元,设计造林面积2205亩,计划费用88.2万元,返还的异地植被恢复费全部用于造林。
㈡创新管理体制,深化林业改革。一是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我县自2001年开始,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主抓了生态公益林、造林种果、竹山、划分到户的责任山和自留山等林地林权的登记和换发林权证工作。目前,全县**个乡(镇)均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截止*月*日,全县已完成林改面积***亩,已提交材料正在申报办理林改的面积***亩,两项合计 《**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林业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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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强化领导做到“三个落实”。即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一是组织落实。县、乡(镇)书记任组长。二是责任落实。建立领导挂钩责任制,治理开发任务完成情况列入部门、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三是人员落实。从计划、财政、农业、林业、水利部门抽调人员与县水保局人员合署办公,乡(镇)水保、林业站人员不包村,专抓治理工作。
㈣遏制新的水土流失做到“三个加大”。即加大宣传力度、审批力度和查处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干群“守土有责”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墙报、图片等宣传载体,采取进村入户等宣传方式,增强广大干群“守土有责”的水保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要求新上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项目,必须严格申报水土保持方案。三是加大对造成水土流失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整顿稀土矿点、采石矿点,确保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㈤项目管理做到“三个规范”。即规范质量标准、管理措施和资金审批。一是制订项目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与方法,成立项目质量管理及监督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对项目实施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建立项目管理卡、管理图,对每一具体措施的地点、数量、责任人、质量、业主等进行造册登记,做到图、表、卡整齐规范。项目实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三是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资金审批由分管副县长、水保局长、审计局长、监察局长、财政局长“五长会审”,财政、审计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㈥依靠科技做到“三个加强”。即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三新”推广、水保监测。一是加强与盛市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的合作。邀请省农林大学、**师大等科研院校到我县开展课题研究,并和**师大地理科学学院联合建立了水土保持博士工作站。二是加强“百喜草”、“Ⅱ系狼尾草”等新品种、“等高草灌草”种植法、低效林“老头松”改造、容器育苗等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三是加强水保监测工作,积极开展水文观测、气象观测、径流小区监测等。
三、林业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产业支撑和人文政治”三大战略体系决策部署,把构建生态县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加快改革步伐,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林业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㈠保护现有资源,建设生态强县。以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为契机,重抓封山育林工作,打造生态经济强县。一是全面停止办理天然林采伐许可证,禁止商品性采伐天然林,切实保护现有天然林资源。从2002年元月起已全面停止办理天然林采伐许可证,让森林休生养息。并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8.65万亩,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点)35处16.23万亩。二是制定封山育林实施方案。县长颁布《封山育林命令》,各乡(镇)人代会或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封山育林乡(镇)规民约》,村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封山育林村规民约》。对封山育林范围一刀切。由原来对水土流失区和公路两边河道两岸、村庄周围第一重山实行全封山,扩展至水土流失项目区均实行全封山,取消半封山。三是建立权责分明的森林管护体系。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格封禁治理,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县指导、乡统筹、村自治、民监督”的护林机制,县乡村三级联动订公约。以乡(镇)为单位,乡(镇)林业站、水保站为主体,组建专业护林队,各村落实专职护林员,进一步整合护林队伍力量,形成健全的护林网络。加强检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每年对乡镇封山育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护林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的决定》和《**县森林防火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认真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资金补助试点工作。全县共聘请了436名护林员,对116万亩国家生态公益林进行巡山管护,与护林员签订了管护责任状,落实管护责任制,明确各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各责任区均制作竖立了碑牌,全县共制作竖立生态林管护宣传碑牌394块。积极开展森林生态补助资金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县的封山育林工作,使森林资源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管理,改善了生态环境,发挥了生态效益。五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未批先占、不批也占、越权审批等非法侵占林地现象的发生。2002年以来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共13项,实际占用征用林地面积132.912公顷,批准占用征用林地面积132.912公顷(均为工程建设),共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706484元,设计造林面积2205亩,计划费用88.2万元,返还的异地植被恢复费全部用于造林。
㈡创新管理体制,深化林业改革。一是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我县自2001年开始,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主抓了生态公益林、造林种果、竹山、划分到户的责任山和自留山等林地林权的登记和换发林权证工作。目前,全县**个乡(镇)均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截止*月*日,全县已完成林改面积***亩,已提交材料正在申报办理林改的面积***亩,两项合计 《**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林业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