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大学)预算管理操作规程
三、预算分析
为总结前期预算执行情况并为今后加强预算管理提供依据,计财处应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预算分析工作一般为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计财处就预算科目执行情况和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预算指标分析由各核算岗位做出,对列入预算指标管理的各项指标执行是否正常进行分析,异常情况要予以说明;同时进行预算科目执行情况分析,按照公布的年度预算,对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是否正常进行分析,并与往年执行情况进行比较,异常情况予以说明。以上预算分析完成后交计财处长审核,并提交分管校领导审阅。
年终结账后,计财处根据年终决算做出全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按规定格式总结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制定提供依据。
四、预算调整
年度预算经公布执行后,一般不予调整,但遇有不可预见情况发生时,可按规定程序报批调整。预算调整事项主要涉及年度预算的追加(减)及预算项目之间的资金转移。
(一) 年度预算的追加(减)有两种情况:
1、因国家政策、事业计划和任务较大变动引起的预算调整,有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报告,报经财务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计财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调整年度预算。
2、在学校总收入允许范围内,校内需要追加预算支出,由项目负责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财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经财务部门初审后,5万元以上的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个别急需、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可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计财处根据相关会议决议或校领导批示调整校内预算支出,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以上情况均由经费使用部门提出调整意见,落实资金来源,确保预算年度收支平衡。
(二)预算项目间的资金转移,须由经费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分管校领导签批后执行。
五、年终决算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整体部署,财务决算期间计财处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掌握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编报口径,制定决算报告工作计划。
(二)书面通知各有关部门、征询决算报告中涉及的基本数字。
(三)清理各部门往来款项,逐项写出往来款项清理清单。
(四)核对财政拨款数、预算外资金上缴数和返还数额是否正确。
(五)与教务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核对各项财产物资的账面数,对盈亏、出入及基建交付工程的财产物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六)在清理的基础上核对账目、年终转账、结账及输出全年会计帐簿、报表。
(七)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做到数字和文字相结合,全面分析预算年度的财务情况,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八)财务报告形成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校长签字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九)写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为下年度单位预算管理和自治区主管部门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学校(大学)预算管理操作规程(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