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说、讲、评”课的实践与分析
(2)说得是否有程序。教师按照自己设定的一定程序科学地排列各项“说课”内容,往往可以从一个侧面显示出这位教师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缜密细致的思维风格和雄厚扎实的业务功底业。
(3)是否体现并突出了可操作性的原则。“说课”可以是讲课的前奏,这时的“说课”就是为了课堂讲课的具体实践而“说”。如果“说课”不能或至少是不便在讲课中实际操作,它就变成了纸上谈兵,那是我们所不取的。
(4)是否说到了有关理论。只有在正确理论指导下的行动才是自觉的,而不是盲目的。这一点在“说课”过程中应该明白而准确地表达出来。但不主张为理论而理论的牵强附会。
(5)“说课”的人是否有创新意识。“说课”中应该有勇于试验、不怕失败而敢于创新的意识。正如教学有法却不可拘泥于成法一样,“说课”有规更不能囿于成规,因为“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
(6)“说课”人的风度。当一位衣着整洁大方的“说课”人运用准确、娴熟且富有感情的语言侃侃而谈的时候;当他能把叙述性语言和描摹性语言、客观介绍性语言和课堂上规范的教学性语言,用控制自如的不同力度和不同神态,神情并茂地表达了来的时候,听众所感受到的是一种艺术享受。
五、加强评“说”,促进教研
说课活动能调动教师学习教育理论、钻研大纲、教材和本职业务的积极性,而评说活动的开展,则更能促使教师从更高的理论高度去研究说课,把握说课的方向,从而更有效地促使教师自我加压,提高教学研究的积极性。(1)评说的内容:评说的内容应笔说课内容相对应,包括评教材分析、教法、学法、教学程序等方面。
A、评析说课者对教材的理解程度。
①说课者对教材所处的地位及前后联系的理解,分析是否正确;
②对教学目标的确定是否明确、具体;
③教学重点、难点的确定是否恰当,能否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
B、评析教法的选择和运用是否合理、实用。
①是否适合该学科的教学要求、特点;
②是否根据具体的教学目的选用教法;
③是否符合学生的年龄阶段特点;
④是否能真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C、评析学生是否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①学法是否配合教法,与教法相适应;
②是否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如对不同层次的学生的不同指导,所应达到的不同目标等;
③是否明确培养学生的某种能力和学习习惯。
D、评析教学程序的设计是否科学,是否能达到教学目的。
①授课内容是否科学、正确,是否注重了思想教育;
②教学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
③教法是否灵活多样,学法是否指导得当。
(2)评说的形式:结合说、上课来评说课的形式有两种。
A、当场说。上课后,当场评。在教师说、讲完后,进行既综合又具体的评价。这类形式又可分为两种:
①是评说者主要是具有较丰富说课经验的骨干教师及从事教研工作的同志,评说带有示范性;
②是带有竞赛性质的由评委进行的评说活动,前者除了起到示范评说作用外,很大一方面也带有指导性,指导教师如何说课;后者则主要是提高教师的说课水平,促进说课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说课、评课活动已在全国、全省各地广泛开展,这种大面积提高教师素质的新形式,已由原来单纯的教研活动,发展为评估教学水平的有效手段。随着说课、评课活动的不断完善和深入发展,现已形成了“说、讲、评”一条龙的新模式。
《数学“说、讲、评”课的实践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