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的调查和思考
几年相比,我区的劳动力转移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化程度也有所提高,但总的来讲,政府参与度与日益扩大的转移形势不相一致,农民转移多呈现自发行为或“亲帮亲、邻帮邻”,技能培训、政策配套、劳务管理难以开展。三是农村劳动力的思想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长期形成的“在家千日好,在外事事难”的传统观念,制约了一部分人外出务工,再加之我区地处扬州近郊,就业渠道相对较多,早出晚归没有什么风险,缺乏闯大市场的胆量和魄力,特别是境外劳务输出缺乏有效地组织和引导。另外,劳动力市场上客观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也影响了部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三、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几点思考。
当前,全省上下都在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层层传递压力,级级落实责任。面对“两个率先”的要求,我区同全省的情况一样,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业、落脚点在农民,而增加农民收入的最直接的途径就是把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强化引导服务,落实关键措施。注重劳动者的业务技能培训,增强劳动力的市场竞争力。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劳动力资源状况和本区产业规划,超前制定劳动力培训计划,搞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衔接,并把培训计划报请区政府列入全区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长期规划。同时,充分利用区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以及初级成人教育中心校的教育阵地,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创业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提高培训,努力使青壮年劳动力都能掌握1-2门专业技能,为他们在就业中提供竞争优势。注重劳动力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劳动力供求、就业服务指南、就业政策法规等信息资料库,实现登记、就业、培训“一条龙”服务,扩大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借助网络和中介机构优势,多途径、多渠道的搜集本地及各地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信息,定期向外发布农村劳动力的资源状况,建立多层次的劳动力供求网络,为劳动力转移铺设通畅的信息通道。注重农民经纪人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培植,加强劳动力转移的引导。充分发挥“能人”效应,鼓励、支持农民经纪人自我组织劳动力转移,逐步形成“一个农民经纪人,影响一群人,带动一批人”的“葡萄串”效应,同时鼓励组建各种行业协会,规范劳动力转移行为,调解问题与矛盾,减少转移风险,逐步形成政府组织、引导和服务为主,经纪人队伍与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配合的新型劳动力转移组织体系,使劳动力转移逐步走上规范的轨道。二是积极发展经济,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将农村剩余劳动转移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通过加快地方经济的发展,来提高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实现农业向二、三产等高附加值产业的转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抢抓“沿江开发”和国际资本向“长三角”转移的有利机遇,结合本地的传统产业优势,通过加快基础建设,增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区内民营资本和工商资本加大技改投入,努力培大培强民营经济。引导劳动力率先转移发家致富的能人“凤还巢”,制定解除后顾之忧的宽松政策,降低创业门槛,鼓励他们将资金转变为资本,回乡创办实业,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调整产业结构,逐步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鼓励劳动力向劳动密集型、附加值高的服务行业转移,使服务业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新增点。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立足现有的中心集镇和中心村建设,科学合理地编制小城镇建设规划,努力提高建设品位,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优势,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全方位投入小城镇建设的积极性,多元化、多渠道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建设一批现代气息浓郁,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使其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阵地。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向规范化转变。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促进农民更新观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动团委、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采取开辟专栏、人物专访、创业介绍等形式,通过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算帐对比等办法,激发广大农民离乡离土、务工经商的热情。要进一步明确劳动力转移协调小组的工作,完善例会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和调研制度、调查统计制度等,切实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快速互动的长效工作机制。要统筹规划劳动力转移方案,劳动力转移和输出是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领域和方方面面,必须要加强对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领导。要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沟通,制定明确的考核制度,共同把劳动力转移工作做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工办、统计局等负责摸清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逐村、逐组、逐户、逐人登记他们的年龄、文化、技术特点等,掌握全区劳动力的第一手资料,制定详细的劳动力转移规划,建立劳动力资料档案,组建输出中介服务组织,捕捉需求信息,规范输出行为,做好劳务收入的测算,配合教育部门搞好劳动力的知识、技能培训。建工局、经贸局、外经贸局等负责制定本行业的接纳转移劳动力计划,并抓好落实。通过共同努力,进一步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工作推向深入。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的调查和思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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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几点思考。
当前,全省上下都在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层层传递压力,级级落实责任。面对“两个率先”的要求,我区同全省的情况一样,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业、落脚点在农民,而增加农民收入的最直接的途径就是把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强化引导服务,落实关键措施。注重劳动者的业务技能培训,增强劳动力的市场竞争力。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劳动力资源状况和本区产业规划,超前制定劳动力培训计划,搞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衔接,并把培训计划报请区政府列入全区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长期规划。同时,充分利用区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以及初级成人教育中心校的教育阵地,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创业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提高培训,努力使青壮年劳动力都能掌握1-2门专业技能,为他们在就业中提供竞争优势。注重劳动力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劳动力供求、就业服务指南、就业政策法规等信息资料库,实现登记、就业、培训“一条龙”服务,扩大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借助网络和中介机构优势,多途径、多渠道的搜集本地及各地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信息,定期向外发布农村劳动力的资源状况,建立多层次的劳动力供求网络,为劳动力转移铺设通畅的信息通道。注重农民经纪人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培植,加强劳动力转移的引导。充分发挥“能人”效应,鼓励、支持农民经纪人自我组织劳动力转移,逐步形成“一个农民经纪人,影响一群人,带动一批人”的“葡萄串”效应,同时鼓励组建各种行业协会,规范劳动力转移行为,调解问题与矛盾,减少转移风险,逐步形成政府组织、引导和服务为主,经纪人队伍与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配合的新型劳动力转移组织体系,使劳动力转移逐步走上规范的轨道。二是积极发展经济,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将农村剩余劳动转移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通过加快地方经济的发展,来提高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实现农业向二、三产等高附加值产业的转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抢抓“沿江开发”和国际资本向“长三角”转移的有利机遇,结合本地的传统产业优势,通过加快基础建设,增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区内民营资本和工商资本加大技改投入,努力培大培强民营经济。引导劳动力率先转移发家致富的能人“凤还巢”,制定解除后顾之忧的宽松政策,降低创业门槛,鼓励他们将资金转变为资本,回乡创办实业,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调整产业结构,逐步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鼓励劳动力向劳动密集型、附加值高的服务行业转移,使服务业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新增点。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立足现有的中心集镇和中心村建设,科学合理地编制小城镇建设规划,努力提高建设品位,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优势,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全方位投入小城镇建设的积极性,多元化、多渠道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建设一批现代气息浓郁,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使其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阵地。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向规范化转变。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促进农民更新观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动团委、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采取开辟专栏、人物专访、创业介绍等形式,通过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算帐对比等办法,激发广大农民离乡离土、务工经商的热情。要进一步明确劳动力转移协调小组的工作,完善例会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和调研制度、调查统计制度等,切实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快速互动的长效工作机制。要统筹规划劳动力转移方案,劳动力转移和输出是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领域和方方面面,必须要加强对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领导。要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沟通,制定明确的考核制度,共同把劳动力转移工作做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工办、统计局等负责摸清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逐村、逐组、逐户、逐人登记他们的年龄、文化、技术特点等,掌握全区劳动力的第一手资料,制定详细的劳动力转移规划,建立劳动力资料档案,组建输出中介服务组织,捕捉需求信息,规范输出行为,做好劳务收入的测算,配合教育部门搞好劳动力的知识、技能培训。建工局、经贸局、外经贸局等负责制定本行业的接纳转移劳动力计划,并抓好落实。通过共同努力,进一步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工作推向深入。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的调查和思考(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