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讯管理制度
直线电话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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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级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配置一部直线电话,如需要开通国内长途功能的,应一并提出申请。
申请配备直线电话,一律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传真的管理
公司传真机由前台负责管理,收发传真时应由前台人员负责操作。
前台人员发送传真完毕后,应检查是否有文件遗漏在传真机旁;传真接收完毕后,应立即将传真文件交给收件人。
员工因为工作需要而发送传真的,应填制《传真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对传真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批后应将《传真申请单》递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再由前台人员操作发送。
对发送保密性高的文件,可由前台人员进行指导,由员工个人亲自发送,并提前以电话方式通知收件人现场接收。对涉及公司重大机密的文件不宜使用传真机发送,以免泄密。
对传真收发业务频繁或者所收发的资料保密要求较高的部门或个人,可以申请配置专用的传真机。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传真机收发私人资料、文件。
第八条:移动电话的管理
公司不为员工购置移动电话,但对员工因办理公务所发生的移动电话费用(简称移动话费),按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报销限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