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执行案件,由审判监督庭组织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及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增强执行的透明度,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和执法随意性等问题的发生。上半年共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3场,取得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理解和支持。
5、积极探索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发布施行后,我院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简单案件,积极探索简易审的方式方法,以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上半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10件,一些案件通过简易审理,原需要2小时的庭审时间,现只用了半小时即审结。
(二)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
1、积极推进办公电脑化进程,提高办案效率。上半年我院已全面实现了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电脑化,结束了手工记录和手写法律文书的历史,提高了效率。同时实现了案件流程跟踪管理电脑化,运用电子表格制成的案件总览表,有每个案件的相关信息,为院领导、审判监督部门提供简便、快速的监督手段。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与市法院、省高院间计算机三级联网,极大地方便了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2、强化审判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监督管理,对上诉案件统一由审判监督庭登记,有改判、发回重审的,审判监督庭要查找原因,以确定审判人员的审判责任。二是坚持案件月评查和季度抽查制度,上半年我院结合“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对成立以来的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案件质量评查,并向审委会作了汇报。
3、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2月26日我院首次聘请了3名妇联、共青团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通过实行陪审员制度,强化司法活动的监督,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
(三)积极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上半年我院根据法院机构改革方案,积极进行内设机构的改革和完善,增设了民二庭,同时对刑庭、办公室、行政庭、执行庭、民一庭、民二庭等部门干警进行调整。通过调整,审判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另外,3月25日我院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隶属民一庭,专门负责审理有关涉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民商事案件。
四、不断改善干警办公环境、生活条件
1、上半年为了保证办公电脑化进程,我院继续为尚未配置电脑的干警购买了电脑,基本实现了干警审判、办公的电脑需要。同时随着夏季的来临,为了干警能有一个凉爽舒适的审判、办公环境,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院党组优先为审判法庭、干警办公室购置安装了空调。
2、我院利用电脑和局域网的优势,上半年设立了电子图书资料库,并由专人负责收集法律、文学、经济、科技等各类图书资料,干警只要点击鼠标即可查阅自己在办案和学习中所需要的资料。目前我院电子图书资料库已收集各类图书2000多册,为创造学习型法院,提高法官业务和文化知识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
3、今年开始,我院党组规定为每个干警的生日送去蛋糕和鲜花,上半年已为33名干警的生日送去祝福;同时规定凡干警或其近亲属生病,院领导要一律登门探望,上半年党组成员已先后多次探望了四位生病的干警或其近亲属,拉近了干群关系,有效地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上半年,我院的各项虽然都有了新的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有些的开展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1、队伍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类型案件和高难度案件不断出现以及法律法规的不断增加,干警对知识更新不够重视,不能适应审判的发展需要;2、执行的开展力度不够,执结率不高;3、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尚未全面开展。
下半年,我院决心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主题,牢牢把握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下大力气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团结奋斗,与时俱进,力争把法院各项推上一个新台阶。
补充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及时制定了《秀屿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暂行规定》,严格规范执行人员与拍卖、评估等机构的关系;为了增加执行的透明度,我院制定公布了《秀屿区人民法院执行承诺书》,对执行作出六项承诺。通过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案件“久拖不执”、“暗箱操作”和“背后交易”等现象,有效地保护了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年初,我院根据辖区执行案件的特点,从元旦开始至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执行大会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3月份,区人大召开了全区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解释》大会,我院以这次大会为契机,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进执行的开展。平时执行干警采用110式的机动执行方式,早出晚归,下乡村、驻海岛,对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住处或财产下落的,均能及时出警,措施到位,保证不因法院的原因致使执行不能。上半年共出动干警500多人次,共查封财产35宗,拍卖、变卖财产10宗。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申请人,实行拘留、罚款,共拘留、罚款121人。
(五)加强立案、信访接待。今年初开始,我院在立案、信访接待方面实行“三个零”做法,并积极推行“八个一”的爱民便民作风,取得了实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我院坚持每天由审判监督庭安排专人在办公楼大厅信访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接受群众咨询和信访,信访接待保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20人次,处理各类来信25多件;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老弱病残者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服务,上半年共为5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缓、减、免诉讼费近2万元。在立案方面推行半小时立案制、“电话、传真”立案法,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上半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院还对一起涉案金额7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通过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在做好审判的同时,注重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发案地就地巡回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上半年共下乡巡回开庭24件,送法下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埭头法庭选择了南日镇一非法基金会遗留下来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岛进村进行现场开庭,通过案件的审判,以案释法,教育农村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同时,我院还经常利用审判优势深入乡镇指导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上半年共为辖区乡镇、学校举办各种法律知识讲座6场次。如今年初民一庭庭长柯黎鸣为区里举办的妇女主任培训班讲授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今年3月6日、5月22日,忠门法庭分别组织了审判人员到湄洲岛、忠门镇为镇、村调解主任、治保主任举办了新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培训;4月12日,忠门法庭又组织干警到东埔镇,与该镇司法所干部共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综合治理的顺利开展。另外,自今年3月份起,我院黄院长、姚副院长应邀为莆田市干部进修学校开办的公务员wto知识和依法行政培训班讲授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和制度,提高公务员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认真扎实地开展好“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市委政法委确定我院为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的试点单位后,院党组十分重视,结合省法院开展的“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发动干警开展好“两项活动”。首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省法院的关于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实施方案与市政法委的关于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时制定了本院开展两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其次,我们组织干警除了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市、区政法委规定的篇目外,还组织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讲话以及相关纪律处分规定等方面学习内容。其间我院邀请了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文祥同志到我院上有关纪律处分辅导课,使全体干警受到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还安排全体干警观看了电教片《保密警钟》,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了干警保守审判秘密的意识。每位干警在学习中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学习笔记(其中领导干部不少于12000字)、并有4份讨论记录、4份发言提纲和5篇心得体会。第三,组织心得交流与理论考试,巩固了学习效果。我院于5月12日晚,在全院范围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和进行了一次理论知识考试,加深对学习篇目的理解。另外,上半年在开展活动中,各庭室召开了2次民主生活会,干警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查找问题、不足,互相帮忙解决问题,并对领导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党组成员分别走访了区委五套班子成员、人大、政协、各乡镇及兄弟单位,征求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为了进一步搞好“两项活动”,我院在领导干部中积极开展“我是你的一面旗帜”活动,于6月20日召开全院大会由领导干部作了表态发言。
上半年我们已完成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第一阶段各项任务,现在正进行第二阶段的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将于7月中旬结束。通过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干警精神面貌和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变。
(二)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1、今年春节上班第一天,我院就组织干警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由院领导讲课,系统地学习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通过领导有针对性讲课与干警的认真学习,这次培训为解决审判实践具体问题提供了较好理论学习机会。
2、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后,当事人不清楚,审判人员掌握不透,导致审判过程中出现程序掌控不精,影响了审判的公正与效率的问题,我院于4月24日召集全体民商事审判人员召开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专题讨论会,围绕如何在庭审的调查、辩论、调解三个阶段依法公开开展庭审活动和法律文书格式改革等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把民事诉讼分为诉前、庭审、裁判文书三个课题,指定专人负责开展调研,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目前,三个课题均已初步形成了论文材料。
3、努力提高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我院于今年开始创办了内部交流刊物《秀屿审判》,以评析法律文书为主要内容,上半年已出版了3期。在第1期刊物上,黄院长亲自点评了两份法律文书,使干警们感到鞭策的力量;从第2期起还邀请中学语文教师,对法律文书从语文语法、文句、表达等方面进行评析,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三)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上半年我院除了结合两项活动组织干警学习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观看电教片等外,着重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规定,在各业务庭负责人任命到位的基础上,及时签订了庭室领导抓队伍建设责任状,在责任状里,将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量化规定,便以管理和考核。同时不断拓宽廉政监督渠道,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了人大联络室和督查室,进一步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上半年我院聘请了12名廉政监督员,3月21日我院召开了执法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欢迎监督员对法院的各项审判进行监督,增加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法院廉政建设。版权所有,全国文秘者的114!
三、深化法院各项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上半年我院在抓好审判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大加快法院改革进程,以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
1、明确合议庭职责,审判权归于合议庭,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仅占5,涉及到的案件均为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
2、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有561件,占案件审结数的73.7。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干警的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其中民一庭审判员许明福上半年共审结案件67件,埭头法庭审判员柯元海共审结案件154件,上半年有21名干警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的岗位责任指标,8名干警已完成了全年的指标任务。
3、强化庭审功能,积极推行当庭宣判、当庭送达。上半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当庭宣判的有372件,当庭宣判率达91.9,其中民一庭审结的简易案件中,当庭送达的有103件,当庭送达率达72。民一庭审判员黄永成在1至3月份判决审结的19件案件以及审判员许明福审结的所有简易案件,均做到了当庭宣判、当庭送达。
4、实行执行异议听证制度,促进执行的公正高效。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执行案件,由审判监督庭组织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及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增强执行的透明度,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和执法随意性等问题的发生。上半年共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3场,取得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理解和支持。
5、积极探索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发布施行后,我院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简单案件,积极探索简易审的方式方法,以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上半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10件,一些案件通过简易审理,原需要2小时的庭审时间,现只用了半小时即审结。
(二)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
1、积极推进办公电脑化进程,提高办案效率。上半年我院已全面实现了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电脑化,结束了手工记录和手写法律文书的历史,提高了效率。同时实现了案件流程跟踪管理电脑化,运用电子表格制成的案件总览表,有每个案件的相关信息,为院领导、审判监督 《法院上半年的工作总结(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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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积极探索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发布施行后,我院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简单案件,积极探索简易审的方式方法,以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上半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10件,一些案件通过简易审理,原需要2小时的庭审时间,现只用了半小时即审结。
(二)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
1、积极推进办公电脑化进程,提高办案效率。上半年我院已全面实现了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电脑化,结束了手工记录和手写法律文书的历史,提高了效率。同时实现了案件流程跟踪管理电脑化,运用电子表格制成的案件总览表,有每个案件的相关信息,为院领导、审判监督部门提供简便、快速的监督手段。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与市法院、省高院间计算机三级联网,极大地方便了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2、强化审判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监督管理,对上诉案件统一由审判监督庭登记,有改判、发回重审的,审判监督庭要查找原因,以确定审判人员的审判责任。二是坚持案件月评查和季度抽查制度,上半年我院结合“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对成立以来的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案件质量评查,并向审委会作了汇报。
3、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2月26日我院首次聘请了3名妇联、共青团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通过实行陪审员制度,强化司法活动的监督,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
(三)积极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上半年我院根据法院机构改革方案,积极进行内设机构的改革和完善,增设了民二庭,同时对刑庭、办公室、行政庭、执行庭、民一庭、民二庭等部门干警进行调整。通过调整,审判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另外,3月25日我院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隶属民一庭,专门负责审理有关涉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民商事案件。
四、不断改善干警办公环境、生活条件
1、上半年为了保证办公电脑化进程,我院继续为尚未配置电脑的干警购买了电脑,基本实现了干警审判、办公的电脑需要。同时随着夏季的来临,为了干警能有一个凉爽舒适的审判、办公环境,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院党组优先为审判法庭、干警办公室购置安装了空调。
2、我院利用电脑和局域网的优势,上半年设立了电子图书资料库,并由专人负责收集法律、文学、经济、科技等各类图书资料,干警只要点击鼠标即可查阅自己在办案和学习中所需要的资料。目前我院电子图书资料库已收集各类图书2000多册,为创造学习型法院,提高法官业务和文化知识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
3、今年开始,我院党组规定为每个干警的生日送去蛋糕和鲜花,上半年已为33名干警的生日送去祝福;同时规定凡干警或其近亲属生病,院领导要一律登门探望,上半年党组成员已先后多次探望了四位生病的干警或其近亲属,拉近了干群关系,有效地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上半年,我院的各项虽然都有了新的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有些的开展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1、队伍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类型案件和高难度案件不断出现以及法律法规的不断增加,干警对知识更新不够重视,不能适应审判的发展需要;2、执行的开展力度不够,执结率不高;3、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尚未全面开展。
下半年,我院决心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主题,牢牢把握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下大力气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团结奋斗,与时俱进,力争把法院各项推上一个新台阶。
补充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及时制定了《秀屿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暂行规定》,严格规范执行人员与拍卖、评估等机构的关系;为了增加执行的透明度,我院制定公布了《秀屿区人民法院执行承诺书》,对执行作出六项承诺。通过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案件“久拖不执”、“暗箱操作”和“背后交易”等现象,有效地保护了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年初,我院根据辖区执行案件的特点,从元旦开始至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执行大会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3月份,区人大召开了全区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解释》大会,我院以这次大会为契机,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进执行的开展。平时执行干警采用110式的机动执行方式,早出晚归,下乡村、驻海岛,对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住处或财产下落的,均能及时出警,措施到位,保证不因法院的原因致使执行不能。上半年共出动干警500多人次,共查封财产35宗,拍卖、变卖财产10宗。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申请人,实行拘留、罚款,共拘留、罚款121人。
(五)加强立案、信访接待。今年初开始,我院在立案、信访接待方面实行“三个零”做法,并积极推行“八个一”的爱民便民作风,取得了实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我院坚持每天由审判监督庭安排专人在办公楼大厅信访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接受群众咨询和信访,信访接待保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20人次,处理各类来信25多件;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老弱病残者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服务,上半年共为5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缓、减、免诉讼费近2万元。在立案方面推行半小时立案制、“电话、传真”立案法,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上半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院还对一起涉案金额7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通过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在做好审判的同时,注重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发案地就地巡回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上半年共下乡巡回开庭24件,送法下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埭头法庭选择了南日镇一非法基金会遗留下来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岛进村进行现场开庭,通过案件的审判,以案释法,教育农村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同时,我院还经常利用审判优势深入乡镇指导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上半年共为辖区乡镇、学校举办各种法律知识讲座6场次。如今年初民一庭庭长柯黎鸣为区里举办的妇女主任培训班讲授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今年3月6日、5月22日,忠门法庭分别组织了审判人员到湄洲岛、忠门镇为镇、村调解主任、治保主任举办了新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培训;4月12日,忠门法庭又组织干警到东埔镇,与该镇司法所干部共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综合治理的顺利开展。另外,自今年3月份起,我院黄院长、姚副院长应邀为莆田市干部进修学校开办的公务员wto知识和依法行政培训班讲授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和制度,提高公务员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认真扎实地开展好“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市委政法委确定我院为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的试点单位后,院党组十分重视,结合省法院开展的“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发动干警开展好“两项活动”。首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省法院的关于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实施方案与市政法委的关于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时制定了本院开展两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其次,我们组织干警除了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市、区政法委规定的篇目外,还组织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讲话以及相关纪律处分规定等方面学习内容。其间我院邀请了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文祥同志到我院上有关纪律处分辅导课,使全体干警受到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还安排全体干警观看了电教片《保密警钟》,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了干警保守审判秘密的意识。每位干警在学习中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学习笔记(其中领导干部不少于12000字)、并有4份讨论记录、4份发言提纲和5篇心得体会。第三,组织心得交流与理论考试,巩固了学习效果。我院于5月12日晚,在全院范围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和进行了一次理论知识考试,加深对学习篇目的理解。另外,上半年在开展活动中,各庭室召开了2次民主生活会,干警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查找问题、不足,互相帮忙解决问题,并对领导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党组成员分别走访了区委五套班子成员、人大、政协、各乡镇及兄弟单位,征求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为了进一步搞好“两项活动”,我院在领导干部中积极开展“我是你的一面旗帜”活动,于6月20日召开全院大会由领导干部作了表态发言。
上半年我们已完成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第一阶段各项任务,现在正进行第二阶段的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将于7月中旬结束。通过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干警精神面貌和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变。
(二)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1、今年春节上班第一天,我院就组织干警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由院领导讲课,系统地学习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通过领导有针对性讲课与干警的认真学习,这次培训为解决审判实践具体问题提供了较好理论学习机会。
2、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后,当事人不清楚,审判人员掌握不透,导致审判过程中出现程序掌控不精,影响了审判的公正与效率的问题,我院于4月24日召集全体民商事审判人员召开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专题讨论会,围绕如何在庭审的调查、辩论、调解三个阶段依法公开开展庭审活动和法律文书格式改革等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把民事诉讼分为诉前、庭审、裁判文书三个课题,指定专人负责开展调研,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目前,三个课题均已初步形成了论文材料。
3、努力提高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我院于今年开始创办了内部交流刊物《秀屿审判》,以评析法律文书为主要内容,上半年已出版了3期。在第1期刊物上,黄院长亲自点评了两份法律文书,使干警们感到鞭策的力量;从第2期起还邀请中学语文教师,对法律文书从语文语法、文句、表达等方面进行评析,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三)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上半年我院除了结合两项活动组织干警学习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观看电教片等外,着重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规定,在各业务庭负责人任命到位的基础上,及时签订了庭室领导抓队伍建设责任状,在责任状里,将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量化规定,便以管理和考核。同时不断拓宽廉政监督渠道,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了人大联络室和督查室,进一步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上半年我院聘请了12名廉政监督员,3月21日我院召开了执法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欢迎监督员对法院的各项审判进行监督,增加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法院廉政建设。版权所有,全国文秘者的114!
三、深化法院各项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上半年我院在抓好审判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大加快法院改革进程,以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
1、明确合议庭职责,审判权归于合议庭,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仅占5,涉及到的案件均为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
2、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有561件,占案件审结数的73.7。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干警的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其中民一庭审判员许明福上半年共审结案件67件,埭头法庭审判员柯元海共审结案件154件,上半年有21名干警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的岗位责任指标,8名干警已完成了全年的指标任务。
3、强化庭审功能,积极推行当庭宣判、当庭送达。上半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当庭宣判的有372件,当庭宣判率达91.9,其中民一庭审结的简易案件中,当庭送达的有103件,当庭送达率达72。民一庭审判员黄永成在1至3月份判决审结的19件案件以及审判员许明福审结的所有简易案件,均做到了当庭宣判、当庭送达。
4、实行执行异议听证制度,促进执行的公正高效。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执行案件,由审判监督庭组织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及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增强执行的透明度,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和执法随意性等问题的发生。上半年共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3场,取得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理解和支持。
5、积极探索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发布施行后,我院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简单案件,积极探索简易审的方式方法,以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上半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10件,一些案件通过简易审理,原需要2小时的庭审时间,现只用了半小时即审结。
(二)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
1、积极推进办公电脑化进程,提高办案效率。上半年我院已全面实现了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电脑化,结束了手工记录和手写法律文书的历史,提高了效率。同时实现了案件流程跟踪管理电脑化,运用电子表格制成的案件总览表,有每个案件的相关信息,为院领导、审判监督 《法院上半年的工作总结(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