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法院上半年的
上半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版权所有,全国文秘者的11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会议)确定的政法队伍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全面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开创了法院的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
今年上半年,我院全面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项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99件,其中受理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1084件,审结840件,审结率为77.5;受理执行案件(含旧存)1215件,执结728件,执结率为60。
(一)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共受理刑事案件74件116人,审结73件11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34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80人。在刑事审判中,继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惩抢劫、故意伤害、绑架、强奸、流氓团伙犯罪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维护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共审结上述案件49件86人,占刑事案件审结数的67.1。上半年,我院还依法及时地审判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案,被告人翁志诚在2002年间,从广州运回并到莆田市区多处居民住宅区散发传播“×××”图书小册子700多册、光盘200多张,并张贴“×××”标语,我院以翁的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维护了国家安全和辖区社会稳定。同时,为了维护辖区的执法环境,上半年我院依法对3件3人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审判,有力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执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我院注重加强对赃款赃物追缴和对被告人适用财产刑,绝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任何便宜。上半年我院对所有侵犯财产、犯罪后未退清赃款赃物的犯罪分子判决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对41件73名被告人判决并处罚金。今年上半年,我院刑事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
(二)及时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上半年,我院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1004件,已审结761件,审结率为75.8。从案件性质分析,主要以金融借贷纠纷、离婚和解除非法同居、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相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为主,其中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共有274件,占民商事案件数的27.3,居首位,其次分别为离婚和解除非法同居案件有249件,占了民商事案件数的24.8;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169件,占16.8。针对民商事案件的特点,审判人员能够认真审理,注重审判的实际效果。我院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能够妥善处理,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同时对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及群体性纠纷案件,注重做好调解,共审结上述案件314件,调解结案156件,调解率达49.7,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上半年我院能够及时审理好各类借款合同等金融纠纷案件,共审结上述纠纷案件247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对买卖合同纠纷、工程承包纠纷等案件的审理中,我院注重引导市场经济参与者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提倡诚实信用的良好商业道德,从而保障正常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上半年共审结上述案件77件。
(三)积极稳妥地审理好行政案件。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件,均已审结。我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能够认真分析案件的具体成因、社会影响,严格执行法律,做到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从上半年开始我院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合法化。共审查受理行政非诉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31件,其中裁定不予执行3件,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6件,已执结12件,执行标的额23万余元。对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院及时作出司法建议,上半年我院共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件,均为相关行政机关采纳。
(四)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半年共新收执行案件647件,旧存568件,执结728件,其中实执结341件,发放债权凭证338件,非诉审查等计49件,另中止57件。为了保证执行的顺利开展,我院调整充实了执行庭干警,对6名执行人员进行调整,并对执行庭干警进行分组,共分成3个执行小组,调整后的执行力量明显增强。同时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执行纪律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三个办法”和省法院制定的《关于执行中委托拍卖的若干意见》及
补充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及时制定了《秀屿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暂行规定》,严格规范执行人员与拍卖、评估等机构的关系;为了增加执行的透明度,我院制定公布了《秀屿区人民法院执行承诺书》,对执行作出六项承诺。通过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案件“久拖不执”、“暗箱操作”和“背后交易”等现象,有效地保护了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年初,我院根据辖区执行案件的特点,从元旦开始至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执行大会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3月份,区人大召开了全区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解释》大会,我院以这次大会为契机,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进执行的开展。平时执行干警采用110式的机动执行方式,早出晚归,下乡村、驻海岛,对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住处或财产下落的,均能及时出警,措施到位,保证不因法院的原因致使执行不能。上半年共出动干警500多人次,共查封财产35宗,拍卖、变卖财产10宗。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申请人,实行拘留、罚款,共拘留、罚款121人。
(五)加强立案、信访接待。今年初开始,我院在立案、信访接待方面实行“三个零”做法,并积极推行“八个一”的爱民便民作风,取得了实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我院坚持每天由审判监督庭安排专人在办公楼大厅信访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接受群众咨询和信访,信访接待保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20人次,处理各类来信25多件;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老弱病残者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服务,上半年共为5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缓、减、免诉讼费近2万元。在立案方面推行半小时立案制、“电话、传真”立案法,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上半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院还对一起涉案金额7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通过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在做好审判的同时,注重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发案地就地巡回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上半年共下乡巡回开庭24件,送法下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埭头法庭选择了南日镇一非法基金会遗留下来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岛进村进行现场开庭,通过案件的审判,以案释法,教育农村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同时,我院还经常利用审判优势深入乡镇指导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上半年共为辖区乡镇、学校举办各种法律知识讲座6场次。如今年初民一庭庭长柯黎鸣为区里举办的妇女主任培训班讲授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今年3月6日、5月22日,忠门法庭分别组织了审判人员到湄洲岛、忠门镇为镇、村调解主任、治保主任举办了新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培训;4月12日,忠门法庭又组织干警到东埔镇,与该镇司法所干部共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综合治理的顺利开展。另外,自今年3月份起,我院黄院长、姚副院长应邀为莆田市干部进修学校开办的公务员wto知识和依法行政培训班讲授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和制度,提高公务员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认真扎实地开展好“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市委政法委确定我院为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的试点单位后,院党组十分重视,结合省法院开展的“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发动干警开展好“两项活动”。首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省法院的关于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实施方案与市政法委的关于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时制定了本院开展两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其次,我们组织干警除了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市、区政法委规定的篇目外,还组织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讲话以及相关纪律处分规定等方面学习内容。其间我院邀请了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文祥同志到我院上有关纪律处分辅导课,使全体干警受到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还安排全体干警观看了电教片《保密警钟》,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了干警保守审判秘密的意识。每位干警在学习中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学习笔记(其中领导干部不少于12000字)、并有4份讨论记录、4份发言提纲和5篇心得体会。第三,组织心得交流与理论考试,巩固了学习效果。我院于5月12日晚,在全院范围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和进行了一次理论知识考试,加深对学习篇目的理解。另外,上半年在开展活动中,各庭室召开了2次民主生活会,干警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查找问题、不足,互相帮忙解决问题,并对领导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党组成员分别走访了区委五套班子成员、人大、政协、各乡镇及兄弟单位,征求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为了进一步搞好“两项活动”,我院在领导干部中积极开展“我是你的一面旗帜”活动,于6月20日召开全院大会由领导干部作了表态发言。
上半年我们已完成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第一阶段各项任务,现在正进行第二阶段的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将于7月中旬结束。通过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干警精神面貌和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变。
(二)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1、今年春节上班第一天,我院就组织干警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由院领导讲课,系统地学习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通过领导有针对性讲课与干警的认真学习,这次培训为解决审判实践具体问题提供了较好理论学习机会。
2、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后,当事人不清楚,审判人员掌握不透,导致审判过程中出现程序掌控不精,影响了审判的公正与效率的问题,我院于4月24日召集全体民商事审判人员召开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专题讨论会,围绕如何在庭审的调查、辩论、调解三个阶段依法公开开展庭审活动和法律文书格式改革等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把民事诉讼分为诉前、庭审、裁判文书三个课题,指定专人负责开展调研,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目前,三个课题均已初步形成了论文材料。
3、努力提高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我院于今年开始创办了内部交流刊物《秀屿审判》,以评析法律文书为主要内容,上半年已出版了3期。在第1期刊物上,黄院长亲自点评了两份法律文书,使干警们感到鞭策的力量;从第2期起还邀请中学语文教师,对法律文书从语文语法、文句、表达等方面进行评析,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三)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上半年我院除了结合两项活动组织干警学习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观看电教片等外,着重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规定,在各业务庭负责人任命到位的基础上,及时签订了庭室领导抓队伍建设责任状,在责任状里,将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量化规定,便以管理和考核。同时不断拓宽廉政监督渠道,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了人大联络室和督查室,进一步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上半年我院聘请了12名廉政监督员,3月21日我院召开了执法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欢迎监督员对法院的各项审判进行监督,增加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法院廉政建设。版权所有,全国文秘者的114!
三、深化法院各项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上半年我院在抓好审判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大加快法院改革进程,以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
1、明确合议庭职责,审判权归于合议庭,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仅占5,涉及到的案件均为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
2、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有561件,占案件审结数的73.7。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干警的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其中民一庭审判员许明福上半年共审结案件67件,埭头法庭审判员柯元海共审结案件154件,上半年有21名干警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的岗位责任指标,8名干警已完成了全年的指标任务。
3、强化庭审功能,积极推行当庭宣判、当庭送达。上半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当庭宣判的有372件,当庭宣判率达91.9,其中民一庭审结的简易案件中,当庭送达的有103件,当庭送达率达72。民一庭审判员黄永成在1至3月份判决审结的19件案件以及审判员许明福审结的所有简易案件,均做到了当庭宣判、当庭送达。
4、实行执行异议听证制度,促进执行的公正高效。 《法院上半年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