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密码设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密码设备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涉密问题,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保密法》和上级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密码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委员会职责
1、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密码设备管理工作的文件,总结研究部署密码设备管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局密码设备的使用情况、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确保密码设备的绝对安全和正常运行。
3、加强密码队伍建设,加强密码设备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保密意识教育,定期地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做到不出现失、泄密事故。
三、具体要求
1、涉密部门应由专人保管密码设备,做到责任到人。
2、涉密部门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履行密码设备使用手续,按规定权限使用设备,注意保密。
3、涉密部门应加强对密码设备、密押印文及一切有关国家机密文件、电报、函件、资料、统计数字的保密,严禁携带回家或在外出时对外泄露。
4、当密码设备发生技术故障时,设备所属部门应及时与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将应及时报告上级行进行设备维修或更换。
5、涉密部门发生密码设备丢失、密码设备被盗失控、密码丢失、密码被窃失控可能造成国家损失的紧急涉密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及时将情况上报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支行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通过检查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及时查清情况,并报上级主管单位。
6、本办法所指密码设备为密押机、密押卡、带有转字密码的保险库(箱)、涉及使用密码的电子计算机设备等。
7、本办法所指涉密部门为拥有、使用密码设备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