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业需要与教学成效的相关研究
CR.812 SU.709 AC.682 PR.622
WL.761 VA.507
IS.524
一般教师 AL.634 VA.599 ER.653 SU.555 MA.633 SE.740
IN.758 AS.775 PR.746 RR.801 CR.865
ES.574 WL.717 SR.549 VB.614
YR.641 AC.530
根据变量的原始含义,我们可以对影响优秀教师职业需要的六个因子进行概括:每一个因子(大约为总方差的36.20%)主要与进取心有关;第二个因子(大约为总方差的12.68%)主要与工作环境有关;第三个因子(大约为总方差的9.85%)主要与社会贡献有关;第四个因子(大约为总方差的7.99%)主要与工作优越性有关;第五个因子(大约为总方差的7.02%)主要与工作方式有关;第六个因子(大约为总方差的6.24%)则主要与育人这种工作性质有关。同样我们也可以对影响一般教师职业需要的六个因子进行概括:第一个因子(大约为总方差的28.58%)主要与自主性有关;第二个因子(大约为总方差的11.28%)主要与生活方式有关;第三个因子(大约为总方差的8.48%)主要与工作地位有关;第四个因子(大约为总方差的7.73%)主要与工作优越性有关;第五个因子(大约为总方差的6.88%)主要与工作内容有关;第六个因子(大约为总方差的5.28%)则主要与工作稳定性有关。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不同教师职业需要的主要因素,我们认为:
(1) 无论是优秀教师还是一般教师,他们对职业的几个主要方面都有所考虑,并且这些均可以归类为“内在职业价值”,如进取心、自主性、社会贡献、工作性质等;“外在职业价值”,如工作环境、工作地位等;“外在报酬”,如工作稳定性、生活方式、工作优越性等。这基本符合塞普尔的职业价值分类,同时也说明了测量的效度是可靠的。
(2) 优秀教师和一般教师在考虑职业各方面的需要时存在一定的差异。概括地讲,优秀教师与一般教师比较起来,在考虑职业的外在价值和外在报酬的同时,更加注重职业的内在价值。这表现在优秀教师提取的几个主因素中,有三项集中概括了职业的内在价值,即进取心、社会贡献和育人的工作性质;而一般教师关注较多的则是包括生活方式、工作条件、工作稳定性、工作地位等在内的四项关于职业的外在价值和外在报酬。
2.不同教师对各种职业价值尺度的评价差异
为更清楚地寻找到不同教师在职业需要方面的差异,我们展开了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首先,我们根据教师对各职业价值尺度的重视程度进行了排序,这个结果总体上反映了教学成效不同的教师对每一价值尺度重视程度的差异,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1) 总的看来,优秀教师与一般教师在对各价值尺度进行排序时,二者之间存在差异。前者比较重视的是职业的内在价值,也就是与工作本身性质有关的价值,而后者则没有这种特点,这再次验证了前面的结论。这表现在:按照重要程度,优秀教师所列的居前五位的价值尺度分别是育人需要、成就、独立性、利他主义和智力激发,它们均属于内在的职业价值;而一般教师所列的居前五位的价值尺度分别是监督关系、成就、利他主义、付出与报酬平衡、安全性,其中仅有两项属于内在的职业价值。
这一结论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赫兹伯格的双因素需要理论。赫兹伯格认为,人们一般有两类需要——外在职业需要和内在职业需要,这两类需要都会影响人的工作动机。然而,它们的作用不同,效果也不一样,其中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依托;后者是前者的主导者和调节者,它可以控制和调节前者。工作环境与条件等外在职业需要是维持性因素,不直接激发工作热情,真正激发动机的因素是工作本身和完成工作的感受等内在职业需要,这些是真正的激励性因素。而调查结果正显示出,优秀教师比一般教师更注重职业的内在价值。正因为此,前者在职业生活中为追求和满足自身的内在职业需要,往往会更加专注于工作本身,他们的积极性肯定要高于一般教师。而工作的热情不仅会使教师本人经常地保持自我进取的精神状态,舍得在教育教学改革和业务水平提高上花力气,而且学生的积极性也会无形中被教师所感染和带动。在这种由教师和学生共同营造的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氛围中,作为非智力因素,强烈的学习动机、高涨的学习热情无疑会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由此,优秀教师比一般教师更易取得教学的高成效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2) 优秀教师和一般教师都非常重视成就需要和利他主义的需要,他们均把它们列于前四位之内。这与以往研究的结论是一致的,即认为成就需要和社会贡献的需要是教师的共同需要。这与某些实证研究的结果也是一致的,如某大城市教育行政学院对二千二百多名中小学教师的调查所提供的结果,事业的成就感,期望学生成才是多数教师的愿望(注:晋劲敏、胡俊娟、何立婴;《教师心理》,36页,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7。)。
(3) 优秀教师和一般教师对管理、变动性、经济报酬、休息日多等几方面的需要都不太重视,这几项均被排在后五位。这说明权利意识在广大教师中间是比较淡漠的;工作的多样性对教师来说是不重要的,教育工作具有的一些重复性、平凡性已被多数教师所接受。同时,就经济报酬尺度而言,他们均认为获得高职高薪是次要的。我们认为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国教师职业本身的待遇并非极高,因此大多数教师入职时都不是为追求高待遇而来,其满足的标准是一般水平的;二是教师进入教育情境中,个人的物质需要往往会向社会需要转化,教师的职业需要中就出现了物欲淡化与析释的过程。再有,教师们对休息日多这一尺度关注并不高,也就是说,教师职业特有的寒暑假并非在教师的心目中有重要的位置。
在上述结论的基础上,我们又进行了教师与各职业价值尺度之间的两因素的独立性检验(见表3)。从结果中可以看到,在评价IN、SE、WL、SR、CR和TR等六个职业价值尺度时,优秀教师和一般教师的态度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同时,根据这几个X[2]值计算出的K.Pearson定义的列联相关系数C亦显著,均大于或等于临界值0.31,而其他几方面的差异则不显著。结合前面的已有结论,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附图
(1) 优秀教师比一般教师更需要在 《教师的职业需要与教学成效的相关研究(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