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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大学结构改革”:进展、背景及意义


【内容提要】日本政府当前正在大力推行以国立大学为龙头的高等教育改革,包括三大举措:(1)国立大学的重组合并;(2)国立大学的法人化;(3)21世纪COE(世界一流水平的教育和研究中心)计划。这些改革将对日本高等教育乃至整个社会产生划时代的深远影响。
【摘 要 题】比较教育研究
【英文摘要】The structural reform &n
当前日本高等教育正在进行前所未有的改革,这场改革涉及到许多方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大学结构改革”。根据文部科学省的最新解释[1],所谓“大学结构改革”可概括为以下三项改革举措:(1)国立大学的重组合并;(2)国立大学的法人化;(3)21世纪COE(世界一流水平的教育和研究中心)计划。本文首先分别介绍日本“大学结构改革”这三大举措的最新进展,然后对其背景及意义做一初步分析。
    一、国立大学的重组合并
  国立大学的重组合并是此次日本“大学结构改革”的突破口,目的首先在于解决原来在一所大学的框架内改革解决不了的问题,以增强大学的实力和活力。
  2002年10月,4所2组大学正式完成合并工作:原山梨大学与原山梨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山梨大学,原筑波大学与原图书馆情报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筑波大学。原山梨大学与原山梨医科大学原本实力相当,各有所长,因此基本上是“对等合并”,最后是保留“山梨大学”校名,但新大学的校长由原山梨医科大学校长来当。而被筑波大学合并的图书馆情报大学虽然是日本唯一的图书馆情报学科的专门大学,但相对筑波大学来说实力较弱,最后可以说是“吸收合并”[2]。
  这2组大学的合并,具有如下一些特点:一是都有先前某些合作的基础。二是经过各自校内比较充分的酝酿。原山梨大学等是从1999年1月、原筑波大学等是从2000年6月开始正式探讨合并事宜,各校都分别组织教职员进行了广泛研讨。三是都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由各校的评议会或教授会作出决策,接着由合并双方校长签订合并协议等重要文件,然后由双方成员组成合并协议会,决定新大学的校名、理念、目标、主要机构等,向政府提出合并预算;再由文部科学省有关机构进行审查,日本内阁作出决定并拟定有关法律草案提请国会审议通过,批准成立新大学,文部科学省修改相关法令;最后由双方成员及社会知名人士组成建校筹备委员会,选举新大学的校长,由校长决定副校长及各学部长等人选,通过《大学章程》和《大学院章程》,举行合并庆典。四是“自由恋爱”。在合并过程中虽然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无疑首先是合并各方的“自由恋爱”,它们酝酿合并都早在文部科学省2001年6月提出“大学(国立大学)结构改革方针”之前。
  这2组大学的合并成功,揭开了日本自1949年按照美国大学模式建立所谓“新制大学”以来大学重组合并的序幕。目前,日本从南到北都在酝酿大学的合并重组。2003年10月,日本的第四所“旧帝大”——九州大学将吸收合并九州艺术工科大学,同时另外18所国立大学也将合并,组建成9所新的大学。它们分别是:神户大学吸收合并神户商船大学,东京商船大学与东京水产大学、福井大学和福井医科大学、岛根大学和岛根医科大学、香川大学与香川医科大学、高知大学与高知医科大学、佐贺大学与佐贺医科大学、大分大学与大分医科大学、宫崎大学和宫崎医科大学合并。这第二批将要合并的大学绝大多数涉及到医科类大学。从目前的情况看,日本政府最想推动而又最难推动的是师范类大学与综合性大学内相关学部的合并,正所谓“(学科)同类合并难,异类合并易”。大阪大学等11组26所国立大学目前也正在商讨合并事宜。根据文部科学省2002年初发表的一份报告,全国三分之二的国立大学将和近邻的大学重组合并。这种重组合并的范围可能将超越县域,例如原来分设在两个县的群马大学和qí@①玉大学已确定于2004年10月合并,将成为在校生规模仅次于东京大学的第二大国立大学;滋贺大学、滋贺医科大学、京都教育大学和京都工艺纤维大学这4所分处2个县、府的大学也已签订合并协议。不同层次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也可以合并,例如富山大学、富山医科大学将与高冈短期大学合并。文部科学省本来还提出要将部分国立大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但目前似乎尚无进展。不过,归属性质不同的大学也可能合并,例如国立岐阜大学与市立岐阜药科大学合并,这可能会产生其今后将由中央还是地方政府来管理的问题。不仅是国立大学,各地方的公立大学也将走上重组合并之路。2004年,兵库的3所县立大学将合并;2005年,东京的3所都立大学和1所都立短期大学也将合并;大阪的3所府立大学、广岛的3所县立大学合并的方案也已经提出。据《读卖新闻》2001年下半年的调查,在私立大学方面,已有12所关注与别的大学重组合并,41所表示今后将可能讨论与其他大学重组合并的事宜[3]。
    二、国立大学的法人化
  国立大学法人化是此次日本“大学结构改革”的核心,目的首先在于使大学明确经营责任,以更具灵活性和战略性。
  国立大学法人化的问题,早在1971年中央教育审议会的报告中就已提出来,并在1987年4月临时教育审议会的报告中被再次强调。但直到1997年日本开始实施国家行政改革,它才被政府作为亟需解决的政策课题正式提出来。不过国立大学强烈反对。1999年7月日本国会通过《独立行政法人通则法》,2000年5月文部省提出“根据特例法实施法人化”,并于7月成立了由现任国公私立大学校长、财界和大众媒体有关人士共53人参加的“关于国立大学等的独立行政法人化调查讨论会议”。该“会议”经过1年8个月的努力,于2002年3月26日发表了《关于新“国立大学法人”形象》的最终报告[4]。这一报告指出,按现行法律,目前的国立大学作为国家行政组织的一部分,在预算、组织、人事等方面都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教育研究活动自由灵活开展也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国立大学法人化,并不仅仅是从行政改革的角度提出来的,并不仅仅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而且也是为了推动大学改革,要求大学加强自律性,重视创造性,提高教育研究水平,成为富有个性、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学。报告对国立大学法人的组织、人事、目标与评价、财务会计等制度进行了详尽的研究,提出了相关配套的政策。文部科学省表示,将按照这一报告的精神,抓紧制定《国立大学法人法》法案,预定在2003年3月内阁会议上获得通过,并提交2003年度的国会例会审议、通过,然后制定相关的各种法令法规,指名任命各国立大学法人首任校长,从2004年4月开始全面实施国立大学法人化。
  今后日本的国立大学法人制度将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一是确保国立大学自律性运营。各大学要制定中期目标和计划,报文部科学大臣认可,作为法令公布。一般来说,文部科学大臣会尊重各大学有关目标和计划的原案。国立大学法人运营的必要经费,由各校自己收取的学费等收入和国家下拨的运营费交付金等组成。政府下拨的经费包括标准运营费交付金和特定运营费交付金,都可由大学自主决定如何使用。校内机构原则上也由各校自行决定设废。校长以下的学校各级负责人(包括大学事务局长)将由校长任命。产学官合作等各种事业,由大学自行判断并灵活地开展。
  二是引进民间的经营方式。国立大学将引进“董事会”制度,建立和完善最高决策机构。国立大学校长为国立大学法人的首长,另设副校长、监事等若干。校内分别成立主要负责审议经营事务的“运营协议会”和主要负责审议教学事务的“评议会”。最大限度地利用全校资源进行战略性经营。对于各校的“创收”努力实行激励政策,制定类似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国立大学法人会计准则”,从法律上放宽对于来自地方自治体捐赠等的限制,并将对各大学法人的专利问题等作出法律规定,还可从附属学校和商学院等开始试行独立核算制。关于学费,国家将指定一定的范围,各大学可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金额。
  三是在大学管理层引进校外专业人才。将从法律上规定各大学的董事会、运营协议会及“校长选考委员会”等的构成中必须有校外人士。
  四是教职员的身份向非公务员型过渡。教师的聘用将采用公开招聘制和任期制,并放宽对教师兼职、兼业的限制。各大学还可自行制定基于能力和业绩的工资体系,并可聘用外国人担任校长。
  五是采用第三者评价[5]。有关各大学教育和研究方面的评价,将请“大学评价和学位授予机构”来做,对于其评价结果最后由文部科学省设立的由第三者有识之士组成的“国立大学评价委员会”进行认可并综合。这种评价结果将和政府拨款直接挂钩。
  国立大学法人化是日本“大学结构改革”中人们争论最大同时也是经过了最广泛、深入研讨的一项举措。它不仅将直接影响到国立大学,也必将影响到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也提出了“公立大学法人化”,私立大学则将面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
    三、21世纪COE计划
  “21世纪COE计划”是“大学结构改革”的重要落脚点之一。它原来俗称“顶尖30”,即要将约占日本全部大学5%、排名前30所的大学建设成世界一流大学,后因有人批评为什么正好是“前30所”,故改为“21世纪COE计划”,不再限定是“前30所”,也不再是以大学为单位而是以博士学位专业点为单位来进行评估和资助,但最终目标还是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日本的“大学结构改革”:进展、背景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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