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化 国际化 全球化
看待我们过去的观点,开阔我们的视野,学会比较性思考和更全面地看待问题。这些也完全可以发生在自己国家内部,甚至邻里之间。但国际化的交流和流动提供了一条可靠的渠道,使学生能更容易、更强烈地获得对固有国家观念提出有益质疑的经验。增加国际合作和流动可以看作是提高学术反思能力的一种战略。这一战略在某种意义上说包含着一定的危险,或者说,危险是不可避免的。
在国际合作和流动中,不同的学科和专业对这三个范畴的期待是不同的,但三个范畴适用所有的专业。
七、知识转化的规则与国际化
要讨论目前国际化以及全球化过程中知识转化问题,就必须谈到知识转化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这样我们才能理解我们所处的特殊环境,以及我们应当采取的战略措施。
知识的转移与货物和其他服务的转移有着原则性的差别。在货物和其他服务的转移中,给予方在转移中有所失去。当然他们也得到回报,回报至少补偿了所失去的,通常还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在知识的转移中,给予者仍然保有其知识。学术交流具有这种无所失的特性,科学知识可以自愿、公开、而且在原则上是无成本地给以传授。其中惟一的损失,即不再独自占有相关的知识,也由于注明知识的来源和提高给予者的声誉而得到补偿。
在通往知识社会的道路上,科学知识肯定还会不断增加。这将导致(知识生产)费用的大量增加。由于政府不愿像过去那样完全支付知识生产的费用,科学就必须自己寻求另外的经费来源。同时,随着知识社会的来临,科学在技术、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方面的重要性也在提高。应用性的提高也增加了出售知识的机会。由于这两种原因,在知识转移的学术模式之外,知识转移的商业模式也日益重要,而且常常与前者发生冲突。
商业化的知识转移并不能完全归因于国际化和全球化,但它在新的背景之下更加普遍。这种情况由于跨国界活动的增加而被凸显出来。按照传统的科学转移伦理来说,抢劫者信仰一种新的“罗宾汉荣耀”,据此,抢劫外国人,赠与本国人是高尚的事情,而被抢劫者认为,被外国人抢劫比被本国人抢劫更让人恼火。
八、国际知识转移的手段
在国际化和全球化成为关于高等教育公共讨论中心的时代,如何使科学转移比以往更好地得到进行,成为一个核心的问题。所强调的国际科学转移手段主要有四种:
——人员的流动;
——知识传播的媒体(书籍、信件、制造品、虚拟的交流等等);
——在科研和教学方面的合作;
——跨国界的培养计划。
这里重点说明一下第一种手段,因为在欧洲,人员流动无论在过去还是在现在都有特殊的意义。当国际化成为高等教育政策争论的核心议题时,人员流动在欧洲就最受关注。[10]毫无疑问,人员流动在学术职业和大学生中更受青睐。这里有很多的原因,比如与科学打交道的人对于新鲜和惊人的事物有一种开放的态度,处理预料之外的事情应当属于他们最重要的能力。他们因此容易认为,流动的经验会拓宽自身的能力。
在欧洲,高等学校的国际化是与大学生国际流动密切联系的。欧洲共同体在20世纪70年代参与高等教育活动时,就坚持这样一种原则,即欧洲高等教育系统的多样性不应减弱,而应当被视为一种特色。因此重点为大学生提供流动,使其获得国外经历的机会。成功的伊拉斯莫斯计划(Erasmus)与世界上流行的大学生流动模式有两点区别:[11]
——欧洲的大学生流动不是“垂直”流动,就是说,不是从知识的贫瘠之地流向学术的源泉,而是“横向”流动的,是在质量相近的伙伴之间进行的。教师甚至觉得,外来的学生从平均水平看至少不比本国学生差。难怪在“伊拉斯莫斯”学生看来,留学的成果首先不是接受专业知识,而是有了反思和比较的契机和眼界的开阔。高校在这种合作之间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另外,欧洲内部的流动是一种“轻便的流动”。它不是距离遥远的两种文化之间的流动,没有因风俗习惯不同而导致的文化震荡或猎奇激情。但不同的制度又有足够的差别,使学生能够开阔其眼界。
人员的流动肯定还会增加。流动在欧洲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流动也越来越容易,国际性知识与能力也越来越被看重。但有一种预测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即人员流动的重要性会让位于知识转移活动。首先,因为在知识转移从极小规模发展为小规模活动的阶段,人员流动可能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但如果要让大量的学生、或许是大多数学生都接受国际化训练时,光靠人员流动就不够了。其次,留学中通常可以通过惊奇的经历来提高反思能力,但这只是一种简单的方法,特别是当高等学校没有系统性传授这种经验的方法时。但是,理解其他国家和观点的意义越是增加,高等学校也就越是要具有专门的传授这种经验的方式。
九、超越国界的学历承认问题
高等教育领域的所有学历认可问题,特别是以下的问题:
——对机构及其组成部分的认可,确定其为系统知识的权威部门,并准予其开设课程;
——发放证书,即对学习成绩作出社会认可的权威性评价。
在过去主要是各个国家的事务,不管它由全国的或地区性的行政机构,或全国性的职业和学术团体来进行。在多数国家中,国家在这一领域发挥重大作用,因为这涉及到种种因素的平衡问题,如学术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学术的神秘化和公众对透明化要求之间的平衡,倾向于夸大其能力和成绩的个人与机构自身的利益和社会的普遍性质量标准之间的平衡,衡量学术质量的困难和社会消费者对质量保证需求之间的平衡。
有人认为,国际化可能会动摇和发放证书这一高等教育系统的根基。由于学术领域的质量判定总是棘手的问题,因此认证和发放证书在过去是一项重大的事项。如果知识经常性跨越国界,高等教育领域中的认证和证书就失去了“天然的”的保证。
但这种结论下得似乎过早。因为在流动过程中,证书的认可,即在本国获得的成绩在接受国的认可程度,自然成为接受方某个部门要处理的事项,如高等学校负责认证将要接受大学生的成绩,顾主要负责认可大学毕业生的学历。这样,学历认可仍处于接受国的监督之下。只是国家在此不再是平衡性的机构。接受国或许愿意对国外取得的学历和成绩给予较低的评价,从保护国人的角度出发增加外国人来留学的难度,或者要求外国人交纳更高的留学费用,或为外国毕业的任职者提供较低的报酬。接受者即使愿意进行公正的认可,也很难把一种很不同的学历与自己国家效应的学历定为完全等值(所以经常有使学制相似化的努力,以减少认证的困难)。所以毫不奇怪,欧洲委员会在提出促进欧洲内部流动的措施时,特别指出各国高等教育领域中存在有大量的明显的和隐蔽的障碍。
随着国际流动的增加,以及促进这种流动意愿的加强,当然就产生了一种对不同国家中科研、教学和学习进行中立性资格认证的需求。[12]可以采取两种方法进行资格认证:
——大约等值法,我们可以认为,两国高等学校的学术水平差不多相等,所以本国的中学毕业生去对方上大学,就应当享受对方国中学毕业生同等的待遇。或者我们可以认为,甲国中四年的学业与乙国四年的学业达到相近的水平;
——相对精确测量法,比如通过详细调查科研成功和学术声望,或测试入学申请者、大学生和毕业生的能力来衡量。
在欧洲,过去一般采用大约等值法。两个国家间或在欧洲理事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下的多国关于相互承认学历的协定,还有旨在促进欧洲大学生流动的学历认证措施都表明,大约等值方法是一种增进相互信任的措施,使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很容易与本国或本校的学历被同等对待。
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中起,欧洲人在处理跨国学历问题时,看法有些改变。使用“全球化”这一概念,不仅显示了对欧洲国家与世界其他地区高等学校之间的学术关系更多的关注,而且也意味着高等学校之间不再存在一种地区性的信任关系,而是一种全球性的竞争关系。如果认真看待这种观点,那么,那种大约等值法的功能便会受到影响,而运用大量指标进行测量的方法则会有更大的市场。[13]
近来我们也听到更多对高等学校进行分类的讨论,个别人还提出对世界上高等学校按学术声望进行排名。但总体看来,前一种方法更为普遍。特别是鉴于欧洲之外的世界对欧洲高等学校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欧洲更多的地方制定关于大约等值法的有关规定:
——1997年的《里斯本公约》试图使流动学生的学历认证比以往更加方便,要求高等学校对所有签字国的中学毕业证书给予认可,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说明不符合要求。[14]
——早在80年代末就有人提出实行“补充文凭”的建议[15],《波伦尼亚宣言》也建议推广这种做法。具有统一内容的学历证明可以增加透明度,促进相互对学历的认可。
——《波伦尼亚宣言》还提出,在欧洲应当用统一的学分来衡量高等学校的学习成绩,并出具相应的证明。这种做法现在已经在不少国家中实行,欧洲委员会从1989年以来推行的欧洲学分(ECTS)在欧洲内部的学生流动中已得到广泛实行。
所有的措施都应当使形式上的学历承认更为容易,其中学习的年限是一个重要的衡量单位。人们当然希望,形式上的等值应当也意味着内容上的等值。
当然,“信任范式”和“竞争范式”的对垒在欧洲究竟会朝哪个方向走,还不是很清楚。趋同性压力是否会保留信任在学历承认中的地位?学历承认“运动”会是否导致对各种“产品等级”的确认和规定等级的做法?等值规定在未来是否只适用于参与合作高等学校以及类似的高等学校与企业界伙伴之间?大约认证法是否就适用于大众性机构,而测 《欧洲化 国际化 全球化(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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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合作和流动中,不同的学科和专业对这三个范畴的期待是不同的,但三个范畴适用所有的专业。
七、知识转化的规则与国际化
要讨论目前国际化以及全球化过程中知识转化问题,就必须谈到知识转化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这样我们才能理解我们所处的特殊环境,以及我们应当采取的战略措施。
知识的转移与货物和其他服务的转移有着原则性的差别。在货物和其他服务的转移中,给予方在转移中有所失去。当然他们也得到回报,回报至少补偿了所失去的,通常还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在知识的转移中,给予者仍然保有其知识。学术交流具有这种无所失的特性,科学知识可以自愿、公开、而且在原则上是无成本地给以传授。其中惟一的损失,即不再独自占有相关的知识,也由于注明知识的来源和提高给予者的声誉而得到补偿。
在通往知识社会的道路上,科学知识肯定还会不断增加。这将导致(知识生产)费用的大量增加。由于政府不愿像过去那样完全支付知识生产的费用,科学就必须自己寻求另外的经费来源。同时,随着知识社会的来临,科学在技术、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方面的重要性也在提高。应用性的提高也增加了出售知识的机会。由于这两种原因,在知识转移的学术模式之外,知识转移的商业模式也日益重要,而且常常与前者发生冲突。
商业化的知识转移并不能完全归因于国际化和全球化,但它在新的背景之下更加普遍。这种情况由于跨国界活动的增加而被凸显出来。按照传统的科学转移伦理来说,抢劫者信仰一种新的“罗宾汉荣耀”,据此,抢劫外国人,赠与本国人是高尚的事情,而被抢劫者认为,被外国人抢劫比被本国人抢劫更让人恼火。
八、国际知识转移的手段
在国际化和全球化成为关于高等教育公共讨论中心的时代,如何使科学转移比以往更好地得到进行,成为一个核心的问题。所强调的国际科学转移手段主要有四种:
——人员的流动;
——知识传播的媒体(书籍、信件、制造品、虚拟的交流等等);
——在科研和教学方面的合作;
——跨国界的培养计划。
这里重点说明一下第一种手段,因为在欧洲,人员流动无论在过去还是在现在都有特殊的意义。当国际化成为高等教育政策争论的核心议题时,人员流动在欧洲就最受关注。[10]毫无疑问,人员流动在学术职业和大学生中更受青睐。这里有很多的原因,比如与科学打交道的人对于新鲜和惊人的事物有一种开放的态度,处理预料之外的事情应当属于他们最重要的能力。他们因此容易认为,流动的经验会拓宽自身的能力。
在欧洲,高等学校的国际化是与大学生国际流动密切联系的。欧洲共同体在20世纪70年代参与高等教育活动时,就坚持这样一种原则,即欧洲高等教育系统的多样性不应减弱,而应当被视为一种特色。因此重点为大学生提供流动,使其获得国外经历的机会。成功的伊拉斯莫斯计划(Erasmus)与世界上流行的大学生流动模式有两点区别:[11]
——欧洲的大学生流动不是“垂直”流动,就是说,不是从知识的贫瘠之地流向学术的源泉,而是“横向”流动的,是在质量相近的伙伴之间进行的。教师甚至觉得,外来的学生从平均水平看至少不比本国学生差。难怪在“伊拉斯莫斯”学生看来,留学的成果首先不是接受专业知识,而是有了反思和比较的契机和眼界的开阔。高校在这种合作之间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另外,欧洲内部的流动是一种“轻便的流动”。它不是距离遥远的两种文化之间的流动,没有因风俗习惯不同而导致的文化震荡或猎奇激情。但不同的制度又有足够的差别,使学生能够开阔其眼界。
人员的流动肯定还会增加。流动在欧洲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流动也越来越容易,国际性知识与能力也越来越被看重。但有一种预测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即人员流动的重要性会让位于知识转移活动。首先,因为在知识转移从极小规模发展为小规模活动的阶段,人员流动可能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但如果要让大量的学生、或许是大多数学生都接受国际化训练时,光靠人员流动就不够了。其次,留学中通常可以通过惊奇的经历来提高反思能力,但这只是一种简单的方法,特别是当高等学校没有系统性传授这种经验的方法时。但是,理解其他国家和观点的意义越是增加,高等学校也就越是要具有专门的传授这种经验的方式。
九、超越国界的学历承认问题
高等教育领域的所有学历认可问题,特别是以下的问题:
——对机构及其组成部分的认可,确定其为系统知识的权威部门,并准予其开设课程;
——发放证书,即对学习成绩作出社会认可的权威性评价。
在过去主要是各个国家的事务,不管它由全国的或地区性的行政机构,或全国性的职业和学术团体来进行。在多数国家中,国家在这一领域发挥重大作用,因为这涉及到种种因素的平衡问题,如学术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学术的神秘化和公众对透明化要求之间的平衡,倾向于夸大其能力和成绩的个人与机构自身的利益和社会的普遍性质量标准之间的平衡,衡量学术质量的困难和社会消费者对质量保证需求之间的平衡。
有人认为,国际化可能会动摇和发放证书这一高等教育系统的根基。由于学术领域的质量判定总是棘手的问题,因此认证和发放证书在过去是一项重大的事项。如果知识经常性跨越国界,高等教育领域中的认证和证书就失去了“天然的”的保证。
但这种结论下得似乎过早。因为在流动过程中,证书的认可,即在本国获得的成绩在接受国的认可程度,自然成为接受方某个部门要处理的事项,如高等学校负责认证将要接受大学生的成绩,顾主要负责认可大学毕业生的学历。这样,学历认可仍处于接受国的监督之下。只是国家在此不再是平衡性的机构。接受国或许愿意对国外取得的学历和成绩给予较低的评价,从保护国人的角度出发增加外国人来留学的难度,或者要求外国人交纳更高的留学费用,或为外国毕业的任职者提供较低的报酬。接受者即使愿意进行公正的认可,也很难把一种很不同的学历与自己国家效应的学历定为完全等值(所以经常有使学制相似化的努力,以减少认证的困难)。所以毫不奇怪,欧洲委员会在提出促进欧洲内部流动的措施时,特别指出各国高等教育领域中存在有大量的明显的和隐蔽的障碍。
随着国际流动的增加,以及促进这种流动意愿的加强,当然就产生了一种对不同国家中科研、教学和学习进行中立性资格认证的需求。[12]可以采取两种方法进行资格认证:
——大约等值法,我们可以认为,两国高等学校的学术水平差不多相等,所以本国的中学毕业生去对方上大学,就应当享受对方国中学毕业生同等的待遇。或者我们可以认为,甲国中四年的学业与乙国四年的学业达到相近的水平;
——相对精确测量法,比如通过详细调查科研成功和学术声望,或测试入学申请者、大学生和毕业生的能力来衡量。
在欧洲,过去一般采用大约等值法。两个国家间或在欧洲理事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下的多国关于相互承认学历的协定,还有旨在促进欧洲大学生流动的学历认证措施都表明,大约等值方法是一种增进相互信任的措施,使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很容易与本国或本校的学历被同等对待。
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中起,欧洲人在处理跨国学历问题时,看法有些改变。使用“全球化”这一概念,不仅显示了对欧洲国家与世界其他地区高等学校之间的学术关系更多的关注,而且也意味着高等学校之间不再存在一种地区性的信任关系,而是一种全球性的竞争关系。如果认真看待这种观点,那么,那种大约等值法的功能便会受到影响,而运用大量指标进行测量的方法则会有更大的市场。[13]
近来我们也听到更多对高等学校进行分类的讨论,个别人还提出对世界上高等学校按学术声望进行排名。但总体看来,前一种方法更为普遍。特别是鉴于欧洲之外的世界对欧洲高等学校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欧洲更多的地方制定关于大约等值法的有关规定:
——1997年的《里斯本公约》试图使流动学生的学历认证比以往更加方便,要求高等学校对所有签字国的中学毕业证书给予认可,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说明不符合要求。[14]
——早在80年代末就有人提出实行“补充文凭”的建议[15],《波伦尼亚宣言》也建议推广这种做法。具有统一内容的学历证明可以增加透明度,促进相互对学历的认可。
——《波伦尼亚宣言》还提出,在欧洲应当用统一的学分来衡量高等学校的学习成绩,并出具相应的证明。这种做法现在已经在不少国家中实行,欧洲委员会从1989年以来推行的欧洲学分(ECTS)在欧洲内部的学生流动中已得到广泛实行。
所有的措施都应当使形式上的学历承认更为容易,其中学习的年限是一个重要的衡量单位。人们当然希望,形式上的等值应当也意味着内容上的等值。
当然,“信任范式”和“竞争范式”的对垒在欧洲究竟会朝哪个方向走,还不是很清楚。趋同性压力是否会保留信任在学历承认中的地位?学历承认“运动”会是否导致对各种“产品等级”的确认和规定等级的做法?等值规定在未来是否只适用于参与合作高等学校以及类似的高等学校与企业界伙伴之间?大约认证法是否就适用于大众性机构,而测 《欧洲化 国际化 全球化(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