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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大调解机制 构筑大稳定格局


门联动办公。     街道原则上在原有重大疑难纠纷调处中心基础上,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中心设在司法所,由综治主任兼任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兼任中心副主任,负责日常调处工作。     网络覆盖:一是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及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调解窗口和首席调解员。二是居民小区楼幢、村民小组及100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民调小组。三是区管系统和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调解办公室。四是区其他部门、直属单位建立健全民调信息员。 新型组织体系打破了过去调解组织上下分割的格局,以区中心为龙头,不断向下延伸,上下结合,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具有指导职能,从而形成了二级中心、三级组织、四级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大调解组织体系,为建立大调解联动机制提供组织保证。    二、运作机制创新    主要是四套机制:     1、分级调处机制。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全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在区街两级中心统一受理后,应及时对所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区别案件的不同性质、涉及范围、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情况,除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区中心直接调处外,对一般矛盾纠纷按分流处理,可指派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处,或指派归口单位民调办公室调处,对简单纠纷也可以直接指派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民调小组)调处。原则上大多数矛盾纠纷应在基层调处完毕。     2、联动调处机制。按照信息联网、部门联手、上下联动、条块联合的原则,对涉及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或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在区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各涉案单位共同调解、联合调解方式进行调处。     3、配套调处机制。即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与法律服务热线配套,与律师参与配套,与公证确认配套,与法律援助配套,与法制教育配套,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及时、周到、全面的调解服务。     4、定期排查机制。区调处服务中心应充分发挥大调解各级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工作。各街道、系统原则上每半月排查一次;区中心每月排查一次,每季进行一次讲评,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每年进行一次总结,了解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完善工作预案,实行主动调解,避免矛盾纠纷激化。     新型运作机制打破了过去调解组织左右分割格局,形成多种调解主体协同作战、联合作战,多种调解方式多管齐下、联动运作的新格局。增强了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保证了调处成功率。     三、职责权能创新     区街两级中心具有七项职责、五项权能。     七项职责主要是:①研究制定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推广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做好矛盾纠纷非诉讼调解、分流处理和督查回访工作。③组织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为区年度综治考核提供有关依据。④指导、督促各部门、各街道及驻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⑤对全区民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稳定信息。⑦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确保职责顺利履行,中心具有以下职权保障:①案件受理权。中心负责统一受理全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②分流指派权。一般性矛盾纠纷经区调处服务中心梳理分流到有关街道、部门后,由相关街道、部门承担调处任务。③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调度权。中心负责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直接进行调处,相关部门、街道负责同志应根据要求适时参加调处工作。④督办督查权。对于区调处服务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街道、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解办结并书面报告调处结果,对基层调解确有困难的矛盾纠纷,中心可派人参与调处。⑤“一票否决”建议权。对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力而造成矛盾激化、产生恶劣影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部门、单位,由区调处服务中心提出建议,经综治部门调查核实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权。     四、内含机构及环境设置创新     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是整个大调解体系的核心环节,为确保中心高起点、高标准运作,中心内设三科三室,“三科”包括综合科,负责中心综合协调、信息调研、后勤保障等工作,人员构成主要由政法委、综治办委派。接访科,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和受理矛盾纠纷工作,人员构成主要由信访局委派。调处科,负责矛盾纠纷的调解、分流、督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人员构成主要由司法局委派。“三室”是指接访室、调解室和恳谈室。接访室作为接待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来电来信来访的场所,实行“一门式”服务,做到进一家门,解百家纷。调解室采用了圆桌会议的布置形式,改变过去调解组织普遍采取的庭式调解模式,体现了调解员与当事人之间、当事人相互之间地位平等原则,彰显了服务型政府的精神。恳谈室为当事人之间心平气和地交流感情、交换意见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场所,体现了人性化服务的理念。                  

《创新大调解机制 构筑大稳定格局(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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