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诚信教育的原则与方法
【内容提要】“契约——诚信”教育与“平等——民主”教育、“尊重个人——社会合作”教育一起,共同构成新时期新道德教育的基础。实施“诚信”教育应遵循下列原则与方法:既要关注孩子行为的结果,又要关注孩子行为过程和手段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注重成人行为的示范性:让孩子直面真实性的道德冲突。
【摘 要 题】德育教育
【英文摘要】Education &nb……
“诚信”是有序、有效和成熟社会的重要标志。它作为一个社会的基础道德的重要内容与市场经济以及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稳定与发展密切相关。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在一个诚信丧失的社会,不仅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很难建立起来,而且,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都将面临倾覆和崩塌的危险。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人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诚信”道德的内容、体系及其价值和意义还相当陌生,这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得不到社会道德力量的强有力的支撑,在许多地方,“诚信”的丧失已经成为窒息经济发展的强大障碍和“瓶颈”。因此,在整个社会中建立起社会主义“诚信”道德体系,在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诚信道德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既有赖于社会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公众对道德行为的自我约束,也有赖于社会对年轻一代的教育。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曾经说过,当一个社会对现实的道德状况不满意时,它首先应求助于教育。这是因为现实社会的道德价值观虽然无明无刻不对学校教育产生重要的影响,但学校毕竟是社会主流文化的代言人并且具有强大的教育能力,一个社会如果要想主动地改造和重建社会道德,它就应首先在学校中倡导并实践新道德。一些专家曾这样评价20世纪上半叶杜威所倡导的进步主义教育改革,认为这次改革虽然在科学知识的教育方面没有取得成功,但其倡导并实践的平等的师生关系、民主的学校气氛,却渗透到年轻一代的深层道德价值体系中,为现代美国式的平等、民主社会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打下了坚实和久远的民众心理基础。由此可见,我国要想在不久的将来建立起能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新道德体系,就必须在学校中倡导并实践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新道德和新道德教育。
“契约——诚信”教育是适应时代发展的我国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平等——民主”教育、“尊重个人——社会合作”教育一起,共同构成新时期新道德教育的基础。因为这三个方面是建立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政治民主化进程和形成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与合作新关系的核心道德基础,代表当今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我们之所以成对地提出三种新道德观,是因为每对道德观或道德行为都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契约就无所谓诚信;没有平等就不可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没有对个人的尊重,社会合作就难以健康的发展。
应当看到,我国学校在“诚信”教育方面所面临的形势还相当严峻:首先,当前社会的非诚信行为对儿童、青少年的污染已经十分严重。2000年湖南嘉禾高考舞弊案、广东电白县利用BP机高考舞弊案一度引起全国震惊。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北京、重庆、长春等地高校大学生以考试“枪手”和“枪手”“中介”为“职业”[1]。另据《中国青年报》2002年4月30日报道,不少“考试枪手”已把阵地转移到网上,一知名网站上“枪手”求职的贴子在72小时内竟被点击99次[2]。考试作弊在许多地方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在一些学校已经达到了不用严厉惩罚的手段已难遏制的地步。其次,“诚信”教育还没有作为道德教育的重点进入到教育过程中,相当数量的教师不仅不熟悉“诚信”教育的内容、原则和方法,而且在教育活动中非诚信言行发生的频率相当高。一些中小学教师居然鼓励和纵容自己的学生考试作弊[3]。《中国青年报》2001年7月15日报道:去年高考前夕,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一中一些教职工为了提高升学率、多得奖金,私自决定让个别高二尖子生报名参加高考,致使283名高二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其中有近80名学生涉嫌替考[4]。为了应付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一些教师还循循善诱地教学生说谎。《中国消费者报》2002年4月29日报,郑州巩义市大峪沟镇当时的教办主任于2001年秋季至2002年春季两个学期,违法向大峪沟镇4所中学和23所小学在校的8000余名学生统一发放了非法出版物6万多册,非法获取利润5.7万元,为了应付上级领导检查,大峪沟镇教办指示教师把这些盗版材料统一收藏起来,并教育学生统一说谎,在明白卡上互相代签家长姓名[5]。
诚信教育属于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内外专家的研究,其实施应遵循下列原则与方法:
一、在诚信教育过程中,既要关注孩子行为的结果,又要关注孩子行为过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个体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儿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时时刻刻受到他们所接触的成人社会的影响,而成人社会的价值取向又是社会文化传统积淀的结果。在此我们举一个相关方面来分析中西方文化对人的行为进行评价的依据和重点的不同。西方文化既重视行为结果的意义,又重视行为过程的正当性;而中国文化更关注行为结果,忽视或不关注行为过程和获取结果手段的道德意义。中国这种传统文化价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人对诚信问题的认识和评价。例如,中国人对孩子好坏、成功与否的看法多半是看重他们的最终学业成就。如果孩子在重大考试中通过作弊或其他不正当的方式取得优异的成绩,一些家长或教师会给以默认甚至赞许。这种过分看重行为结果而忽视行为过程正当性的评价方式使得欺诈等非诚信行为有了被容忍的社会心理基础。
因此,要改变或根除儿童社会的非诚信行为,必须从根本上纠正只重行为结果无视行为过程正当性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评价标准。在儿童的诚信教育中,教育者应当采用进步健康的价值取向,在评价孩子道德行为的过程中既要关注行为结果,又要关注行为过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比如在学校的运动会上,教师应带头实践“公平竞争”的原则,不能为班级的比赛分数而允许或默认学生的“替跑”或“超项”现象。
二、在诚信教育过程中,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
个体道德的发展是分阶段的连续的过程。美国心理学家科尔伯格把儿童道德发展分为三种水平、六个阶段。儿童诚信的发展属道德发展范畴,也存在着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一般来说,学龄前的儿童判断是非的标准是能否得到成人的奖励和惩罚。对于这一年龄阶段的孩子进行诚信教育时,勿需向他们讲过多的大道理,关键是帮助他们养成说实话、不撒谎的行为习惯。小学阶段中低年级的孩子常以一种“对等”的方式去看待诚信问题,即“你怎样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你,你对我说谎,我也对你说谎”。他们还认为,抄别人的作业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因为这样做并没有损坏别人什么。因此,对待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教育者要善于创造诚实守信的风气,并用事例向孩子讲明,“诚信”对个人、集体和社会的意义。到了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低年级,孩子会重视人际间的协调并有努力做个“好孩子”的倾向。在这一时期,教育者要对孩子表现出的诚信行为及时给予表扬,让他们知道诚信对于维系良好的人际关系极具价值。到了初中高年级和高中阶段,孩子们逐渐形成了他们自己的行事原则,他们有维护权威和社会秩序的倾向。在这一阶段,要引导他们既要重视行为结果,又要重视行为过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学会全面分析和评价社会上人们的行为。
三、在诚信教育过程中,要注重成人行为的示范性
个体诚信的发展要经历一个由模仿到内化的过程。儿童表现出的最初的某些具有“诚信”性质的行为或是带有“欺诈”性质的行为多半可以在其生活环境中找到影响源。在个体的成长环境中,父母和教师是儿童最早的模仿对象,他们的行为和诚信程度影响着儿童诚信行为的发生和发展。与家长相比,教师对于个体诚信观念和行为发展的作用更大一些。这是因为,父母是家庭成员中的一员,而教师是社会主流文化的象征(教师与学生通常没有血缘关系)。另外教师在学生(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学生)心目中往往是知识和道德的双重权威。如果教师的行为具有欺骗性,那么一些学生个体会认为整个社会是颇具欺诈性的不公正的社会,日后他们会把相应的欺诈行为“回报”给社会。因此要在学校树立诚信的观念和行为习惯,学校特别是教师首先应当以身作则,坚持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是否正当合理。具体而言,教师对工作要忠于职守,决不能敷衍塞责;教师要平等、公正、民主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绝不能以民族、性别、地域、家庭背景、身体状况、学习成绩以及身心发展水平为由偏袒或歧视学生;教师决不能因个人私利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谋求其他方面的方便和好处。
四、在诚信教育过程中,要让孩子直面真实性的道德冲突
只有当个体直接面临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矛盾和冲突,并切实解决了这些矛盾和冲突时,个体的诚信才能得到真实性发展。一般而言,当个体直接面临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矛盾和冲突时,往往要经历一个连续而有阶段的心理过程:对诚信情境或事件的感知——情感关注与参与——诚信价值判断(辨认事件的诚信与否以及卷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责任意识与明确态度——诚信行为抉择——诚信行为的实现与坚持。每个阶段都存在肯定和否定两种可能。如果是肯定 《论诚信教育的原则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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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题】德育教育
【英文摘要】Education &nb……
“诚信”是有序、有效和成熟社会的重要标志。它作为一个社会的基础道德的重要内容与市场经济以及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稳定与发展密切相关。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在一个诚信丧失的社会,不仅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很难建立起来,而且,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都将面临倾覆和崩塌的危险。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人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诚信”道德的内容、体系及其价值和意义还相当陌生,这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得不到社会道德力量的强有力的支撑,在许多地方,“诚信”的丧失已经成为窒息经济发展的强大障碍和“瓶颈”。因此,在整个社会中建立起社会主义“诚信”道德体系,在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诚信道德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既有赖于社会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公众对道德行为的自我约束,也有赖于社会对年轻一代的教育。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曾经说过,当一个社会对现实的道德状况不满意时,它首先应求助于教育。这是因为现实社会的道德价值观虽然无明无刻不对学校教育产生重要的影响,但学校毕竟是社会主流文化的代言人并且具有强大的教育能力,一个社会如果要想主动地改造和重建社会道德,它就应首先在学校中倡导并实践新道德。一些专家曾这样评价20世纪上半叶杜威所倡导的进步主义教育改革,认为这次改革虽然在科学知识的教育方面没有取得成功,但其倡导并实践的平等的师生关系、民主的学校气氛,却渗透到年轻一代的深层道德价值体系中,为现代美国式的平等、民主社会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打下了坚实和久远的民众心理基础。由此可见,我国要想在不久的将来建立起能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新道德体系,就必须在学校中倡导并实践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新道德和新道德教育。
“契约——诚信”教育是适应时代发展的我国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平等——民主”教育、“尊重个人——社会合作”教育一起,共同构成新时期新道德教育的基础。因为这三个方面是建立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政治民主化进程和形成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与合作新关系的核心道德基础,代表当今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我们之所以成对地提出三种新道德观,是因为每对道德观或道德行为都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契约就无所谓诚信;没有平等就不可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没有对个人的尊重,社会合作就难以健康的发展。
应当看到,我国学校在“诚信”教育方面所面临的形势还相当严峻:首先,当前社会的非诚信行为对儿童、青少年的污染已经十分严重。2000年湖南嘉禾高考舞弊案、广东电白县利用BP机高考舞弊案一度引起全国震惊。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北京、重庆、长春等地高校大学生以考试“枪手”和“枪手”“中介”为“职业”[1]。另据《中国青年报》2002年4月30日报道,不少“考试枪手”已把阵地转移到网上,一知名网站上“枪手”求职的贴子在72小时内竟被点击99次[2]。考试作弊在许多地方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在一些学校已经达到了不用严厉惩罚的手段已难遏制的地步。其次,“诚信”教育还没有作为道德教育的重点进入到教育过程中,相当数量的教师不仅不熟悉“诚信”教育的内容、原则和方法,而且在教育活动中非诚信言行发生的频率相当高。一些中小学教师居然鼓励和纵容自己的学生考试作弊[3]。《中国青年报》2001年7月15日报道:去年高考前夕,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一中一些教职工为了提高升学率、多得奖金,私自决定让个别高二尖子生报名参加高考,致使283名高二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其中有近80名学生涉嫌替考[4]。为了应付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一些教师还循循善诱地教学生说谎。《中国消费者报》2002年4月29日报,郑州巩义市大峪沟镇当时的教办主任于2001年秋季至2002年春季两个学期,违法向大峪沟镇4所中学和23所小学在校的8000余名学生统一发放了非法出版物6万多册,非法获取利润5.7万元,为了应付上级领导检查,大峪沟镇教办指示教师把这些盗版材料统一收藏起来,并教育学生统一说谎,在明白卡上互相代签家长姓名[5]。
诚信教育属于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内外专家的研究,其实施应遵循下列原则与方法:
一、在诚信教育过程中,既要关注孩子行为的结果,又要关注孩子行为过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个体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儿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时时刻刻受到他们所接触的成人社会的影响,而成人社会的价值取向又是社会文化传统积淀的结果。在此我们举一个相关方面来分析中西方文化对人的行为进行评价的依据和重点的不同。西方文化既重视行为结果的意义,又重视行为过程的正当性;而中国文化更关注行为结果,忽视或不关注行为过程和获取结果手段的道德意义。中国这种传统文化价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人对诚信问题的认识和评价。例如,中国人对孩子好坏、成功与否的看法多半是看重他们的最终学业成就。如果孩子在重大考试中通过作弊或其他不正当的方式取得优异的成绩,一些家长或教师会给以默认甚至赞许。这种过分看重行为结果而忽视行为过程正当性的评价方式使得欺诈等非诚信行为有了被容忍的社会心理基础。
因此,要改变或根除儿童社会的非诚信行为,必须从根本上纠正只重行为结果无视行为过程正当性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评价标准。在儿童的诚信教育中,教育者应当采用进步健康的价值取向,在评价孩子道德行为的过程中既要关注行为结果,又要关注行为过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比如在学校的运动会上,教师应带头实践“公平竞争”的原则,不能为班级的比赛分数而允许或默认学生的“替跑”或“超项”现象。
二、在诚信教育过程中,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
个体道德的发展是分阶段的连续的过程。美国心理学家科尔伯格把儿童道德发展分为三种水平、六个阶段。儿童诚信的发展属道德发展范畴,也存在着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一般来说,学龄前的儿童判断是非的标准是能否得到成人的奖励和惩罚。对于这一年龄阶段的孩子进行诚信教育时,勿需向他们讲过多的大道理,关键是帮助他们养成说实话、不撒谎的行为习惯。小学阶段中低年级的孩子常以一种“对等”的方式去看待诚信问题,即“你怎样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你,你对我说谎,我也对你说谎”。他们还认为,抄别人的作业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因为这样做并没有损坏别人什么。因此,对待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教育者要善于创造诚实守信的风气,并用事例向孩子讲明,“诚信”对个人、集体和社会的意义。到了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低年级,孩子会重视人际间的协调并有努力做个“好孩子”的倾向。在这一时期,教育者要对孩子表现出的诚信行为及时给予表扬,让他们知道诚信对于维系良好的人际关系极具价值。到了初中高年级和高中阶段,孩子们逐渐形成了他们自己的行事原则,他们有维护权威和社会秩序的倾向。在这一阶段,要引导他们既要重视行为结果,又要重视行为过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学会全面分析和评价社会上人们的行为。
三、在诚信教育过程中,要注重成人行为的示范性
个体诚信的发展要经历一个由模仿到内化的过程。儿童表现出的最初的某些具有“诚信”性质的行为或是带有“欺诈”性质的行为多半可以在其生活环境中找到影响源。在个体的成长环境中,父母和教师是儿童最早的模仿对象,他们的行为和诚信程度影响着儿童诚信行为的发生和发展。与家长相比,教师对于个体诚信观念和行为发展的作用更大一些。这是因为,父母是家庭成员中的一员,而教师是社会主流文化的象征(教师与学生通常没有血缘关系)。另外教师在学生(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学生)心目中往往是知识和道德的双重权威。如果教师的行为具有欺骗性,那么一些学生个体会认为整个社会是颇具欺诈性的不公正的社会,日后他们会把相应的欺诈行为“回报”给社会。因此要在学校树立诚信的观念和行为习惯,学校特别是教师首先应当以身作则,坚持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是否正当合理。具体而言,教师对工作要忠于职守,决不能敷衍塞责;教师要平等、公正、民主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绝不能以民族、性别、地域、家庭背景、身体状况、学习成绩以及身心发展水平为由偏袒或歧视学生;教师决不能因个人私利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谋求其他方面的方便和好处。
四、在诚信教育过程中,要让孩子直面真实性的道德冲突
只有当个体直接面临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矛盾和冲突,并切实解决了这些矛盾和冲突时,个体的诚信才能得到真实性发展。一般而言,当个体直接面临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矛盾和冲突时,往往要经历一个连续而有阶段的心理过程:对诚信情境或事件的感知——情感关注与参与——诚信价值判断(辨认事件的诚信与否以及卷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责任意识与明确态度——诚信行为抉择——诚信行为的实现与坚持。每个阶段都存在肯定和否定两种可能。如果是肯定 《论诚信教育的原则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