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论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
希望在每一轮争鸣之后能达到一个新的境界,为此就需要有探讨问题的新起点。概言之,至少要在如下三个方面寻找新起点。
1.课程和教学理论性质的认识起点。认识到教学论是一种实践性理论,确实是一种突破,因为在学科谱系中,与教育学在性质上最接近的学科是医学、法学之类,它们都是需要以实际效果来证实其价值的,而且,教育学(包括教学论)是无论如何也提炼不出(也不需要提炼出)一套如物理学般严密的概念、命题和法则的。叶澜教授将教育学研究理解为一种事理研究,(注:叶澜.教育研究方法论初探[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313-321.)给我们认识教学论性质以新的启发。从教育研究对象——教育活动的性质和教育研究的目的任务出发,我们可以做出判断:教育研究是关于事理的研究,即探究人所做事情的行事依据和有效性、合理性的研究。事理研究的突出特点在于它的综合性,它既不像自然科学那样,以说明外在于人的事物“是什么”为直接任务,也不像精神科学,专事说明主体“我”之状态、变化、性质以及为什么会如此。它以人类自己所创造、所从事的活动为研究对象,既研究事由与事态、结构与过程、目标与结果等一系列与事情本身直接相关的方面,也研究如何提高活动的合理性、效率、质量与水平,是一种既要说明是什么,又要解释为什么,还要讲出如何做的研究,包含价值、事实和行为等等。事理研究的另一个特点是动态性,它关注人作用下的事物间的转化。这里不仅有形态的结构的转化,而且有物质与精神间、不同主体间、实践阶段与水平间、人所在的外部世界与内部世界、社会与个体间等多方面、多形态、多时态、多事态、多主体的多重多次转化,其复杂性质是任何物质形态间和任何精神形态间的转化都不可比拟的。教学论显然既要回答教学是什么、为什么,又要解释怎样教学;既要说明教学的依据,又要为提高教学的合理性、效率、质量和水平提出改进的原则和方法上的指导;既要在具体的教学情景、活动场合展开综合性研究,又要关注教学进程中的动态生成。只有这样,教学论作为实践性理论的丰富而深刻的内涵才得以充分揭示。
2.现实的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实践起点。诚然,着眼于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基础理论探讨,是需要有相当的抽象层次的,但笔者仍然感到关于教学论研究对象、任务、学科性质和逻辑结构的讨论过于抽象,似乎渐渐飘离了火热的课程与教学改革的现实生活,变得枯燥乏味起来,不管你是否愿意承认,无论第一线的中小学教师,还是将来要做“人民教师”的师范生,都不会愿意听我们抽象地谈论什么“教学论研究的对象、任务、学科性质”云云。mén@①心自问,每天都在发生的教学革新和正在全国开展实验的基础教育新课程,难道不是我们教学论研究的活生生的对象?难道不是我们面临的实实在在的研究任务?这些天天都在发生的现实,难道不是我们的教学论学科发展的真实生动的现实基础?由于社会正在变得越来越复杂,人们寻找某些“统一”的教学规律的尝试也变得越来越艰难。有的学者认为可以把教学论的研究对象表述为“教育、学生和课程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统一”,(注:吴也显.教学论新编.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1.9-12.)而我认为,说“相互作用”是正确的,求“统一”却未必可能,也未见得有必要。一节课、一项活动的进展,一个班、一所学校的发展,都可能是千变万化、千差万别的,各种因素、各种力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锁定,其运动方向、趋势和结果具有无限多样的可能性,很难用什么统一的、基本的规律去“预测”。
3.探讨教学论问题的方法论起点。从我们的教学论教科书中可以找出诸如社会与个人、教师与学生、知识与能力、兴趣与纪律、学科逻辑与心理逻辑、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这样一些数不清的“对立统一”。诚如庞朴所说,“二分法以其明快简洁给人们带来认识和实践上方便的同时,也造成了许多僵硬的习惯和谬误。”(注:庞朴.三分法论纲[N].文汇报,2000-02-26.)曾有一度流行“从……转向……”,甚至因为要注重“学”,所以要把教材改为“学材”,把教室改为“学室”,就差没把教师改成“学师”了。把本来并非截然对立的事物当作不可通融的两极对立起来,然后笼统地说说或A或B、非A即B、既A又B之类的轻松话,俨然就“辩证”了。这种两极化加庸俗化的二元论手法,早就遭到过杜威的抨击。但杜威的解决办法是连续性原则,暗含的前提仍然是两极。庞朴提出的办法是“三分法”。他说教科书总把同一性规定为两点,一是互相依存,一是互相转化。事实上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同一性有三个内容,被我们漏掉的一点是“直接的同一性”如“生产是消费,消费是生产”。也就是说,“二”中有个“一”在,相对者中有个绝对者在。这种“相互即是”是三条中最重要的一条,“必须站在更高的角度,具有一种‘通识’,才能看见它的存在,才能把对立双方直接‘通为一’”。(注:庞朴.三分法论纲[N].文汇报,2000-02-26.)杜威反复强调“经验”的重要性,实则是从“行动”与“反思”的对立之中看到了“一”。如果我们在解决一个问题的过程中,碰到的是多个变量的复杂的而且是动态的相互作用,那么对立统一的方法论显然就不够用了。我们必须把对象看作是一个复杂的网络状态和不断运动状态来进行多侧面多角度的审视,而不是简单化地“抽出”两极。我们过去往往从事物的静态的横截面来考察事物的结构,而复杂思维所关注的结构是流动的变化的过程性的结构,事物在流程中实现无限向有限、可能向现实的转化,这也就是所谓“动态生成”的观点。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氵加郭
@②原字扌加门
《教学论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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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和教学理论性质的认识起点。认识到教学论是一种实践性理论,确实是一种突破,因为在学科谱系中,与教育学在性质上最接近的学科是医学、法学之类,它们都是需要以实际效果来证实其价值的,而且,教育学(包括教学论)是无论如何也提炼不出(也不需要提炼出)一套如物理学般严密的概念、命题和法则的。叶澜教授将教育学研究理解为一种事理研究,(注:叶澜.教育研究方法论初探[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313-321.)给我们认识教学论性质以新的启发。从教育研究对象——教育活动的性质和教育研究的目的任务出发,我们可以做出判断:教育研究是关于事理的研究,即探究人所做事情的行事依据和有效性、合理性的研究。事理研究的突出特点在于它的综合性,它既不像自然科学那样,以说明外在于人的事物“是什么”为直接任务,也不像精神科学,专事说明主体“我”之状态、变化、性质以及为什么会如此。它以人类自己所创造、所从事的活动为研究对象,既研究事由与事态、结构与过程、目标与结果等一系列与事情本身直接相关的方面,也研究如何提高活动的合理性、效率、质量与水平,是一种既要说明是什么,又要解释为什么,还要讲出如何做的研究,包含价值、事实和行为等等。事理研究的另一个特点是动态性,它关注人作用下的事物间的转化。这里不仅有形态的结构的转化,而且有物质与精神间、不同主体间、实践阶段与水平间、人所在的外部世界与内部世界、社会与个体间等多方面、多形态、多时态、多事态、多主体的多重多次转化,其复杂性质是任何物质形态间和任何精神形态间的转化都不可比拟的。教学论显然既要回答教学是什么、为什么,又要解释怎样教学;既要说明教学的依据,又要为提高教学的合理性、效率、质量和水平提出改进的原则和方法上的指导;既要在具体的教学情景、活动场合展开综合性研究,又要关注教学进程中的动态生成。只有这样,教学论作为实践性理论的丰富而深刻的内涵才得以充分揭示。
2.现实的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实践起点。诚然,着眼于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基础理论探讨,是需要有相当的抽象层次的,但笔者仍然感到关于教学论研究对象、任务、学科性质和逻辑结构的讨论过于抽象,似乎渐渐飘离了火热的课程与教学改革的现实生活,变得枯燥乏味起来,不管你是否愿意承认,无论第一线的中小学教师,还是将来要做“人民教师”的师范生,都不会愿意听我们抽象地谈论什么“教学论研究的对象、任务、学科性质”云云。mén@①心自问,每天都在发生的教学革新和正在全国开展实验的基础教育新课程,难道不是我们教学论研究的活生生的对象?难道不是我们面临的实实在在的研究任务?这些天天都在发生的现实,难道不是我们的教学论学科发展的真实生动的现实基础?由于社会正在变得越来越复杂,人们寻找某些“统一”的教学规律的尝试也变得越来越艰难。有的学者认为可以把教学论的研究对象表述为“教育、学生和课程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统一”,(注:吴也显.教学论新编.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1.9-12.)而我认为,说“相互作用”是正确的,求“统一”却未必可能,也未见得有必要。一节课、一项活动的进展,一个班、一所学校的发展,都可能是千变万化、千差万别的,各种因素、各种力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锁定,其运动方向、趋势和结果具有无限多样的可能性,很难用什么统一的、基本的规律去“预测”。
3.探讨教学论问题的方法论起点。从我们的教学论教科书中可以找出诸如社会与个人、教师与学生、知识与能力、兴趣与纪律、学科逻辑与心理逻辑、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这样一些数不清的“对立统一”。诚如庞朴所说,“二分法以其明快简洁给人们带来认识和实践上方便的同时,也造成了许多僵硬的习惯和谬误。”(注:庞朴.三分法论纲[N].文汇报,2000-02-26.)曾有一度流行“从……转向……”,甚至因为要注重“学”,所以要把教材改为“学材”,把教室改为“学室”,就差没把教师改成“学师”了。把本来并非截然对立的事物当作不可通融的两极对立起来,然后笼统地说说或A或B、非A即B、既A又B之类的轻松话,俨然就“辩证”了。这种两极化加庸俗化的二元论手法,早就遭到过杜威的抨击。但杜威的解决办法是连续性原则,暗含的前提仍然是两极。庞朴提出的办法是“三分法”。他说教科书总把同一性规定为两点,一是互相依存,一是互相转化。事实上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同一性有三个内容,被我们漏掉的一点是“直接的同一性”如“生产是消费,消费是生产”。也就是说,“二”中有个“一”在,相对者中有个绝对者在。这种“相互即是”是三条中最重要的一条,“必须站在更高的角度,具有一种‘通识’,才能看见它的存在,才能把对立双方直接‘通为一’”。(注:庞朴.三分法论纲[N].文汇报,2000-02-26.)杜威反复强调“经验”的重要性,实则是从“行动”与“反思”的对立之中看到了“一”。如果我们在解决一个问题的过程中,碰到的是多个变量的复杂的而且是动态的相互作用,那么对立统一的方法论显然就不够用了。我们必须把对象看作是一个复杂的网络状态和不断运动状态来进行多侧面多角度的审视,而不是简单化地“抽出”两极。我们过去往往从事物的静态的横截面来考察事物的结构,而复杂思维所关注的结构是流动的变化的过程性的结构,事物在流程中实现无限向有限、可能向现实的转化,这也就是所谓“动态生成”的观点。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氵加郭
@②原字扌加门
《教学论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