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农村小康建设现状调查与思考
才能在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中站稳脚跟,以不变应万变。首先要积极稳妥地调减普通粮食作物面积,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效益农业。其次要加快发展适合当地资源的畜牧业,本着适合养什么就发展什么,什么附加值高就养什么的原则,大力发展科学化、集约化、规模化经济效益可观的畜牧小区。第三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把转移农村劳动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发展二、三产业,加快城镇化步伐、深化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城乡关系、提高劳动者技能和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等综合措施,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不断优化农村的就业结构和收入结构。同时,我们还应有目的地引导城市资本向农村流动,引导涉农项目向农村发展。
三是推进一体化经营,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农业产业化,必须遵循产业发展规模。实现产业化,就是要横向建立产业群,纵向形成产业链。随着产业化的发展,要打破城乡分割、区域分割的局面,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流动。但就其目前的条件而言,我们还不具备,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有目的地引导基地、农户与企业挂靠,形成联合体,形成公司十农户、工厂十农户、市场十农户、协会十农户等经营形式,结成紧密、半紧密、松散、协作型的关系,逐步形成龙型经济体系,推进一体化经营程度。在实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必须把农产品基地建设作为重要环节,使之迅速上规模、上水平,为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奠定基础,要依托资源建基地,围绕龙头建基地,突出特色建基地,连片开发建基地,把基地建设与主导产业的形成,与龙头企业的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以优势产品、名牌产品、特色产品和绿色食品为重点,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原料生产基地,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开发带,如我市的西部应建成肉牛、肉羊为主的畜牧生产基地,南部应建成水稻生产基地,东部和北部应建成花生、蔬菜、玉米、林果、杂粮等生产基地。在龙头企业建设上,要本着高起点、外向型、强带动、多元化的原则,因地制宜,良性建设,适度发展。对于现有的龙头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和扩张改造,进一步强化规模和功能,对新建的龙头企业,要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培植集信息、科技、加工、贮运、销售于一体的多功能龙头企业,提高转化和带动能力,短期内自己建不起来的,要挂靠周围的一些龙头借助外力发展自己。要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重点发展二、三产业队伍和各类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加工、销售、运输领域,架起农民与市场间的桥梁,实现农产品与市场、与龙头企业的直接对接,同时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培养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
四是注重小城镇建设,全力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应该说,小城镇建设是事关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城市、城市,有了城,就有了市。就其目前我市的小城镇建设状况而言,“城”是立了起来,但“市”却没有成型,存在着市场体系不完善、发育程度化、辐射范围小、缺乏自身特点等问题。而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搞活市场流通,又是发展市场农业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必须立足于畅通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开发和建设好农产品产区和销区两个市场。兴建一批标准较高、功能比较齐全的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为农民进入市场搭建有效平台,逐步增强小城镇的聚集作用、辐射作用和带动作用。
发展小城镇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的根本性出路。发展小城镇,不应是传统意义上的集镇,而是向小型城市发展过渡。规划是小城镇发展的龙头,要从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的高度和思路来确定,把区域规划和小城镇规模结合起来。要高起点规划,聘请专家参与规划设计,重点抓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镇规模、产业方向和功能分区;要高质量建设,切实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杜绝建设的随意性,认真抓好市政、公用设施的综合配套建设,完善城镇功能;要高效能管理,规范完善小城镇管理的有关法规和具体办法,建立健全由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的城管队伍,对小城镇镇容环卫、治安交通实行综合管理,初步实现小城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小城镇发展,最关键的是要繁荣经济,没有企业经济就发展不起来,应采取措施,建设工业小区,发展乡镇企业,有利于形成规模效益和集聚效应。
小城镇建设,关键是资金问题,难点还是资金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政府要保证一定的投入外,更重要的是运用市场机制多方筹集建设资金,鼓励企业、外商、个人投资等参与小城镇开发建设,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应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倡导、政策激励、财政扶持等措施,广泛吸纳社会的闲散资金,满足城镇设施建设的需要,使小城镇的基础建设资金形成良性循环。与此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并支持农民进入小城镇。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实行进城人口的市场化安置,放开农民进入小城镇落户的限制,农民进城镇不论是居住还是工作,都不能用行政的方法安置,可行的方法是实行市场化安置,即由进入小城镇的人口自费安置,这样便于人口的自然流动;要降低农民进入城镇的门槛,农民进城镇是一种利益的选择,对农民进城镇要有优惠政策,应当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必要的收费也应当规范标准;要为进城镇农民就业创造条件,农民进城镇能否最后立足,要看能否在城镇找到合适的工作,应当降低开业条件,降低税费收取标准,鼓励进入小城镇的农民自谋职业,并多方创造就业机会,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小城镇开展养老、医疗等保险项目,为进入小城镇人口提供多方面的保障。
五是鼓励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流转,增大农民收入。一是本着对条件具备和农民自愿的原则,通过置换、转让、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将农民愿意转让的承包土地集中起来,在以多种招标形式转让或租赁给有专长、善经营的能人实施优势项目规模经营,真正实现农业用地向专业大户或农业园区集中,实行规模经营,搞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二是结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近年来,随着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和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农业土地投入产出比下降,使较多农民仅靠种地出现减收甚 《XX市农村小康建设现状调查与思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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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推进一体化经营,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农业产业化,必须遵循产业发展规模。实现产业化,就是要横向建立产业群,纵向形成产业链。随着产业化的发展,要打破城乡分割、区域分割的局面,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流动。但就其目前的条件而言,我们还不具备,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有目的地引导基地、农户与企业挂靠,形成联合体,形成公司十农户、工厂十农户、市场十农户、协会十农户等经营形式,结成紧密、半紧密、松散、协作型的关系,逐步形成龙型经济体系,推进一体化经营程度。在实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必须把农产品基地建设作为重要环节,使之迅速上规模、上水平,为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奠定基础,要依托资源建基地,围绕龙头建基地,突出特色建基地,连片开发建基地,把基地建设与主导产业的形成,与龙头企业的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以优势产品、名牌产品、特色产品和绿色食品为重点,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原料生产基地,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开发带,如我市的西部应建成肉牛、肉羊为主的畜牧生产基地,南部应建成水稻生产基地,东部和北部应建成花生、蔬菜、玉米、林果、杂粮等生产基地。在龙头企业建设上,要本着高起点、外向型、强带动、多元化的原则,因地制宜,良性建设,适度发展。对于现有的龙头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和扩张改造,进一步强化规模和功能,对新建的龙头企业,要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培植集信息、科技、加工、贮运、销售于一体的多功能龙头企业,提高转化和带动能力,短期内自己建不起来的,要挂靠周围的一些龙头借助外力发展自己。要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重点发展二、三产业队伍和各类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加工、销售、运输领域,架起农民与市场间的桥梁,实现农产品与市场、与龙头企业的直接对接,同时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培养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
四是注重小城镇建设,全力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应该说,小城镇建设是事关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城市、城市,有了城,就有了市。就其目前我市的小城镇建设状况而言,“城”是立了起来,但“市”却没有成型,存在着市场体系不完善、发育程度化、辐射范围小、缺乏自身特点等问题。而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搞活市场流通,又是发展市场农业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必须立足于畅通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开发和建设好农产品产区和销区两个市场。兴建一批标准较高、功能比较齐全的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为农民进入市场搭建有效平台,逐步增强小城镇的聚集作用、辐射作用和带动作用。
发展小城镇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的根本性出路。发展小城镇,不应是传统意义上的集镇,而是向小型城市发展过渡。规划是小城镇发展的龙头,要从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的高度和思路来确定,把区域规划和小城镇规模结合起来。要高起点规划,聘请专家参与规划设计,重点抓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镇规模、产业方向和功能分区;要高质量建设,切实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杜绝建设的随意性,认真抓好市政、公用设施的综合配套建设,完善城镇功能;要高效能管理,规范完善小城镇管理的有关法规和具体办法,建立健全由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的城管队伍,对小城镇镇容环卫、治安交通实行综合管理,初步实现小城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小城镇发展,最关键的是要繁荣经济,没有企业经济就发展不起来,应采取措施,建设工业小区,发展乡镇企业,有利于形成规模效益和集聚效应。
小城镇建设,关键是资金问题,难点还是资金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政府要保证一定的投入外,更重要的是运用市场机制多方筹集建设资金,鼓励企业、外商、个人投资等参与小城镇开发建设,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应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倡导、政策激励、财政扶持等措施,广泛吸纳社会的闲散资金,满足城镇设施建设的需要,使小城镇的基础建设资金形成良性循环。与此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并支持农民进入小城镇。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实行进城人口的市场化安置,放开农民进入小城镇落户的限制,农民进城镇不论是居住还是工作,都不能用行政的方法安置,可行的方法是实行市场化安置,即由进入小城镇的人口自费安置,这样便于人口的自然流动;要降低农民进入城镇的门槛,农民进城镇是一种利益的选择,对农民进城镇要有优惠政策,应当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必要的收费也应当规范标准;要为进城镇农民就业创造条件,农民进城镇能否最后立足,要看能否在城镇找到合适的工作,应当降低开业条件,降低税费收取标准,鼓励进入小城镇的农民自谋职业,并多方创造就业机会,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小城镇开展养老、医疗等保险项目,为进入小城镇人口提供多方面的保障。
五是鼓励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流转,增大农民收入。一是本着对条件具备和农民自愿的原则,通过置换、转让、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将农民愿意转让的承包土地集中起来,在以多种招标形式转让或租赁给有专长、善经营的能人实施优势项目规模经营,真正实现农业用地向专业大户或农业园区集中,实行规模经营,搞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二是结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近年来,随着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和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农业土地投入产出比下降,使较多农民仅靠种地出现减收甚 《XX市农村小康建设现状调查与思考(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