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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司法局工作总结


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当事人签约须知制、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制度、律师事务所重大法律事务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制度、律师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当事人利益冲突审查机制等。
  组织指导律师做好关于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相关。我局律师部门主动与人大和司法部门衔接,协助有关,及时审查律师代理的相关材料,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庭审代理。在4月19日人大代表视察法院的庭审中,我区的律师辩护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上半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3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2件,民事案件诉讼代理26件,经济案件诉讼代理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3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36件,解答法律咨询434人次。
  (三)法律援助
  1.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倾注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和爱心
  通过区政府网站法律援助栏目全面、真实、客观地宣传我区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加强与媒体协调,对全区有影响或重大疑难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予以了宣传报道。组织各相关科室和法律服务机构认真开展了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设立了10个助残日宣传咨询服务点,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助残日的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就残疾人法律维权等方面开展了咨询服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120人次,免费代书18份。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5月19日,局机关相关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在局党组书记××*的带领下,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2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认真了解导致贫困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好重点帮扶打好基础。当日,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指导达和、西蜀律师事务所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11名贫困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免收代理费金额达5万余元。为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对口法律援助。
  2.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成立了由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总工会法律援助站有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者等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妥善处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发事件。
  依托148法律服务热线,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咨询、投诉热线电话。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查、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了24小时内受理制。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法律援助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救助站人员的培训与衔接力度,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程序,扩大受援范围,提高援助效率。
  认真开展“平安成都”、“平安××*”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依托农村法律服务站进一步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3件,受理3件,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3.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人员信用等级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服务卡制度,向法院、当事人征求办案质量意见。
  加强办案质量监督检查,我局上半年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大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3件,民事法律援助21件。
  (四)基层法律服务
  1.认真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服务站的建立,强力推进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
  切实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者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努力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范经营、劳务输出和农民增收增产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上半年,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27人次,代理诉讼案件3件。
  农村乡镇(街办)法律服务站建成率达100%,并切实发挥作用。在去年建立8个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站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站,至此,全区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站,覆盖面达100%。
  2.以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为重点,发挥好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者认真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队伍。上半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居委会、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共43家担任法律顾问。
  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开辟非诉讼领域业务,形成特色法律服务,上半年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8件,调解纠纷22件。
  三、巩固基层,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
  (一)人民调解
  我局以全省企业人民调解××*现场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区企业人民调解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各企业调委会进一步规范,巨石集团、成都桥梁厂等6家企业规范了人民调解标识,攀成钢、川化集团、王牌厂等调委会把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列入重要日程,成都桥梁厂等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不断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为企业生产和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针对我区去年开展的村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区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开展调研,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的意见》,全区96个村委会、25个社区和1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全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471件,调解率100%,成功457件,成功率97%。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5件3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7件68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64人。
  (二)安置帮教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抓好了衔接、安置、帮教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措施。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纳入了综治和依法治乡镇(街道)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研,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打下基础。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经努力争取,区政府11届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明确了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纳入职业补助范围,进一步推进了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问题。
  上半年,回归社会的127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了86.6%,帮教率达到100%,回归不满5年的刑释解教人员1477人中重新违法犯罪2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1.9%。
  (三)积极推进片区司法所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我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加强了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明确了司法助理员,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精神,启动了建立片区司法所的,对片区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人员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协商,为下一步国债资金的到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7件,宣讲法律231件,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8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4件,成功1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政治稳定。
  (四)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调研
  5月中旬,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深入各乡镇、街道和辖区派出所,对全区社会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清理,掌握了基本情况。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有关对策和建议,为社区矫正试点正式启动打下了基础。
  四、综合
  (一)大力实施“责任风暴”、扎实推进“治庸计划”。按照区委《关于在全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开展“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通过开展此项,切实加大责任落实和干警管理力度,在全局干警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干警进行治理,在全局完善起干警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干警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二)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全面深化“创一流”。按照区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局将此项同完成年度各项有机结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着力抓好“创一流”的落实。通过开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推进我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我局于5月25日邀请了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吴忠良进行了题为《知荣辱、重修养、
  抓落实》的专题讲座,使全局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荣辱观教育。局党组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了“三个要”(要带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以荣辱观教育活动为载体,构建和谐司法局;要开创五种意识)以提高全局干警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订,形成了区司法局《关于2006年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效能投诉处分制度》,制定颁布了《信访制度》、《会议制度》、《干警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积极参与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上半年,全区乡镇(街办)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站,覆盖率达100,全面完成了今年的为民办实事目标。以法律服务站为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通过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深入抓好窗口“改进服务,便民利民”活动,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六)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干苦干’大讨论活动。我局结合“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努力营造适应全区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创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崭新局面。
  (七)全面落实市、区为民办实事目标。一是在乡镇建立农村法律服务服务站,覆盖率达100。截止五月底,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已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站,至此,全区乡镇(街道)建立农村法律服务站,覆盖面达100%。二是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2件,受理2件,已结案1件,另1件于6月14日开庭审理,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三是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摸底,并与三户“三结合”户签订了帮扶责任书。
  (八)其它:一是认真开展第二届修志,我局将此项纳入了全局的目标进行考核,将14个篇目下达到了各科室。各科室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已着手清理本科室涉及的文件、图片、表格等资料,并认真制作资料卡。二是积极完成领导干部实名制推荐就业目标,截止目前已推荐就业7名,另外两名于年底前完成。三是为提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能力,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规范全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制订下发了《成都市××*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是开展干部队伍思想状况调研,完成了市局下达的调研任务。
  五、下半年思路
  (一)继续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
  (三)围绕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服务站建设,督导各农村法律服务站认真开展好各项。
  (五)进一步做好公证机构的改革。
  (六)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七)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区委区政府支持,加紧片区司法所筹建。
  (八)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年底至少启动1-2个试点,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方法和思路。
  (九)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继续实施“责任风暴”、扎实推进“治庸计划”。
  (十)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争创一流”、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解放思想、大干苦干”大讨论活动。
《上半年司法局工作总结(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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