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障社区居民“三权”为抓手 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xx市xx县永阳镇板桥社区居委会,地处县城东郊,是永阳镇政府所在地,是典型的城郊结合部,由于县城东扩,镇政府所在地东移后,是永阳镇1996年新建的居委会之一,板桥社区辖区面积为1.3平方公里,人口0.58万余人,常住户1600余户,23个居民小区、46个居民小组。经过几年的长足发展,居委会于2002年新建了功能齐全的办公楼一幢,内设党员活动室、警务室、计生室、调解会议室等,成立了“社区市民服务超市”。已与辖区内的24家单位建立了服务热线,健全服务网络。板桥社区自从去年被纳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试点以来,结合社区的实际,积极摸索民主法治建设的特点,走出了一条以保障社区居民“三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为抓手,强化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路子,通过一年多创建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也为“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连续二年被县评为社会稳定先进集体,2003年被市评为防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多次得到镇、县、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一、保障社区居民的参与权,力求实现居民社区自治
社区居民的参与权,是实现居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的基本权利,既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前提之一,又是社区居民民主法治建设的重点之一。
一是以民主选举的手段,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的参与率。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是实现居民自治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为了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的进程,板桥居委会在镇人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前期大量的宣传、发动等准备工作,于去年4月份进行了社区首届居委会选举,有选举权的居民参与率达到100%,通过选举共产生居民代表40人,选举产生居委会委员5人,并根据居委会的工作要求,设立了治保调解委员会、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并在居委会委员中推选出各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得到广大居民信赖与支持,工作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新的一届居委会产生以后,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封闭小区中,还通过选举的办法设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成员有所在的业主选举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直接为小区内业主服务,并组建物业公司。目前,板桥居委会共有物业管理委员会2个。新型的小区管理模式,也为居民自治提供了条件,所在辖区已连续多年未出现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民间纠纷,特别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更是少之又少。
二是依法制定居委会自治章程。居委会自治章程是全体居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社区居委会自治的总纲要,是经过居民小组长在居民中收集居民的要求建议,经居委会的梳理、归纳、整理成初稿而形成的,又经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多次反复讨论,在全体居民的共同参与下,形成了既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又符合社情民意的自治章程草案,在居民代表大会上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后正式履行的。在有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内,还有小区全体居民集体制定的居民公约,为小区的管理也带来了有章可循的便利条件。这些充满自治色彩的章程和公约,通过近一年多的履行来看,效果明显,居民依照自治章程规范自我,按章办事,各种意识如环境意识、治安防范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社区三个文明建设与以往相比有了明显的改观。
三是用民主议事规则保障社区居民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围绕自治章程,板桥社区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又进一步制定民主议事规则,民主议事规则规定凡涉及社区居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近年来,板桥社区通过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有:1、提请大会讨论通过居委会工作报告;2、提请大会讨论修建文昌路、东郊小区水泥路、路灯包括道路两侧的绿化、曾家塘公厕等,因为这一类问题投入相对较大,涉及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必须由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仅这几项工程投入就达50余万元;3、提请大会对居委会新建办公楼选址,新建方案的表决通过。
二、保障居民知情权,力求实现人性化管理
社区居民的知情权,是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社区居委会与居民沟通、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的主要途径之一。
一是开设社区超市,以服务为载体,保障居民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