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教学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异口同声地回答:“马──。”然而混杂其中的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引起了老师的警觉:“刚才是谁在说‘牛’?”老师大有兴师问罪之意。这时,一个毛头小子怯生生地站了起来:“是我。”老师一见,气不打一处来:“我看你倒是像头牛,不动脑子!”学生一片哄笑。在这哄笑声中,坐在后排听课的我,隐约听到那学生在低声嘟哝:“笑什么?牛急了也是会奔跑的嘛。”我不知道上课的老师是否听到了这句话,也不知道这位教师是否熟悉名曲《西班牙斗牛士》的旋律。
音乐确实是一种语言,但不是一般意义的语言。它所描述的形象通常带有模糊性,正是这种模糊性,给人们提供了展开想象的巨大空间。如果我们的教师一定要以自己的理解去统一学生对某音乐形象的认识,这无疑是给学生的思维罩上了一具大铁笼,对学生与众不同的言行作不适当的评价,更摧毁了学生的自信心。我想,上述事例中的两个学生,恐怕这辈子也不敢“乱说乱动”了。
现在我们应该明白,学生的“胆”其实是教师给的。当你要求学生就某个问题进行讨论,而学生依然正襟危坐,默不作声时,不要埋怨学生;当学生在探索与创造的过程中因碰到困难而退缩时,不要埋怨学生。教师有责任为学生营造一个“敢想、敢说、敢干”的氛围。当学生碰到困难时,教师应该积极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应该鼓励他们不要惧怕挫折和失败。有意识地去培养他们坚毅的创新意志品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新世纪的中国培养出一群“虎”,而不是一群“羔羊”。
学生仅仅“敢创新”还不够,还要“会创新”。要使学生会创新,就必须帮助他们储备丰富的基础知识,掌握必要的基本技能,养成多向可变的思维习惯,学会基本的创新方法。一言以蔽之,要注重从智力因素方面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世界上的一切发明创造都与已知元素密切联系,都建立在旧的知识基础之上。实行传承性教育向创新性教育的转变,不等于就可以降低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要求。那种把“传承”与“创新”对立起来的做法是错误的。没有“传承”何以“创新”?如果让一个既不认识也唱不准乐谱的学生创作一段短小的旋律,他能做到吗?可见,从某种意义上说,进行创新性教育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要求将会更高。问题是:那种“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应该废止,那些并非经常使用的知识信息不要强塞给学生。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掌握获取知识信息的途径,有条件的地区要让学生学会使用电脑,学会通过互联网络检索、调阅所需的资料。谁都不会怀疑这一点:电脑在记忆的容量与准确程度方面远远胜过人脑。而人脑与电脑相比,其优势在于,人能够利用已知信息进行创造性思维。如果我提出让小学生完成一份“维也纳古典乐派在西方音乐发展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报告,你一定会说:“这种研究生做的题目,小学生怎么做得出来?”然而,这题目如果让美国的小学生去做,他们一定会让你吃惊!奥秘就在于他们会迅速敲击键盘,把世界各大图书馆中有关的资料统统调过来,经筛选后连拷贝加摘录,最后成为自己的文章。这一事实告诉我们,一个人能否成功地进行创新,创新成果是优是劣,其知识储备是否丰富是重要的,但不是决定性的。起决定作用的是,他如何利用已有的知识信息,如何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这就存在一个创新思维的质量问题,也就是创新性思维是否具有逻辑性、多向性的问题。有一例子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
在一节音乐课上,老师教唱歌曲《小熊请客》。这首歌有三段歌词,第一段歌词是:“喵喵喵,真呀真快乐,今天过节小熊请客。我们到它家里去,又吃又玩又唱歌。喵喵喵,喵喵喵,真呀真快乐。”另两段歌词除了动物的叫声换成小狗、小鸡的叫声外,其余部分均不变。学生会唱后老师说:“小熊不仅请了小猫、小狗、小鸡来作客,还请了其他许多动物。同学们能不能自己创作一段歌词,唱出别的动物快乐的心情呢?”这个创作要求并不高,学生们很快地就把小羊、小鸭、青蛙的叫声填进去创作了新的歌词。但有一个同学在创作时碰到了困难,他起先想创作小白兔的歌,觉得不行;接着想创作小刺猥的歌,还是不行;第三个他想到了大象,又不行。老师问他:“为什么不能给这些动物创作歌呢?”学生回答:不知道这些动物怎么叫。这时另一个同学急切地向老师表示:他能够创作大象的歌。原来,这位学生用大象的脚步声“噔、噔、噔”替代动物的叫声,创作了大象的歌。这个事例告诉我们,前一位学生思维的逻辑性没有问题,因为他明白:不知道某种动物怎么叫,就不能创作该动物唱的歌词。从逻辑学的角度讲,这是一种因果关系。然而,他在思维的多向性方面出了问题,“模仿动物的叫声”这种思维定势,限制了他的思维方向,使他的创新进程受到了阻碍。在学生进行创新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了解学生思维的轨迹,并加以引导,提高他们思维的质量。
能否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这也是学生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世界上每天都有数不清的创新成果问世,然而细细分析这些成果的作者们所采用的创新方法,也不过就那么几种!比如“加减法”、“重组法”、“模仿法”、“迁移法”等等。把铅笔加上橡皮,就有了橡皮头铅笔;坦克加上船,就有了两栖坦克;雨伞去掉柄,就有了降落伞;火车去掉轮子,就有了悬浮式列车。以上就是“加减法”。把原先手术室中无序排列的灯重新组合,就有了无影灯;把传统式店铺的柜台、货架重新排列,就有了超市。这就是“重组法”。模仿鸟的飞行,就有了飞机;模仿蝙蝠捕虫的方法,就有了雷达。这就是“模仿法”。由利用电话线路开发电脑网络,想到利用有线电视线路开发电脑网络;由利用电视台开办远程教育,想到利用电脑网络开办网上学校。不用说,这就是“迁移法”。
以上这些创新方法,教师必须让学生在音乐实践中逐步“发现”,加以总结并学会运用。其实,不少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已经这么做了。比如,有一位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节奏创作时准备了四张卡片,卡片上分别写有如下节奏:附图。把四张卡片按一定顺序排列起来,就形成了含有四个小节的节奏谱。老师提示学生用重新排列这些卡片的方式创作新的节奏谱。这实际上就让学生了解了创新的方法之一:“重组法”。再如,有一位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旋律创作时,要求学生在附图后面续写两小节,有的学生感到困难。这时老师提示学生:“能不能从老师给的两小节曲谱中‘抹’去一些音,把剩下的音调整时值后,用来作为后两小节呢?”经过讨论,学生们终于完成了这个创作任务。下面的曲谱中,后两节是学生们的得意之作(箭头所指的音在后两小节中被‘抹’去):
附图
在这次创作实践中,老师让学生掌握了“加减法”这种创新的基本方法。这样的例子很多,在此恕不一一列举。
我们切不可以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只能通过作曲训练来实现。其实,在音乐教学的各项活动中均可达成这个目标。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其途径是广泛的。
在唱歌教学中,我们可以让学生为歌曲重新填词;可以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想象,用不同的方法来处理歌曲;可以由学生自己决定采用不同的演唱形式;甚至可以指导学生把某些歌曲加上少量对白,改编成有情节的音乐小品。
在欣赏教学中,我们可以让学生边听边用体态及简单的动作表现自己的感受;可以让他们把自己对某段音乐的感受尝试用文字或语言表达出来,甚至可以要求学生画一幅画来表现音乐的意境。
在律动和歌 《论音乐教学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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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确实是一种语言,但不是一般意义的语言。它所描述的形象通常带有模糊性,正是这种模糊性,给人们提供了展开想象的巨大空间。如果我们的教师一定要以自己的理解去统一学生对某音乐形象的认识,这无疑是给学生的思维罩上了一具大铁笼,对学生与众不同的言行作不适当的评价,更摧毁了学生的自信心。我想,上述事例中的两个学生,恐怕这辈子也不敢“乱说乱动”了。
现在我们应该明白,学生的“胆”其实是教师给的。当你要求学生就某个问题进行讨论,而学生依然正襟危坐,默不作声时,不要埋怨学生;当学生在探索与创造的过程中因碰到困难而退缩时,不要埋怨学生。教师有责任为学生营造一个“敢想、敢说、敢干”的氛围。当学生碰到困难时,教师应该积极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应该鼓励他们不要惧怕挫折和失败。有意识地去培养他们坚毅的创新意志品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新世纪的中国培养出一群“虎”,而不是一群“羔羊”。
学生仅仅“敢创新”还不够,还要“会创新”。要使学生会创新,就必须帮助他们储备丰富的基础知识,掌握必要的基本技能,养成多向可变的思维习惯,学会基本的创新方法。一言以蔽之,要注重从智力因素方面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世界上的一切发明创造都与已知元素密切联系,都建立在旧的知识基础之上。实行传承性教育向创新性教育的转变,不等于就可以降低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要求。那种把“传承”与“创新”对立起来的做法是错误的。没有“传承”何以“创新”?如果让一个既不认识也唱不准乐谱的学生创作一段短小的旋律,他能做到吗?可见,从某种意义上说,进行创新性教育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要求将会更高。问题是:那种“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应该废止,那些并非经常使用的知识信息不要强塞给学生。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掌握获取知识信息的途径,有条件的地区要让学生学会使用电脑,学会通过互联网络检索、调阅所需的资料。谁都不会怀疑这一点:电脑在记忆的容量与准确程度方面远远胜过人脑。而人脑与电脑相比,其优势在于,人能够利用已知信息进行创造性思维。如果我提出让小学生完成一份“维也纳古典乐派在西方音乐发展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报告,你一定会说:“这种研究生做的题目,小学生怎么做得出来?”然而,这题目如果让美国的小学生去做,他们一定会让你吃惊!奥秘就在于他们会迅速敲击键盘,把世界各大图书馆中有关的资料统统调过来,经筛选后连拷贝加摘录,最后成为自己的文章。这一事实告诉我们,一个人能否成功地进行创新,创新成果是优是劣,其知识储备是否丰富是重要的,但不是决定性的。起决定作用的是,他如何利用已有的知识信息,如何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这就存在一个创新思维的质量问题,也就是创新性思维是否具有逻辑性、多向性的问题。有一例子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
在一节音乐课上,老师教唱歌曲《小熊请客》。这首歌有三段歌词,第一段歌词是:“喵喵喵,真呀真快乐,今天过节小熊请客。我们到它家里去,又吃又玩又唱歌。喵喵喵,喵喵喵,真呀真快乐。”另两段歌词除了动物的叫声换成小狗、小鸡的叫声外,其余部分均不变。学生会唱后老师说:“小熊不仅请了小猫、小狗、小鸡来作客,还请了其他许多动物。同学们能不能自己创作一段歌词,唱出别的动物快乐的心情呢?”这个创作要求并不高,学生们很快地就把小羊、小鸭、青蛙的叫声填进去创作了新的歌词。但有一个同学在创作时碰到了困难,他起先想创作小白兔的歌,觉得不行;接着想创作小刺猥的歌,还是不行;第三个他想到了大象,又不行。老师问他:“为什么不能给这些动物创作歌呢?”学生回答:不知道这些动物怎么叫。这时另一个同学急切地向老师表示:他能够创作大象的歌。原来,这位学生用大象的脚步声“噔、噔、噔”替代动物的叫声,创作了大象的歌。这个事例告诉我们,前一位学生思维的逻辑性没有问题,因为他明白:不知道某种动物怎么叫,就不能创作该动物唱的歌词。从逻辑学的角度讲,这是一种因果关系。然而,他在思维的多向性方面出了问题,“模仿动物的叫声”这种思维定势,限制了他的思维方向,使他的创新进程受到了阻碍。在学生进行创新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了解学生思维的轨迹,并加以引导,提高他们思维的质量。
能否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这也是学生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世界上每天都有数不清的创新成果问世,然而细细分析这些成果的作者们所采用的创新方法,也不过就那么几种!比如“加减法”、“重组法”、“模仿法”、“迁移法”等等。把铅笔加上橡皮,就有了橡皮头铅笔;坦克加上船,就有了两栖坦克;雨伞去掉柄,就有了降落伞;火车去掉轮子,就有了悬浮式列车。以上就是“加减法”。把原先手术室中无序排列的灯重新组合,就有了无影灯;把传统式店铺的柜台、货架重新排列,就有了超市。这就是“重组法”。模仿鸟的飞行,就有了飞机;模仿蝙蝠捕虫的方法,就有了雷达。这就是“模仿法”。由利用电话线路开发电脑网络,想到利用有线电视线路开发电脑网络;由利用电视台开办远程教育,想到利用电脑网络开办网上学校。不用说,这就是“迁移法”。
以上这些创新方法,教师必须让学生在音乐实践中逐步“发现”,加以总结并学会运用。其实,不少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已经这么做了。比如,有一位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节奏创作时准备了四张卡片,卡片上分别写有如下节奏:附图。把四张卡片按一定顺序排列起来,就形成了含有四个小节的节奏谱。老师提示学生用重新排列这些卡片的方式创作新的节奏谱。这实际上就让学生了解了创新的方法之一:“重组法”。再如,有一位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旋律创作时,要求学生在附图后面续写两小节,有的学生感到困难。这时老师提示学生:“能不能从老师给的两小节曲谱中‘抹’去一些音,把剩下的音调整时值后,用来作为后两小节呢?”经过讨论,学生们终于完成了这个创作任务。下面的曲谱中,后两节是学生们的得意之作(箭头所指的音在后两小节中被‘抹’去):
附图
在这次创作实践中,老师让学生掌握了“加减法”这种创新的基本方法。这样的例子很多,在此恕不一一列举。
我们切不可以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只能通过作曲训练来实现。其实,在音乐教学的各项活动中均可达成这个目标。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其途径是广泛的。
在唱歌教学中,我们可以让学生为歌曲重新填词;可以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想象,用不同的方法来处理歌曲;可以由学生自己决定采用不同的演唱形式;甚至可以指导学生把某些歌曲加上少量对白,改编成有情节的音乐小品。
在欣赏教学中,我们可以让学生边听边用体态及简单的动作表现自己的感受;可以让他们把自己对某段音乐的感受尝试用文字或语言表达出来,甚至可以要求学生画一幅画来表现音乐的意境。
在律动和歌 《论音乐教学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