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的十大悖论
的流向,与此同时,它并不妨碍你享受信息交换的真正好处。社会的手段主要是法律和伦理。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网络个人隐私保护法,只有一些相关的政策法规。基本原则是:在保护用户在网络上的个人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的同时,保留政府和其他法定机构为国家安全和防止犯罪而监控个人信息的权利,难点在于把握一个“度”。在伦理方面主要是尽快建立个人隐私和社会安全的双重规范,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不能以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安全为代价,社会安全和监控也不能以侵害个人隐私和言论自由为代价。
网络的未来应当朝着个人与社会、个体与群体、个性与共性之间分散而有张力的互动形态发展,从而实现个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共同体的健康发展的双重目标。
总之,网络文化存在着人与物、一与多、内与外、分与合、虚与实、真与假、理与情、新与旧、公与私等要素之间的张力,构成了一系列的悖论和困境。要解决这些悖论和困境,需要采取经济、技术、社会、法律、伦理、文化等多种手段。比如改革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建构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的网络社会结构、发展具有人性化的新技术、建构和完善网络法律规范、建构具有现代网络精神的网络伦理、培养健康、全面的网络人格等。“技术的进步给了人们以更大的信息支配能力,也要求人们更严格地控制自己的行为。要建立一个‘干净’的互联网络,需要法律和技术上的不断完备,还需要网络中每个人的自律和自重”(注:胡泳、范海燕:《网络为王》,第356页。)。
《网络文化的十大悖论(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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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未来应当朝着个人与社会、个体与群体、个性与共性之间分散而有张力的互动形态发展,从而实现个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共同体的健康发展的双重目标。
总之,网络文化存在着人与物、一与多、内与外、分与合、虚与实、真与假、理与情、新与旧、公与私等要素之间的张力,构成了一系列的悖论和困境。要解决这些悖论和困境,需要采取经济、技术、社会、法律、伦理、文化等多种手段。比如改革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建构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的网络社会结构、发展具有人性化的新技术、建构和完善网络法律规范、建构具有现代网络精神的网络伦理、培养健康、全面的网络人格等。“技术的进步给了人们以更大的信息支配能力,也要求人们更严格地控制自己的行为。要建立一个‘干净’的互联网络,需要法律和技术上的不断完备,还需要网络中每个人的自律和自重”(注:胡泳、范海燕:《网络为王》,第356页。)。
《网络文化的十大悖论(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