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转制学校成因分析
矛盾引发了人们对现行办学体制的强烈的变革愿望,进而促使了办学体制走向多渠道投资、多样化办学的改革方向。按新的办学理念创办的新学校,主要集中在东部、南部的经济发展区,可归纳为如下四种模式:民办公助模式;公办民助模式;教育储备金模式;多元化办学的温州模式。
到1997年,我国利用社会力量承办的中小学(包括民办和“转制”)已逾4000多,其迅猛发展表明了社会和民众的需求和其在我国当前教改中的地位、价值及发展的可行性,它缓减了国家包揽教育所造成的财力不足,开发了存在于民间的教育资源,调动了社会各界投身教育的积极性,为我国的教育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在近几年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势头中,我们还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现象,即在纯公立与全民办之间出现了一块“公”与“民”杂交的边缘地带,而最近大量新生成的学校几乎都处于这一地带之中。它们既有“公”的成分,又有“非公”的成分,并以“公”与“非公”所占份额的多寡而形成了各种不同性质和类型的学校以及多元化的运作方式,进而引发了涉及体制、权属、资产管理、学校管理、教学与课程管理等一系列的问题。上述的民办公助与公办民助模式均归此类。
而目前在这一杂交领域中发展较快的、并正引起政府和民众格外关注的是公立转制型学校。这类学校原为公办,转制后政府或提供校产和设备,或仍维持一定数额的拨款,但采用了民办学校的运作方式,如收费,灵活的教学与课程管理,教师聘用制等。在上海等沿海发达地区,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投资办学,公立学校基础雄厚,现进入经济转型,转制学校便以优于其他地区的步子迅速发展起来,并呈现出不同的生成状态。以上海为例,90年代后经济的高速增长推动了新型住宅小区的建设,作为配套的学校,其在数量与质量上对传统教育体制的挑战将是前所未有的,而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经费投资、校舍建造、人员配备等方面又牢牢地束缚住了学校发展的步伐。在这种情况下,挖掘一部分公立学校的教育资源,对一些公立学校试行转制,不仅将缓和教育供需的紧张局面,而且能拓宽办学的渠道,促进办学体制的多样化改革。
3.教育层面
从教育本身来看,传统办学体制的僵化和低效与民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择校愿望之间的矛盾,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逐渐尖锐起来,这是促成转制学校问世的教育成因,而政府教育决策部门一系列有关办学体制改革政策、条例的及时出台,更规范了转制学校的生成和运行,从而最终推动了转制学校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
如前所述,面对着急剧的社会变迁,无论我国还是其它主要发达国家,社会和民众都对教育有着急迫的要求,因而传统的教育体制,特别是以公立学校为主体的办学体制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存在于公立学校系统内的固有的问题和弊病在新的社会变迁之下愈益展露,并逐渐扩大而成为教育发展与社会进步之间的羁绊。而与此同时,原来私立的“贵族性”学校系统也受到了教育民主化浪潮的冲击,而“慈善性”的私立学校面对剧增的教育成本和激烈的生源争夺,又往往力不从心,需要政府和社会的财政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寻求一种新的学校体制与办学模式,创建一种新颖的、享有充分自主权并适合民众多样化要求的体制已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共同趋势。有鉴于此,随着公共服务性事业出现日益扩大的私营化、民营化趋势,不少国家提出了公立学校与民办学校、私立学校相结合,寻求优势互补的新思路,这便构成了公立学校发生“转制”的基础。美国、加拿大“特许学校”的诞生,英国“直接拨款公立学校”的涌现,我国各类民办学校、转制学校的大发展正体现了这一改革的趋势,同时也反映出这类“转制”型学校的价值、优势以及对于社会的巨大适应性。
与此同时,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个体在物质生活富裕的同时必然追求优质的教育,“选择好学校、接受好教育”已是人民大众的迫切愿望,择校也因此成为不少国家的一个普遍现象。这实际上反映了民众对传统学校体制的不满和对新时代新教育的呼唤。具体而言,民众的择校愿望是基于他们的求学目标的变更而生成的:在工业社会之前,人们的求学目标基本定位于掌握一二样谋生的技能,而在知识经济即将来临之际,这一目标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希望接受现代化的教育,从教育内容到教育手段都是全新的,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的。
其二,希望受到以人为本的、发展个性的教育。而现今的公立学校系统很难充分实现这二个目标,因而发生了人们选择非公立学校求学的现象,也导致了公立学校民营化的趋势。
在这一形势下,政府教育决策部门及时颁布了一系列改革办学体制的意见、政策、条例,热情鼓励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极大地推动了办学体制多元化的改革进程。如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基础教育主要由政府办学,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办学。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实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教育部颁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也指出:“要制定有利于吸纳社会资金办教育和民办学校发展的优惠政策。”
我们必须看到,教育政策是政府对教育发展的规范和调节,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教育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与思路。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变动的基点,应立足于切合社会和民众不断变更的教育需求,顺应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及时出台有利于繁荣教育事业的政策,将有力地推进教育改革的深化,确保办学体制改革的规范发展,反之将束缚前进的步伐。90年代后,上海乃至全国转制学校的出现和大发展,是同各级政府一系列教育政策的及时颁布密不可分的。如1993年5月召开的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10月国家教委颁布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199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等等,以及其他省市相应的教育政策、法规、条例的出台,均引导了办学体制的改革趋向规范和深入,从而保证了转制学校——这一新生事物能在合理统筹之下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培鸿,胡卫主编.开拓民办教育的空间——上海市普陀区民办教育研究[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 胡卫主编.民办教育的发展与规范[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3] 杨雄.中国民办教育模式、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分析[J].上海教育科研,1996.(7).
[4] 王彦才.美国转许学校的成因、特征及影响[J].外国中小学教育,1999.(5).
[5] 刘杭玲.美国教育改革的薪动向:公立学校私营管理[J].教育参考,1996.(5).
[6] 金辉.上海市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J].教育参考,1996.(6).
[7] OERI,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98)A National Study of Charter Schools.
[1 《当前我国转制学校成因分析(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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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97年,我国利用社会力量承办的中小学(包括民办和“转制”)已逾4000多,其迅猛发展表明了社会和民众的需求和其在我国当前教改中的地位、价值及发展的可行性,它缓减了国家包揽教育所造成的财力不足,开发了存在于民间的教育资源,调动了社会各界投身教育的积极性,为我国的教育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在近几年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势头中,我们还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现象,即在纯公立与全民办之间出现了一块“公”与“民”杂交的边缘地带,而最近大量新生成的学校几乎都处于这一地带之中。它们既有“公”的成分,又有“非公”的成分,并以“公”与“非公”所占份额的多寡而形成了各种不同性质和类型的学校以及多元化的运作方式,进而引发了涉及体制、权属、资产管理、学校管理、教学与课程管理等一系列的问题。上述的民办公助与公办民助模式均归此类。
而目前在这一杂交领域中发展较快的、并正引起政府和民众格外关注的是公立转制型学校。这类学校原为公办,转制后政府或提供校产和设备,或仍维持一定数额的拨款,但采用了民办学校的运作方式,如收费,灵活的教学与课程管理,教师聘用制等。在上海等沿海发达地区,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投资办学,公立学校基础雄厚,现进入经济转型,转制学校便以优于其他地区的步子迅速发展起来,并呈现出不同的生成状态。以上海为例,90年代后经济的高速增长推动了新型住宅小区的建设,作为配套的学校,其在数量与质量上对传统教育体制的挑战将是前所未有的,而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经费投资、校舍建造、人员配备等方面又牢牢地束缚住了学校发展的步伐。在这种情况下,挖掘一部分公立学校的教育资源,对一些公立学校试行转制,不仅将缓和教育供需的紧张局面,而且能拓宽办学的渠道,促进办学体制的多样化改革。
3.教育层面
从教育本身来看,传统办学体制的僵化和低效与民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择校愿望之间的矛盾,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逐渐尖锐起来,这是促成转制学校问世的教育成因,而政府教育决策部门一系列有关办学体制改革政策、条例的及时出台,更规范了转制学校的生成和运行,从而最终推动了转制学校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
如前所述,面对着急剧的社会变迁,无论我国还是其它主要发达国家,社会和民众都对教育有着急迫的要求,因而传统的教育体制,特别是以公立学校为主体的办学体制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存在于公立学校系统内的固有的问题和弊病在新的社会变迁之下愈益展露,并逐渐扩大而成为教育发展与社会进步之间的羁绊。而与此同时,原来私立的“贵族性”学校系统也受到了教育民主化浪潮的冲击,而“慈善性”的私立学校面对剧增的教育成本和激烈的生源争夺,又往往力不从心,需要政府和社会的财政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寻求一种新的学校体制与办学模式,创建一种新颖的、享有充分自主权并适合民众多样化要求的体制已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共同趋势。有鉴于此,随着公共服务性事业出现日益扩大的私营化、民营化趋势,不少国家提出了公立学校与民办学校、私立学校相结合,寻求优势互补的新思路,这便构成了公立学校发生“转制”的基础。美国、加拿大“特许学校”的诞生,英国“直接拨款公立学校”的涌现,我国各类民办学校、转制学校的大发展正体现了这一改革的趋势,同时也反映出这类“转制”型学校的价值、优势以及对于社会的巨大适应性。
与此同时,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个体在物质生活富裕的同时必然追求优质的教育,“选择好学校、接受好教育”已是人民大众的迫切愿望,择校也因此成为不少国家的一个普遍现象。这实际上反映了民众对传统学校体制的不满和对新时代新教育的呼唤。具体而言,民众的择校愿望是基于他们的求学目标的变更而生成的:在工业社会之前,人们的求学目标基本定位于掌握一二样谋生的技能,而在知识经济即将来临之际,这一目标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希望接受现代化的教育,从教育内容到教育手段都是全新的,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的。
其二,希望受到以人为本的、发展个性的教育。而现今的公立学校系统很难充分实现这二个目标,因而发生了人们选择非公立学校求学的现象,也导致了公立学校民营化的趋势。
在这一形势下,政府教育决策部门及时颁布了一系列改革办学体制的意见、政策、条例,热情鼓励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极大地推动了办学体制多元化的改革进程。如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基础教育主要由政府办学,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办学。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实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教育部颁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也指出:“要制定有利于吸纳社会资金办教育和民办学校发展的优惠政策。”
我们必须看到,教育政策是政府对教育发展的规范和调节,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教育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与思路。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变动的基点,应立足于切合社会和民众不断变更的教育需求,顺应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及时出台有利于繁荣教育事业的政策,将有力地推进教育改革的深化,确保办学体制改革的规范发展,反之将束缚前进的步伐。90年代后,上海乃至全国转制学校的出现和大发展,是同各级政府一系列教育政策的及时颁布密不可分的。如1993年5月召开的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10月国家教委颁布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199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等等,以及其他省市相应的教育政策、法规、条例的出台,均引导了办学体制的改革趋向规范和深入,从而保证了转制学校——这一新生事物能在合理统筹之下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培鸿,胡卫主编.开拓民办教育的空间——上海市普陀区民办教育研究[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 胡卫主编.民办教育的发展与规范[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3] 杨雄.中国民办教育模式、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分析[J].上海教育科研,1996.(7).
[4] 王彦才.美国转许学校的成因、特征及影响[J].外国中小学教育,1999.(5).
[5] 刘杭玲.美国教育改革的薪动向:公立学校私营管理[J].教育参考,1996.(5).
[6] 金辉.上海市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J].教育参考,1996.(6).
[7] OERI,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98)A National Study of Charter Schools.
[1 《当前我国转制学校成因分析(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