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村建设理论看梁漱溟的儒家理想
从乡村建设理论看梁漱溟的儒家理想
梁漱溟是中国思想史上不可忽视的人物。二十世纪初的中国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变革: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从国民革命到抗日战争,民族矛盾、阶级矛盾喷涌而来。在这一历史时期,每一位爱国志士都为挽救国家于水火而倾注毕生心力。“科学救国”、“教育救国”、“体用之辩”,各种思潮相应而生。梁漱溟也是救国浪潮中的一员。他曾自言道:“我自十四岁进入中学之后,便有一股向上之心驱使我在两个问题上追求不已:一是人生问题,即人活着为了什么,二是社会问题亦即中国问题,中国向何处去——总论我一生八十余年(指十四岁以后)的主要心机,无非都用在这两个问题上。”(1)梁漱溟将中国的出路与人生的意义撮合成一个焦点,从这个焦点出发构建了宏大的文化哲学体系,而乡村建设则是他人心向上,社会本位之理想的落脚点。
作为“最后一位儒家”,梁漱溟在儒学传统面临崩溃的局面下仍深刻地挖掘和高扬中国儒家理念的精华,并试图通过乡村建设将其变为事实;同时,他又不得不冷静地面对西方列强对中国各个方面不可阻挡的影响,企图将西方的“科学”、“民主”也一视同仁地纳入他的建国方案。事实证明,这两相顾及使他陷入不能自拔的矛盾中。失败早在一开始就埋下了种子。
梁漱溟的理论中虽存在很多根本性的错误,但他的实践是悲壮的。当我们回过头来批判地看待他时,不应失却一颗崇敬之心。因为,评价这样一个伟大思想家时,“‘正确’与‘错误’的批判远远不是问题的全部。在很多情况下,‘深刻’与‘平庸’的划界或许更有意义。”(2)
一、乡村建设运动的起因与含义
梁漱溟认为乡村运动源于当时“乡村破坏而激起的救济乡村运动”(3),而乡村的破坏又与中国社会的崩溃分不开,它实是后者的一个突出的方面。中国在种种矛盾中,“伦理本位的社会便崩溃了,而如西洋一样的个人本位或社会本位的社会也未建立。”“在这东不成、西不就得状态中,处处是矛盾,找不到准辙,没法子相安。”(4)中国社会又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以中国近百年史,也可以说是一部乡村破坏史。”(5)梁漱溟的确看到了中国社会崩溃、乡村破坏这一事实。有关数据表明,1924——1937年间,占总农户3.11%的地主占有土地41.47%,6.38%的富农占土地19.09%,24.02%的中农占土地25.87%,而61.4%的贫雇农则只有20.77%的土地。(6)土地的高度集中使大部分农民流离失所,农村社会动荡不安。另一方面,在各种苛捐杂税,天灾人祸以及帝国主义转嫁危机的压力下,农民负担日重,农村经济日趋破产。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虽抓住了时代主题,但他却没有认识到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才是导致问题的根本原因,而将原因归结为外部文化的冲击。他认为西洋风气启发了国人对固有文化的厌弃与反抗,“这厌弃与反抗,是中国社会崩溃的真因”。(7)他的这一观点将在下文中分析。总之,乡村破坏的现实引起了梁漱溟疗救的注意,对其原因的认识又使他采取非暴力的建设的方法,以“立”为“破”。
挽救乡村虽是梁漱溟的出发点,但他的乡村建设却志在全国。尽管他本人也曾多次说过乡村建设运动就是乡村自救运动,可事实上所谓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或可云一种建国运动”。(8)“乡村建设运动实是图谋中国社会只积极建设的运动。”(9)
二、乡村建设运动的依据——对中国的分析
那么,是什么使梁漱溟为中国社会开出这样一张药方呢?对中国传统社会和他自身所处时代的中国社会的分析与认识是他乡村建设理论的根基。在对中国社会的分析中,他的文化哲学思想贯穿始终。
1、 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分析
梁漱溟对中国传统社会的认识,一言以蔽之:中国特殊论。中国较一般的社会,其特殊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伦理本位,职业分立。
有关“伦理本位”,梁漱溟解释说:“人一生下来就有与他相关系的人(父母兄弟等),人升将始终在与人相关系中而生活(不能离社会)”,“人类在情感中皆以对方为主(在欲望中则自己为主),故伦理关系彼此互以对方为重,一个人似不为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互为他人而存在者。这种社会,可称伦理本位的社会。”(10)与西方社会集团生活引发纪律、法律相应,中国的家庭伦理关系并不止于家庭,它推及于社会,成为整个社会的规范。因此,照梁漱溟的看法,中国自秦以来,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关系是人伦、情谊和义务关系。伦理关系的温情充斥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经济方面,中国社会“隐然有一种共产”,并以“伦理关系之亲疏、厚薄为准”。(11)在政治方面,“不但整个的政治组织放在一个伦理的关系中,抑且其政治目的也全在维持大家伦理的相安。”(12)
“职业分立”是与“阶级对立”相对的概念。梁漱溟认为中国没有阶级对立,只有职业分立。他对阶级对立的形成解释为生产工具与生产工作分属两部分人。中国因为“土地自由买卖,人人得而有之”,“遗产均分”、无先进的生产工具,以及流官制等因素,无法形成垄断而没有阶级产生。士人、农、工、商并列四民,各司其职。“无论为士、为农、为工、为商,各有前途可求,贫富贵贱升沉无定。”(13)
接着,梁漱溟从中国的特殊性推出中国“只有周期的一治一乱而无革命”。首先,伦理本位可以使人“彼此礼让,力求相安”,政治、经济关系一律化为家庭关系,因此不会导致革命性的“社会秩序的推翻与改建”。其次,“中国社会有职业之分途,而缺乏阶级之分野;乃是中国没有革命的决定原因。” (14)没有阶级就没有阶级矛盾,就没有阶级对抗。士、农、工、商都需“向里用力”,通过求诸己来解决各自的问题。“在这个社会里大体上人人机会平等,各有前途可求,故无革命。” (15)
梁漱溟所得出的中国的特征基本上没有政治学意义上的国家性质,全是伦理学意义上的社会关系。在他眼里,中国“有社会而无国家”。虽然他始终都只强调中国的社会特征,但他并不能回避对中国国家性质的定位。因此,他说“中国有统治者而无统治阶级”,故“一个统治者其势孤弱无力”(16),“从来中国社会秩序所赖以维持者,不在武力统治而宁在教化;不在国家法律而宁在礼俗。” (17)而“教化”、“礼俗”的根本在于“自力”,“或曰向里用力的人生”。无论从“伦理本位”,还是从“职业分立”出发,自我约束、个人努力都是必然的要求和结果。所谓“周期的乱”都是自“人心放肆而起”,向外用力,悖乎治道。最终,他还是把中国的国家性质归于伦理学范畴了。
以上就是梁漱溟对中国传统社会的认识。其中虽有许多精辟的地方,单在根子上有很大偏误。他的分析在逻辑上虽自圆其说,实为缺乏历史实证。中国传统社会的运作靠的远不是“伦理”、“自力”。历史上的统治者并非孤家寡人,“中国帝制的长期存在,与发达的官僚制度有密不可分的关联。”(18) “皇帝以‘全国’或‘全体国民’的名义集中一切资源于‘国家’,一切资源(土地、财富、知识、权威等等)都被‘权力化’,全部‘官僚’都是这种‘权力资源’的‘代理人’。”(19)所有的伦理、教化、礼俗都是被利用了的儒家规范,用以加强皇权。官僚特权阶层在恪守为臣之道的前提下,与皇帝施行利益分享原则。皇帝的权力来源于自从部族时代就已在人们心里沉淀的对“君父”的崇拜。官僚则根据职官俸禄制获取利益。梁漱溟所说的“土地自由买卖”实为利益分享的另一种形式。土地的自由买卖是一回事,能否人人都有资格参与达到“人人得而有之”是另一回事。事实上,参与土地买卖的都是官僚、地主。“直至宋以前,土地兼并一直不为国家认可”,(20)但中央集权出于安抚各级权力的需要,只能默许土地买卖和有限的俸禄制互补。尽管如此,兼并之势往往难以遏止,官僚及地主占有的土地份额不断上升,危及皇权,导致中央集权把危机转嫁给农民,对农民进行残酷盘剥。即使是拥有田产的自耕农也难逃一劫。名义上,他们有自己的田产,事实上,他们的劳动成果都被朝廷横征暴敛去了。仅以明朝《海瑞集》为例,其中所记自耕农负担的税项就不下几十条(21)。他们一旦被榨干,就不可避免的爆发农民起义。这个时候还如何让他们“向里用力”,“自责克己”?
再说商人。在梁漱溟眼里,商人也是能自奔前程的群体。但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商人的商业运作全都围绕统治阶级的需要。以消费活动来看,“在消费结构内部,国家军事——行政消费大大超过社会个体成员消费,非生产人口的消费大大超过生产人口的消费,生活性消费大大超过生产性消费,奢侈性消费大大超过正当性消费。四大比例严重失调,消费重心严重倾斜,说明这是一种在大一统集权统治体制下才可能产生的,具有强烈政治军事色彩的,畸形病态的社会消费结构。”(22)其中非生产人口指统治者和官僚。他们的奢侈性消费“必须依赖于政治性的官僚俸禄与巨额的法外收入,亦即权力的支撑”。(23)在统治阶级高度集权的控制下,商人更多地体现出对政权的依附性,“既要与权力同流合污,也要时时受到政治权力强烈的干预”。(24)
中国传统社会如何没有垄断?如何没有阶级?统治者极其官僚机构不但是最大的垄断者,更是劳动的侵占者,是为统治阶级。温情的伦理,财产的均分只能在一家一族的特定利益集团内实现,不可能扩展至全社会。
2、 对二十世纪初的中国的分析
梁漱溟得出的中国“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结论是为了说明当时的社会状况并引出自己的文化理想和乡村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