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报告(财政局局长)
政执法责任制》、《十堰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十堰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两制考核责任制》、《十堰市财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十堰市财政执法督察制度》。成立了财政局执法两制领导小组,年终由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评优、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挂钩,并实行公示;对群众反映的财政、财务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了查处;对群众申请复议案件,组织专班,详细调查,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属于财政部门执法错误的及时纠正。****年,郧西县农税局因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执法不当,导致纳税人申请复议,我们在调查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纠正,及时退还了罚款,对执法当事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对各县(市)区财政系统执法两制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全面推行了乡镇财政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执行人大决议,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及《实施细则》等财政法律、法规,坚持做到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及年终决算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严格执行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方案;认真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各项决议、决定,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财经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人大领导也经常挤出时间,亲临我局,听取财政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出注意、想办法,协调部门之间关系,解决财政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办理人大议案、建议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及时、客观地办理议案和建议。涉及需财政解决资金的建议,在政策和财力许可范围内,及时向政府建议予以解决;对一时不可能解决的,派专人向人大代表作耐心细致的解释,以求得理解和支持。前两年共办理人大议案、建议*件,全部按时答复,并都征得了代表的同意。
(四)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领导者个人品行对机关作风建设影响重大,因此我尽量从自身做起,坚持党性原则。在干部问题上,不搞任人唯亲,不一人说了算,尽可能做到知人善任,按组织程序经严格考察后,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在业务工作中,严格按工作程序和制度规定办理,分工协作,各司其责;在生活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参与营业性歌舞娱乐活动,不吃请,不收礼品、礼金,对一时难以拒绝的馈赠及时上交局监察室。
两年来,我们结合三讲、三学和三个代表教育,抓好财政系统行风整顿工作。以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和整改为重点,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为保证,注重领导自查与群众评议结合,检查问题与限期整改结合,思想转变与工作转变结合,并经常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改成果。
内部管理是搞好财政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对局属各单位、科室定岗定责,开展挂牌上岗,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加强对《财政干部十不准》、《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承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形成共识,集体决定,分头分项落实,使机关作风建设有了新的起色。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两年多来,尽管我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上付出了努力,但仍存在诸多不足:
一是对财政理论钻研不够。过去的两年,是财政转型、财政基础理论和业务工作面临重大调整的两年,但对我来说,适应环境,熟悉业务还需要过程,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多,对财政经济理论系统钻研少。致使业务工作上头疼顾头,脚痛顾脚,不时陷于被动之中。虽然为解决十堰财政经济的现实问题开展了一些调研活动,但调研成果转化不力,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是工作开拓创新不够。事业的发展需要创新,但由于顾虑到改革创新必然带来利益的调整,担心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问题,且无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怕担风险,瞻前顾后,求稳怕乱,以致于创新步子迈的不大。主要表现在对干部的选贤任能和轮岗交流上过于稳妥,对调整资金公平分配上力度不大,相关的财政管理举措未能跟上。
三是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上一般性号召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做的少。过于相信制度管理,相信干部的自我约束,工作不全面、不细致,对一些苗头缺乏警觉,未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以致个别干部因参与赌博而受到处分,既误了干部,又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财政部门形象。我本人疏于失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四是算收支账多,对财政形势和财政政策宣传少,覆盖面有限,致使一些单位、一些同志对财政仍不理解,未能有效地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更好地关心、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
五是争取上级支持多,对市县乡和单位财政管理体制研究少。保工资、保运转,差不多占用了我们的全部精力,去年虽做到了全市当年工资当年发放,但严格地讲,因收入季节影响,并没能确保按月兑现。少数乡镇因核定体制不科学,自身财力不足,以及资金安排不合理,仍存在工资欠发,影响了干部职工正常生活和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我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予以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对财政业务的熟悉,不能取代对提高个人素养更高层次的追求,必须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财政业务知识、相关政策的学习,增 《述职报告(财政局局长)(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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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执行人大决议,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及《实施细则》等财政法律、法规,坚持做到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及年终决算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严格执行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方案;认真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各项决议、决定,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财经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人大领导也经常挤出时间,亲临我局,听取财政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出注意、想办法,协调部门之间关系,解决财政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办理人大议案、建议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及时、客观地办理议案和建议。涉及需财政解决资金的建议,在政策和财力许可范围内,及时向政府建议予以解决;对一时不可能解决的,派专人向人大代表作耐心细致的解释,以求得理解和支持。前两年共办理人大议案、建议*件,全部按时答复,并都征得了代表的同意。
(四)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领导者个人品行对机关作风建设影响重大,因此我尽量从自身做起,坚持党性原则。在干部问题上,不搞任人唯亲,不一人说了算,尽可能做到知人善任,按组织程序经严格考察后,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在业务工作中,严格按工作程序和制度规定办理,分工协作,各司其责;在生活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参与营业性歌舞娱乐活动,不吃请,不收礼品、礼金,对一时难以拒绝的馈赠及时上交局监察室。
两年来,我们结合三讲、三学和三个代表教育,抓好财政系统行风整顿工作。以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和整改为重点,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为保证,注重领导自查与群众评议结合,检查问题与限期整改结合,思想转变与工作转变结合,并经常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改成果。
内部管理是搞好财政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对局属各单位、科室定岗定责,开展挂牌上岗,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加强对《财政干部十不准》、《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承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形成共识,集体决定,分头分项落实,使机关作风建设有了新的起色。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两年多来,尽管我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上付出了努力,但仍存在诸多不足:
一是对财政理论钻研不够。过去的两年,是财政转型、财政基础理论和业务工作面临重大调整的两年,但对我来说,适应环境,熟悉业务还需要过程,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多,对财政经济理论系统钻研少。致使业务工作上头疼顾头,脚痛顾脚,不时陷于被动之中。虽然为解决十堰财政经济的现实问题开展了一些调研活动,但调研成果转化不力,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是工作开拓创新不够。事业的发展需要创新,但由于顾虑到改革创新必然带来利益的调整,担心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问题,且无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怕担风险,瞻前顾后,求稳怕乱,以致于创新步子迈的不大。主要表现在对干部的选贤任能和轮岗交流上过于稳妥,对调整资金公平分配上力度不大,相关的财政管理举措未能跟上。
三是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上一般性号召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做的少。过于相信制度管理,相信干部的自我约束,工作不全面、不细致,对一些苗头缺乏警觉,未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以致个别干部因参与赌博而受到处分,既误了干部,又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财政部门形象。我本人疏于失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四是算收支账多,对财政形势和财政政策宣传少,覆盖面有限,致使一些单位、一些同志对财政仍不理解,未能有效地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更好地关心、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
五是争取上级支持多,对市县乡和单位财政管理体制研究少。保工资、保运转,差不多占用了我们的全部精力,去年虽做到了全市当年工资当年发放,但严格地讲,因收入季节影响,并没能确保按月兑现。少数乡镇因核定体制不科学,自身财力不足,以及资金安排不合理,仍存在工资欠发,影响了干部职工正常生活和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我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予以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对财政业务的熟悉,不能取代对提高个人素养更高层次的追求,必须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财政业务知识、相关政策的学习,增 《述职报告(财政局局长)(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