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消毒处理。
(1)对属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餐具、容器、用具、设备等用1%—2%的碱水煮沸或用0.2%—0.5%的漂白粉溶液擦拭消毒。
(2)对接触化学性中毒的食品容器、用具、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洗或销毁,消除其污染,防止再次发生中毒事故。
六、行政处理
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立案调查、整理和收集违法证据,并依据食品卫生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报市卫生局审批后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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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属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餐具、容器、用具、设备等用1%—2%的碱水煮沸或用0.2%—0.5%的漂白粉溶液擦拭消毒。
(2)对接触化学性中毒的食品容器、用具、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洗或销毁,消除其污染,防止再次发生中毒事故。
六、行政处理
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立案调查、整理和收集违法证据,并依据食品卫生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报市卫生局审批后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