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学体系的沿革与重构
【内容提要】文章阐述了图书馆学体系的概念和内容以及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条件,回顾了19世纪以来近200年间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变化,对其进行了总体评价;讨论了图书馆学体系重构的必要性,重构的依据与原则,重构了图书馆学新体系。
【摘 要 题】理论纵横
【关 键 词】图书馆学体系/历史与现状/回顾与评价/重新构建/基础理论研究
1985年《湖北高校图书馆》第1期发表拙著《试论图书馆学的体系结构》一文之后,1988年我又在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馆学导论》一书中撰写了《图书馆学体系结构》一章。这些至今已有10多年了。今日撰写此文有二个动机:一是过去的论著中对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变化的过程缺乏系统阐述与评价,深感不足;二是今日的图书馆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时代的需要,图书馆学体系结构仍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并适当作以调整。本文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发展及其评价,二是重构图书馆学体系。
1 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发展及其评价
1.1 什么是图书馆学体系与体系的形成条件
图书馆学体系就是图书馆学内容分类、排列、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图书馆学各个门类、分支学科、低层次学科、知识单元、知识元素构成的整体,是理论(原理)与应用(技术)的有机结合。知识元素是形成图书馆学体系的前提与基础。没有知识元素不会构成知识单元,更不会有分支学科、学科门类,当然也不会有图书馆学的体系。任何一门独立的学科都包括理论与应用两个方面,图书馆学也如此。
科学是知识的系统化,图书馆学是图书馆知识的系统化。图书馆知识是个人或群体经过长期的图书馆工作实践逐步积累的经验,然后经过人们的系统思考、归纳、抽象,上升为图书馆知识、概念、理论;再把这些知识、概念、理论系统化,就形成了图书馆学的知识单元或图书馆学的某个部分、某个分支学科;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某些部分或某些分支学科经过科学的整理、排列构成了图书馆学的某些学科门类,如图书馆学原理、图书馆学应用技术等;若干图书馆学的学科门类就形成了图书馆学的整体,也就是图书馆学体系。因此,图书馆学体系是根据一定的科学原理整理出来的图书馆知识的总和,是图书馆知识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有序化、整体化。图书馆学体系是等级态的、分层次的。它由学科门类、分支学科、低层次学科、知识单元、知识元素构成,也是图书馆学理论与技术,或图书馆学原理与应用、抽象与具体融为一体的产物。
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依赖于以下条件:一是图书馆实践的发展。实践的发展与变化为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积累经验和知识探索规律,提出研究的问题与课题,对图书馆学理论产生需求。二是人们对图书馆认识的深度与广度。随着人们对图书馆认识的加深与扩展,才产生了图书馆学研究的必要性,才有了图书馆经验的升华,才有了图书馆学理论的出现和图书馆学知识系统化的开始。三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确立。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确立是图书馆体系形成的基本前提,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就谈不上图书馆学内容体系。学科的内容体系总是反映某一研究对象的总体,或部分、层次,是针对某个研究对象的,是人们对研究对象的分析与剖析、概括与抽象。近200年来,尽管人们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不断深化,由局部到全体,由表及里,但图书馆学研究始终没有离开图书馆,总是围绕图书馆这一客体进行研究,从而才有了今日的图书馆学内容体系。一些人承认图书馆学内容体系,却不承认图书馆作为研究对象,认为图书馆是一个机构,不能作为研究对象,这是不合逻辑的。什么是研究对象?研究对象就是人们认识的客体,也就是人们思考和研究作为目标的事物。图书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图书馆学研究者认识的客体,是思考和研究的目标。如果不是以图书馆作为研究对象自然就不是图书馆学。四是图书馆学研究的深化,只有研究的深化,图书馆学的内容才会不断丰富,才会使经验上升为理论与方法,简单的内容是构不成体系的。五是图书馆学教育的开展。图书馆学教育出现,一方面依赖于图书馆学知识的丰富,图书馆学体系的初步形成;另一方面图书馆学教育的发展,也促进了图书馆学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1.2 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始于19世纪初期,至今不到200年的历史,它与许多新兴学科体系相比,自然显得比较古老,属于传统学科体系,也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学科体系。它反映了图书馆与图书馆学研究的发展与变化,特别在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时代,更是充满活力,内容更加新鲜,也在进一步扩展与完善。
1.2.1 19世纪是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时期
这个时期的图书馆学体系还不完善,还不成熟,处于雏形时期。其内容主要是图书馆学的技术方法,也就是图书馆学的应用部分,理论的成分很少,其理论大多也包含于技术或应用之中。图书馆学体系最早出现于欧洲,特别是德国的图书馆学者贡献最大,成果最多。德国是19世纪图书馆学体系的研究中心。
1807年,德国人马丁·施莱廷格(Martin Schret tinger,1772-1851)首次提出了“图书馆学”这一名词。1808年施莱廷格又在《试用图书馆学教科书大全》一书中,第一次自觉设想建立图书馆学体系。他把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图书馆整理”,其主体内容是图书馆的配备和目录的编制。他是以图书馆技术为中心开始建立图书馆学体系,从表层反映图书馆的基本内容。1834年。他在新著《图书馆学总览》一书中,又重申了20多年前自己创立的图书馆学理论体系。施莱廷格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尽管比较简单、粗糙,只有技术,没有理论,然而他毕竟是第一个提出图书馆学体系的人,功不可没。
1821年,德国费里德里布·阿道夫·艾伯特(Friedrish Adolf Ebert,1791-1834)在一篇匿名文章中批评了施莱廷格的以“图书馆整理”为研究对象的图书馆学体系内容范畴过于狭窄,还应包括图书馆管理学,即图书馆学是图书整理与图书馆管理之和。他还早在一年之前的1820年出版了《图书馆员教育》一书,在这本书中艾伯特提出了自己的图书馆学体系。他认为,图书馆藏书涉及一切学科领域,处理这些藏书的图书馆员,也必须具有渊博的知识,深入掌握有关书志学、文学史、古文书、写本、外语等方面知识,这些就构成艾伯特图书馆学体系的各个分支。他的体系即“图书馆员执行图书馆工作任务所需要的一切知识和技巧的总和”。艾伯特的图书馆学体系与施莱廷格的图书馆学体系比较,应该说有了很大进步,内容丰富一些,范围宽一些,结构全面一些,但艾伯特把图书馆员工作所需要的知识与技巧和图书馆学体系混为一体是不妥的,二者是有区别的,不是一码事。图书馆员执行图书馆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即图书馆学教育的课程体系
艾伯特的图书馆学体系得到了丹麦人莫尔贝希(Christian Moltbetch,1783-1857)的支持,并于1829年出版《论公共图书馆》一书,将艾伯特的图书馆学体系结构系统化,这就是后来西方图书馆学史家所称的艾伯特——莫尔贝希图书馆学体系。这个体系后为佐勒(E.Zoller,1822-1902)所继承,他在1846年所著《图书馆学概要》一书中,使这个体系趋于完善。
英国爱德华·爱德华兹(Edward Edwards,1812-1886)1859年出版的《图书馆纪要》一书中,提出一个以图书馆史、图书馆藏书、图书馆建筑、分类与目录、公共服务、图书馆内部结构等为分支学科的图书馆学体系。爱德华兹的图书馆学体系又有一些新的发展,内容更多了,除图书整理与图书馆管理等内容之外,公共服务、图书馆建筑也列为分支学科,把公共服务列为分支学科是图书馆学体系的重要发展,图书馆学由只研究物,进入到研究人,物与人有机结合,由纯研究图书整理到研究为人服务,当然是很大进步。
经19世纪近80年的研究与发展,应该说以图书馆为研究对象的图书馆学体系初步形成,这就为图书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图书馆学教育的发展打下了初步基础。1886年卡尔·嘉茨科(K.F.Dziatzko,1842-1903)在德国戈廷根大学开设了图书馆学讲座。以书志学、文献学、图书馆管理法等课程为教学内容。1887年,美国麦维尔·杜威(Melril Dawey,1851-1931)创办的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管理学校成立,开设的课程有编目、分类、目录学、图书馆经营,外加专题讲演等。这个教学体系仍是以图书馆技术方法为主要内容,图书馆学理论没有成为教学体系的应有组成部分。其原因:一方面是受图书馆学发展的制约,从19世纪初至80年代已有的图书馆学体系基本上是以图书馆技术方法为主,图书馆学理论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二是与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有关,该校创始人杜威在1876年出版的《十进制图书分类法》第一版序言中说:不追求什么理论上的 《图书馆学体系的沿革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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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题】理论纵横
【关 键 词】图书馆学体系/历史与现状/回顾与评价/重新构建/基础理论研究
1985年《湖北高校图书馆》第1期发表拙著《试论图书馆学的体系结构》一文之后,1988年我又在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馆学导论》一书中撰写了《图书馆学体系结构》一章。这些至今已有10多年了。今日撰写此文有二个动机:一是过去的论著中对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变化的过程缺乏系统阐述与评价,深感不足;二是今日的图书馆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时代的需要,图书馆学体系结构仍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并适当作以调整。本文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发展及其评价,二是重构图书馆学体系。
1 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发展及其评价
1.1 什么是图书馆学体系与体系的形成条件
图书馆学体系就是图书馆学内容分类、排列、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图书馆学各个门类、分支学科、低层次学科、知识单元、知识元素构成的整体,是理论(原理)与应用(技术)的有机结合。知识元素是形成图书馆学体系的前提与基础。没有知识元素不会构成知识单元,更不会有分支学科、学科门类,当然也不会有图书馆学的体系。任何一门独立的学科都包括理论与应用两个方面,图书馆学也如此。
科学是知识的系统化,图书馆学是图书馆知识的系统化。图书馆知识是个人或群体经过长期的图书馆工作实践逐步积累的经验,然后经过人们的系统思考、归纳、抽象,上升为图书馆知识、概念、理论;再把这些知识、概念、理论系统化,就形成了图书馆学的知识单元或图书馆学的某个部分、某个分支学科;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某些部分或某些分支学科经过科学的整理、排列构成了图书馆学的某些学科门类,如图书馆学原理、图书馆学应用技术等;若干图书馆学的学科门类就形成了图书馆学的整体,也就是图书馆学体系。因此,图书馆学体系是根据一定的科学原理整理出来的图书馆知识的总和,是图书馆知识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有序化、整体化。图书馆学体系是等级态的、分层次的。它由学科门类、分支学科、低层次学科、知识单元、知识元素构成,也是图书馆学理论与技术,或图书馆学原理与应用、抽象与具体融为一体的产物。
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依赖于以下条件:一是图书馆实践的发展。实践的发展与变化为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积累经验和知识探索规律,提出研究的问题与课题,对图书馆学理论产生需求。二是人们对图书馆认识的深度与广度。随着人们对图书馆认识的加深与扩展,才产生了图书馆学研究的必要性,才有了图书馆经验的升华,才有了图书馆学理论的出现和图书馆学知识系统化的开始。三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确立。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确立是图书馆体系形成的基本前提,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就谈不上图书馆学内容体系。学科的内容体系总是反映某一研究对象的总体,或部分、层次,是针对某个研究对象的,是人们对研究对象的分析与剖析、概括与抽象。近200年来,尽管人们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不断深化,由局部到全体,由表及里,但图书馆学研究始终没有离开图书馆,总是围绕图书馆这一客体进行研究,从而才有了今日的图书馆学内容体系。一些人承认图书馆学内容体系,却不承认图书馆作为研究对象,认为图书馆是一个机构,不能作为研究对象,这是不合逻辑的。什么是研究对象?研究对象就是人们认识的客体,也就是人们思考和研究作为目标的事物。图书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图书馆学研究者认识的客体,是思考和研究的目标。如果不是以图书馆作为研究对象自然就不是图书馆学。四是图书馆学研究的深化,只有研究的深化,图书馆学的内容才会不断丰富,才会使经验上升为理论与方法,简单的内容是构不成体系的。五是图书馆学教育的开展。图书馆学教育出现,一方面依赖于图书馆学知识的丰富,图书馆学体系的初步形成;另一方面图书馆学教育的发展,也促进了图书馆学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1.2 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始于19世纪初期,至今不到200年的历史,它与许多新兴学科体系相比,自然显得比较古老,属于传统学科体系,也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学科体系。它反映了图书馆与图书馆学研究的发展与变化,特别在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时代,更是充满活力,内容更加新鲜,也在进一步扩展与完善。
1.2.1 19世纪是图书馆学体系的形成时期
这个时期的图书馆学体系还不完善,还不成熟,处于雏形时期。其内容主要是图书馆学的技术方法,也就是图书馆学的应用部分,理论的成分很少,其理论大多也包含于技术或应用之中。图书馆学体系最早出现于欧洲,特别是德国的图书馆学者贡献最大,成果最多。德国是19世纪图书馆学体系的研究中心。
1807年,德国人马丁·施莱廷格(Martin Schret tinger,1772-1851)首次提出了“图书馆学”这一名词。1808年施莱廷格又在《试用图书馆学教科书大全》一书中,第一次自觉设想建立图书馆学体系。他把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图书馆整理”,其主体内容是图书馆的配备和目录的编制。他是以图书馆技术为中心开始建立图书馆学体系,从表层反映图书馆的基本内容。1834年。他在新著《图书馆学总览》一书中,又重申了20多年前自己创立的图书馆学理论体系。施莱廷格提出的图书馆学体系,尽管比较简单、粗糙,只有技术,没有理论,然而他毕竟是第一个提出图书馆学体系的人,功不可没。
1821年,德国费里德里布·阿道夫·艾伯特(Friedrish Adolf Ebert,1791-1834)在一篇匿名文章中批评了施莱廷格的以“图书馆整理”为研究对象的图书馆学体系内容范畴过于狭窄,还应包括图书馆管理学,即图书馆学是图书整理与图书馆管理之和。他还早在一年之前的1820年出版了《图书馆员教育》一书,在这本书中艾伯特提出了自己的图书馆学体系。他认为,图书馆藏书涉及一切学科领域,处理这些藏书的图书馆员,也必须具有渊博的知识,深入掌握有关书志学、文学史、古文书、写本、外语等方面知识,这些就构成艾伯特图书馆学体系的各个分支。他的体系即“图书馆员执行图书馆工作任务所需要的一切知识和技巧的总和”。艾伯特的图书馆学体系与施莱廷格的图书馆学体系比较,应该说有了很大进步,内容丰富一些,范围宽一些,结构全面一些,但艾伯特把图书馆员工作所需要的知识与技巧和图书馆学体系混为一体是不妥的,二者是有区别的,不是一码事。图书馆员执行图书馆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即图书馆学教育的课程体系
或教学体系应比图书馆学体系的内容更广更宽,不仅包括图书馆专业知识与技术,还要具有科技文化知识与外语。图书馆学体系只能限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内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图书馆学专业知识,即包括图书馆学理论与应用或图书馆学原理与技术方法。
艾伯特的图书馆学体系得到了丹麦人莫尔贝希(Christian Moltbetch,1783-1857)的支持,并于1829年出版《论公共图书馆》一书,将艾伯特的图书馆学体系结构系统化,这就是后来西方图书馆学史家所称的艾伯特——莫尔贝希图书馆学体系。这个体系后为佐勒(E.Zoller,1822-1902)所继承,他在1846年所著《图书馆学概要》一书中,使这个体系趋于完善。
英国爱德华·爱德华兹(Edward Edwards,1812-1886)1859年出版的《图书馆纪要》一书中,提出一个以图书馆史、图书馆藏书、图书馆建筑、分类与目录、公共服务、图书馆内部结构等为分支学科的图书馆学体系。爱德华兹的图书馆学体系又有一些新的发展,内容更多了,除图书整理与图书馆管理等内容之外,公共服务、图书馆建筑也列为分支学科,把公共服务列为分支学科是图书馆学体系的重要发展,图书馆学由只研究物,进入到研究人,物与人有机结合,由纯研究图书整理到研究为人服务,当然是很大进步。
经19世纪近80年的研究与发展,应该说以图书馆为研究对象的图书馆学体系初步形成,这就为图书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图书馆学教育的发展打下了初步基础。1886年卡尔·嘉茨科(K.F.Dziatzko,1842-1903)在德国戈廷根大学开设了图书馆学讲座。以书志学、文献学、图书馆管理法等课程为教学内容。1887年,美国麦维尔·杜威(Melril Dawey,1851-1931)创办的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管理学校成立,开设的课程有编目、分类、目录学、图书馆经营,外加专题讲演等。这个教学体系仍是以图书馆技术方法为主要内容,图书馆学理论没有成为教学体系的应有组成部分。其原因:一方面是受图书馆学发展的制约,从19世纪初至80年代已有的图书馆学体系基本上是以图书馆技术方法为主,图书馆学理论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二是与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有关,该校创始人杜威在1876年出版的《十进制图书分类法》第一版序言中说:不追求什么理论上的 《图书馆学体系的沿革与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