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等“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二届人大第二十次会议报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情况
1、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机构不断健全
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书记、区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实施《劳动法》领导小组,各级政府把此项工作均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劳动服务机构,健全劳动监察体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成立了劳动就业服务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机构,职责明确;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所、失业保险所、医疗和生育保险所等劳动保障体系;三是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站、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等基层组织;四是进一步完善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市场管理等服务体系;五是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出台了大祥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系列的实施办法。这些机构的建立和办法的出台,为贯彻实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广泛宣传发动,法制意识普遍增强
自《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一是利用干部政治学习日和召开大小会议组织认真学习和广泛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税收征管法》、《统计法》及其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168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181号令等。特别是2002年以来,我区每年都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上街宣传2场次以上,4年的上街宣传活动共发放有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5万余人次,今年,劳动部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上街宣传2次,接待来访咨询群众1万6千余人次,发放有关宣传资料3万余份,及时解答了群众提出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同时,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四法”知识竞赛活动一次以上,并将《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了普法范畴。二是加大了《劳动法》培训力度。今年,我们对区辖600多家用工单位的法人、政工劳资人员等共800余人进行了一次劳动法律、法规系统培训;三是采取定点宣传、悬挂汽球、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学习资料、安排全区13个乡镇(场)办事处出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劳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通过这些活动,基本上做到了让《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全区用工单位逐步规范了用工行为,促进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3、严格执法监督,劳动用工日趋规范
一是区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部门自2002年以来,不断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4年来,劳动监察部门检查用工单位3000余家,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劳动者投诉案件80余起,为劳动者裁定劳动工资60余万元,责令用人单位退还劳动者的押金10万余元,帮助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补签劳动合同9000余人,为企业员工和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00余万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6起,让7名童工重返校园;对阻扰劳动执法检查的用工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0起;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办案率为100%。同时,区政府每年还组织劳动、公安、工商、工会、建设等有关部门对用工单位如建筑工地、餐馆、网吧、酒吧、美发店进行了综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以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劳动者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强化社会保障,五项保险稳步发展
①从自我做起,从劳动系统抓起。自五大保险启动以来,我区就把劳动系统所有机构及人员纳入社保范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如:劳动部门二级机构原劳服公司属差额拨款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属自收自支单位,当时共有11人,工资都无法保证,加入社保时,无论是单位所交部分还是个人所交部分的基金都十分困难,为了落实《劳动法》,我们克服重重困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2003年在督促单位和个人一次性交清所有社保基金时,要求以后不管资金如何困难,都按时足额交纳应交部分,决不允许拖欠。②从健全养老保险规范操作抓起。企业养老保险于1993年启动,当时仅有两家集体企业(拉丝厂、电风扇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管理极不规范,直到2002年才开始规范操作,并取得明显效果。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做好扩面工作。目前,企业养老保险由原来的2家增加到7家,参保人员由93年31人增加到1884人;灵活就业3472人,其中已参保24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完善,效果明显;在《劳动法》颁布实施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式启动,1996年参保人数为1882人,基金收缴406.9万元,到2004年底,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达3485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216万元。③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于2001年元月启动,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实现平稳运行。2001年参保人数为3097人,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1万元,大病互助金24万元,参保人数与基金逐年增加,截止2005年6月底,参保单位75个,参保职工总数4125人。④失业保险工作迈出新的一步。2002年底成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正式启动失业保险工作。2003年参保人数为1200人,其中劳动部门二级机构事业单位20人全部纳入失业保险,截止2005年6月底,已将区属37个事业单位、9个企业单位纳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等“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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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二届人大第二十次会议报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情况
1、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机构不断健全
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书记、区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实施《劳动法》领导小组,各级政府把此项工作均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劳动服务机构,健全劳动监察体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成立了劳动就业服务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机构,职责明确;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所、失业保险所、医疗和生育保险所等劳动保障体系;三是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站、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等基层组织;四是进一步完善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市场管理等服务体系;五是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出台了大祥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系列的实施办法。这些机构的建立和办法的出台,为贯彻实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广泛宣传发动,法制意识普遍增强
自《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一是利用干部政治学习日和召开大小会议组织认真学习和广泛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税收征管法》、《统计法》及其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168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181号令等。特别是2002年以来,我区每年都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上街宣传2场次以上,4年的上街宣传活动共发放有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5万余人次,今年,劳动部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上街宣传2次,接待来访咨询群众1万6千余人次,发放有关宣传资料3万余份,及时解答了群众提出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同时,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四法”知识竞赛活动一次以上,并将《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了普法范畴。二是加大了《劳动法》培训力度。今年,我们对区辖600多家用工单位的法人、政工劳资人员等共800余人进行了一次劳动法律、法规系统培训;三是采取定点宣传、悬挂汽球、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学习资料、安排全区13个乡镇(场)办事处出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劳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通过这些活动,基本上做到了让《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全区用工单位逐步规范了用工行为,促进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3、严格执法监督,劳动用工日趋规范
一是区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部门自2002年以来,不断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4年来,劳动监察部门检查用工单位3000余家,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劳动者投诉案件80余起,为劳动者裁定劳动工资60余万元,责令用人单位退还劳动者的押金10万余元,帮助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补签劳动合同9000余人,为企业员工和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00余万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6起,让7名童工重返校园;对阻扰劳动执法检查的用工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0起;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办案率为100%。同时,区政府每年还组织劳动、公安、工商、工会、建设等有关部门对用工单位如建筑工地、餐馆、网吧、酒吧、美发店进行了综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以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劳动者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强化社会保障,五项保险稳步发展
①从自我做起,从劳动系统抓起。自五大保险启动以来,我区就把劳动系统所有机构及人员纳入社保范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如:劳动部门二级机构原劳服公司属差额拨款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属自收自支单位,当时共有11人,工资都无法保证,加入社保时,无论是单位所交部分还是个人所交部分的基金都十分困难,为了落实《劳动法》,我们克服重重困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2003年在督促单位和个人一次性交清所有社保基金时,要求以后不管资金如何困难,都按时足额交纳应交部分,决不允许拖欠。②从健全养老保险规范操作抓起。企业养老保险于1993年启动,当时仅有两家集体企业(拉丝厂、电风扇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管理极不规范,直到2002年才开始规范操作,并取得明显效果。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做好扩面工作。目前,企业养老保险由原来的2家增加到7家,参保人员由93年31人增加到1884人;灵活就业3472人,其中已参保24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完善,效果明显;在《劳动法》颁布实施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式启动,1996年参保人数为1882人,基金收缴406.9万元,到2004年底,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达3485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216万元。③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于2001年元月启动,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实现平稳运行。2001年参保人数为3097人,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1万元,大病互助金24万元,参保人数与基金逐年增加,截止2005年6月底,参保单位75个,参保职工总数4125人。④失业保险工作迈出新的一步。2002年底成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正式启动失业保险工作。2003年参保人数为1200人,其中劳动部门二级机构事业单位20人全部纳入失业保险,截止2005年6月底,已将区属37个事业单位、9个企业单位纳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等“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