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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工作规范


身份的来访者,要采取灵活措施,妥善处理。
3、“首问”责任人要认真、负责、高效办理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第一,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必须问明情况,弄通领导意图、时限、办理要求;如不明白或没听仔细的事情要立即再请示,以免出现差错;第二,“首问”责任人对接办事项要迅速按要求办理,同时将办理结果告之交办领导。对突发性事件、重大情况等,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待领导安排后,快速办理,不得越职越权,擅自处理。第三,“首问”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领导交办的事项后,要及时汇报;对一些重要事项的办理,必要时进行登记,并归档管理,以便事后查找。
4、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随时接处领导安排事项或群众来访,不得借故拒绝办理或接访。如遇参加会议或外出调查等特殊情况,须留人值班;确实不能留人值班,要请示分管领导并留下联系方式。
5、所有机关工作人员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对不履行“首问”职责,对来访群众敷衍塞责或态度生硬、蛮横,经调查属实的,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委办公室工作规范(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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