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章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悬欠帐款不清者。?
第十三条 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铺保的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者。?
(四)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五)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五条 被保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 服 务
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厅商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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