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非公经济敞开大门
向非公经济敞开大门
复旦附中 朱天红
时事背景: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经济。
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一部最为全面最为系统的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2005年4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要求,上海出台38条以“平等待遇、开放领域、引导产业、调整结构、创新服务”为基本思路的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向非公经济敞开大门。
理论分析:
1.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 党和国家有关“决定”和“意见”,表明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3. 向非公经济敞开大门,说明市场经济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调动非公等各种积极因素,发挥它们对加速生产力发展、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和加速我国经济与国际市场接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4. 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国家运用各种手段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整,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的可靠保证,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5.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统一于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大力发展和引导非公经济,归根到底是为了富民强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试题导航:近5年来我国非公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吸纳就业超过70万人;个体私营经济增长值年均增长39.8%;私营企业税收总额年均增长率46%;科技型私营
《向非公经济敞开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