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六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遏制和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发展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得到相应提高。但也应该看到,目前收入分配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仍在扩大,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还没有完全理顺等。虽然我国的收入差距拉大问题是在居民收入普遍得到提高的前提下出现的,但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也会给社会的长期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隐患。因此,采取积极措施,制定有效政策,遏制和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就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把握好缩小收入差距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发展经济、增加社会财富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努力缩小收入差距,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应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的方针,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把社会公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缩小收入差距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一靠发展,二靠改革。应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督,努力缓解行业、地区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当前,特别应关注分配过程的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职务消费,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督机制;控制和调节垄断行业的收入,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为此,一方面,应保护企业和个人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得的收入;另一方面,对一些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进行合理调节和加强监管,对非法收入坚决予以取缔。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大力发展公共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着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重点在农村,关键是“三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助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此,应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全面推进农村现代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把中央制定的一系列惠农措施落到实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大体同步增长;取消对农民就业的限制性规定,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注意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在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的过程中,税收具有其它经济手段不可替代的调节作用。因此,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中,应把发挥税收对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作为一个重点。除了在初次分配环节进行税收调节,还应在再次分配环节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尤其是在高消费和投资等环节进行必要的税收调节和引导。通过多种税收手段配套进行综合性调节,更好地发挥税收对抑制和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十六届六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遏制和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6420.html
把握好缩小收入差距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发展经济、增加社会财富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努力缩小收入差距,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应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的方针,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把社会公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缩小收入差距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一靠发展,二靠改革。应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督,努力缓解行业、地区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当前,特别应关注分配过程的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职务消费,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督机制;控制和调节垄断行业的收入,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为此,一方面,应保护企业和个人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得的收入;另一方面,对一些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进行合理调节和加强监管,对非法收入坚决予以取缔。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大力发展公共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着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重点在农村,关键是“三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助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此,应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全面推进农村现代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把中央制定的一系列惠农措施落到实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大体同步增长;取消对农民就业的限制性规定,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注意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在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的过程中,税收具有其它经济手段不可替代的调节作用。因此,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中,应把发挥税收对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作为一个重点。除了在初次分配环节进行税收调节,还应在再次分配环节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尤其是在高消费和投资等环节进行必要的税收调节和引导。通过多种税收手段配套进行综合性调节,更好地发挥税收对抑制和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十六届六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遏制和逐步缩小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