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之际与“秩序”格局:兼谈宋代士大夫对于《周易·家人》的阐发
贞为利。……夫治乱自家始,家治自女贞始。 [40]
“家国兴亡,一本于女”的说法,似乎凸显出通常被认为卑弱之女性的能动作用,较“凡家人之祸,未有不始于女子者也”的说法略显中正。但究其实,“女贞,则无往不正也”、“夫正者,身正也;女正者,家正也”,其潜台词都预设女性自身道德被动而不易“正”;如若主家事之“女正”,则家内教化风气必然会“正”。
与“正”直接相关的,是所谓“正位”。 程颐在解释“《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一段时说:
男女各得其正位也。尊卑内外之道正合天地阴阳之大义也。 [41]
张栻在为吕祖谦《阃范》所作序言中,开篇即云:
天地位而人生乎其中,其所以为人之道者,以其有父母之亲、长幼之序、夫妇之别,而又有君臣之义、朋友之交也。是五者,天之所命,而非人之所能为。有是性则具是道,初不为圣愚而损益也。 [42]
这就是说,“位”是随天地而来,既成且固定的。人生存于天地之间,只能顺乎其道而恪守其序。唐代孔颖达《周易正义·家人》中,说“尊卑有序,上下不失而后为家道之正”,这就是“正位”的实际含义。
“正位”一词,突出了秩序格局中逐个位次的肃正不苟。唐代后期的李翱,在其题为《正位》的文章中说:
善理其家者,亲父子,殊贵贱,别妻妾,男女高下内外之位,正其名而已矣。古之善治其国者,先齐其家,言自家之刑于国也;欲其家之治,先正其名而辨其位之等级。名位正而家不治者有之矣,名位不正而能治其家者未之有也。 [43]
看来,这里的“位”指的是“名分”、“名位”。“正位内外谓名分” [44] ,“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45] 。“正位”建立在“别异名分”的基础之上。通过“别异”这种分化性的强制力,使群体得以组织成为一个层次性的秩序结构 [46] 。
儒家学者们通过对于《家人》的阐发,组接出了一串理想形态下的链条:女正——家道正——天下正。而当付诸实践时,这组链条的作用形式实际上是:正女——正家道——正天下;链条运转的推动者,则首先是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的男性士人。这正如杨万里所说:“女非自正也,盖有正之者。孰正之?男也。正女以男,正男以父之身,正身以言行。” [47] 宋代盛行的家训族规,社会上流传的诸如“教妇初来,教子婴孩”、“妇训始至,子训始稚” [48] 一类谣谚,都使我们注意到“正女”的努力。
(三)
宋代的士大夫们对于感召“和气”与振饬“纪纲”两轴有着特殊的关心。贯穿这两端的,实际上是对于“礼治”秩序的追求。所谓“和气”,是指天地阴阳上下内外之间的和谐;所谓“纪纲”(纲纪),是指维持特定秩序的制度法规。司马光曾经说,“何谓礼?纪纲是也”;并且说:
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 [49]
这里所强调的名分位置固定、“上下粲然有伦”的内外秩序,是感召和气的基础;而这种秩序,又必须以“纪纲”来维持、通过“纪纲”来体现。这正是朱熹对孝宗皇帝说过的:“一家有一家之纲纪,一国有一国之纲纪。” [50]
北宋中期,程颢在回答“如何是道”的问题时说:“于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妇上求。” [51] 这是要通过对于秩序关系的体认来把握“道” [52] 。释《归妹》卦,程颐反复讲“夫妇常正之道”,讲“男女之际,当以正礼”;称“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唱随之礼,此常理也”。视男尊女卑为“序”,视夫唱妇随为“礼”,并将其认定为“常理”、“可继可久之道”。 南宋初年,张浚释《家人》卦说:“家人,以礼为本。” [53] 作为内外纲纪的礼制规范,渗透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之中。
从这里,我们又想到宋人的“内外观”。现实与理念的交错,使得“内”与“外”的界定颇不容易。就其宽松意义而言,与“家”、“家道”有关的一切皆可能被认定为“主内”者有理由过问的事务。“内”“外”之间界域的认定,并非完全取决于由门户构成的空间位置;女性跨越内外的活动是否能被认可,归根结底决定于亲亲尊尊的礼制规范,决定于当时需要维护的整体秩序格局。这里的关键不仅在于女性是否曾经介入家门之外的事务,更在于她们自身是否安守“名分”,她们的举措是否有利于召内外和气、立上下纪纲。守名分而保秩序,即可以被纳入“妇道”之列,被认为合于“礼”而居位“正”。
三、“正家”与“治天下”
(一)
程颐、朱熹等人对于《周易》的解释,基本上继承了王弼以来讲求义理的思路。但即以《家人》卦为例,我们又可以看出宋儒在阐释方面的侧重与发展。
据《周易正义》 [54] ,“家人,利女贞”条,王弼注云:
家人之义,各自修一家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也。统而论之,非元亨利君子之贞,故利女贞,其正在家内而已。
孔颖达疏:
正义曰:家人者,卦名也;明家内之道,正一家之人,故谓之家人。利女贞者,既修家内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统而论之,非君子丈夫之正,故但言利女贞。
释彖辞“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时,注云:
家人之义,以内为本。
疏云:
……家人之道,必须女主于内,男主于外,然后家道乃立。
以上注疏的基本出发点及其落脚点,都在于“家”、“家内之道”;在解释“男女正”至“天下定”一段时,《正义》中进而有“义均天地”、“道齐邦国”,“各正其家,无家不正,即天下之治定矣”的说法。
相比之下,程颐《伊川易传》卷三《家人》开宗明义,更突出地阐发了“治家”与“治天下”的关系:
家人者,家内之道。父子之亲,夫妇之义,尊卑长幼之序,正伦理,笃恩义,家人之道也。卦外巽内离,为风自火出,……自内而出,由家而及于外之象。二与五,正男女之位于内外,为家人之道;明于内而巽于外,处家之道也。夫人有诸身者则能施于家,行于家者则能施于国,至于天下治。治天下之道,盖治家之道也,推而行之于外耳。故取自内而出之象,为《家人》之义也。
其后又反复强调,“家者,国之则也”;“父子兄弟夫妇各得其道,则家道正矣。推一家之道可以及天下,故家正则天下定矣”;“夫王者之道,修身以齐家,家正则天下治矣”。
吕祖谦曾经说:“伊川云‘正伦理,笃恩义’,此两句最当看。常人多以伦理为两事,殊不知父子有亲,夫妇有别,所谓‘伦’也;能正其伦,则道之表里已在矣。”“若看得正笃两字,可以论学矣。” [55]
朱熹在其《原本周易本义》卷二解释《家人》卦“利女贞”说:
家人者,一家之人。卦之九五、六二,外内各得其正。故为家人。利女 贞者,欲先正乎内也。内正则外无不正矣。
所谓“自内而出,由家而及于外”,所谓“治天下之道,盖治家之道也,推而行之于外耳”,所谓“内正则外无不正”,清楚地说明了讲求“家内之道”、“正男女之位于内外”的目的,绝不仅仅限止于“治家”,而是意欲“治天下”。穷则善其身,达则济天下。 “正位”直接关系着伦常秩序的基础与化成天下的目标,因此,宋儒从来不将这一问题等闲视之。
(二)
宋代封赠官员母妻的制诰命词,一般来说,个别针对性不明显,却洋溢着强烈的道德教谕色彩。例如余靖《武溪集》卷一一《制诰》“百官妻”条目:
敕:夫家道正而天下治。盖国风之始、人伦之大皆本于夫妇也。……某妻某氏,柔明著美,淑茂流声;居无出阃之言,动有鸣环之节。作嫔良士,服我周行。宜开石 之封,以宠金闺之籍。俾其齐家辅国有所先后,则庶几乎治矣。
《华阳集》卷三一《外制》“封百官妻制”:
朕惟古者风天下之道,由夫妇始。以其辅佐之德正位于内,而王化之基乎!具官某妻某氏,贤而有行,宜中馈之吉。方予讲大典,郊见上帝,惟是中外之士,莫不献力以相予于成,岂非阃仪之助哉!今予命之以封君,其益思淑慎,以保尔有家之庆。
其它诸如“妇人之贤,室家所赖。上能使其君子有《羔羊》正直之行,下能使其后世有《麟趾》信厚之风”;“举无失中,言必由礼。……兹使君子绰有成德” [56] 一类文字,可以说比比皆是。这些辞句虽然出自个别士大夫之手,但其中所反映的,通常是构成为时人共识的内容。通过这些制词,人们所看到的,与其说是对于“具官某妻某氏”操行的肯定,不如说是对于“齐家辅国”的期待,是在强调“家道正”与“天下治”之间的关联。
王安石曾经说:“圣人之教,必由闺门始” [57] ;司马光说:“有国有家者,其兴衰无不本于闺门” [58] ;陈襄也说:“致法于天下者,必起于闺门之隐” [59] 。就这一点而言,他们之 《“内外”之际与“秩序”格局:兼谈宋代士大夫对于《周易·家人》的阐发(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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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兴亡,一本于女”的说法,似乎凸显出通常被认为卑弱之女性的能动作用,较“凡家人之祸,未有不始于女子者也”的说法略显中正。但究其实,“女贞,则无往不正也”、“夫正者,身正也;女正者,家正也”,其潜台词都预设女性自身道德被动而不易“正”;如若主家事之“女正”,则家内教化风气必然会“正”。
与“正”直接相关的,是所谓“正位”。 程颐在解释“《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一段时说:
男女各得其正位也。尊卑内外之道正合天地阴阳之大义也。 [41]
张栻在为吕祖谦《阃范》所作序言中,开篇即云:
天地位而人生乎其中,其所以为人之道者,以其有父母之亲、长幼之序、夫妇之别,而又有君臣之义、朋友之交也。是五者,天之所命,而非人之所能为。有是性则具是道,初不为圣愚而损益也。 [42]
这就是说,“位”是随天地而来,既成且固定的。人生存于天地之间,只能顺乎其道而恪守其序。唐代孔颖达《周易正义·家人》中,说“尊卑有序,上下不失而后为家道之正”,这就是“正位”的实际含义。
“正位”一词,突出了秩序格局中逐个位次的肃正不苟。唐代后期的李翱,在其题为《正位》的文章中说:
善理其家者,亲父子,殊贵贱,别妻妾,男女高下内外之位,正其名而已矣。古之善治其国者,先齐其家,言自家之刑于国也;欲其家之治,先正其名而辨其位之等级。名位正而家不治者有之矣,名位不正而能治其家者未之有也。 [43]
看来,这里的“位”指的是“名分”、“名位”。“正位内外谓名分” [44] ,“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45] 。“正位”建立在“别异名分”的基础之上。通过“别异”这种分化性的强制力,使群体得以组织成为一个层次性的秩序结构 [46] 。
儒家学者们通过对于《家人》的阐发,组接出了一串理想形态下的链条:女正——家道正——天下正。而当付诸实践时,这组链条的作用形式实际上是:正女——正家道——正天下;链条运转的推动者,则首先是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的男性士人。这正如杨万里所说:“女非自正也,盖有正之者。孰正之?男也。正女以男,正男以父之身,正身以言行。” [47] 宋代盛行的家训族规,社会上流传的诸如“教妇初来,教子婴孩”、“妇训始至,子训始稚” [48] 一类谣谚,都使我们注意到“正女”的努力。
(三)
宋代的士大夫们对于感召“和气”与振饬“纪纲”两轴有着特殊的关心。贯穿这两端的,实际上是对于“礼治”秩序的追求。所谓“和气”,是指天地阴阳上下内外之间的和谐;所谓“纪纲”(纲纪),是指维持特定秩序的制度法规。司马光曾经说,“何谓礼?纪纲是也”;并且说:
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 [49]
这里所强调的名分位置固定、“上下粲然有伦”的内外秩序,是感召和气的基础;而这种秩序,又必须以“纪纲”来维持、通过“纪纲”来体现。这正是朱熹对孝宗皇帝说过的:“一家有一家之纲纪,一国有一国之纲纪。” [50]
北宋中期,程颢在回答“如何是道”的问题时说:“于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妇上求。” [51] 这是要通过对于秩序关系的体认来把握“道” [52] 。释《归妹》卦,程颐反复讲“夫妇常正之道”,讲“男女之际,当以正礼”;称“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唱随之礼,此常理也”。视男尊女卑为“序”,视夫唱妇随为“礼”,并将其认定为“常理”、“可继可久之道”。 南宋初年,张浚释《家人》卦说:“家人,以礼为本。” [53] 作为内外纲纪的礼制规范,渗透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之中。
从这里,我们又想到宋人的“内外观”。现实与理念的交错,使得“内”与“外”的界定颇不容易。就其宽松意义而言,与“家”、“家道”有关的一切皆可能被认定为“主内”者有理由过问的事务。“内”“外”之间界域的认定,并非完全取决于由门户构成的空间位置;女性跨越内外的活动是否能被认可,归根结底决定于亲亲尊尊的礼制规范,决定于当时需要维护的整体秩序格局。这里的关键不仅在于女性是否曾经介入家门之外的事务,更在于她们自身是否安守“名分”,她们的举措是否有利于召内外和气、立上下纪纲。守名分而保秩序,即可以被纳入“妇道”之列,被认为合于“礼”而居位“正”。
三、“正家”与“治天下”
(一)
程颐、朱熹等人对于《周易》的解释,基本上继承了王弼以来讲求义理的思路。但即以《家人》卦为例,我们又可以看出宋儒在阐释方面的侧重与发展。
据《周易正义》 [54] ,“家人,利女贞”条,王弼注云:
家人之义,各自修一家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也。统而论之,非元亨利君子之贞,故利女贞,其正在家内而已。
孔颖达疏:
正义曰:家人者,卦名也;明家内之道,正一家之人,故谓之家人。利女贞者,既修家内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统而论之,非君子丈夫之正,故但言利女贞。
释彖辞“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时,注云:
家人之义,以内为本。
疏云:
……家人之道,必须女主于内,男主于外,然后家道乃立。
以上注疏的基本出发点及其落脚点,都在于“家”、“家内之道”;在解释“男女正”至“天下定”一段时,《正义》中进而有“义均天地”、“道齐邦国”,“各正其家,无家不正,即天下之治定矣”的说法。
相比之下,程颐《伊川易传》卷三《家人》开宗明义,更突出地阐发了“治家”与“治天下”的关系:
家人者,家内之道。父子之亲,夫妇之义,尊卑长幼之序,正伦理,笃恩义,家人之道也。卦外巽内离,为风自火出,……自内而出,由家而及于外之象。二与五,正男女之位于内外,为家人之道;明于内而巽于外,处家之道也。夫人有诸身者则能施于家,行于家者则能施于国,至于天下治。治天下之道,盖治家之道也,推而行之于外耳。故取自内而出之象,为《家人》之义也。
其后又反复强调,“家者,国之则也”;“父子兄弟夫妇各得其道,则家道正矣。推一家之道可以及天下,故家正则天下定矣”;“夫王者之道,修身以齐家,家正则天下治矣”。
吕祖谦曾经说:“伊川云‘正伦理,笃恩义’,此两句最当看。常人多以伦理为两事,殊不知父子有亲,夫妇有别,所谓‘伦’也;能正其伦,则道之表里已在矣。”“若看得正笃两字,可以论学矣。” [55]
朱熹在其《原本周易本义》卷二解释《家人》卦“利女贞”说:
家人者,一家之人。卦之九五、六二,外内各得其正。故为家人。利女 贞者,欲先正乎内也。内正则外无不正矣。
所谓“自内而出,由家而及于外”,所谓“治天下之道,盖治家之道也,推而行之于外耳”,所谓“内正则外无不正”,清楚地说明了讲求“家内之道”、“正男女之位于内外”的目的,绝不仅仅限止于“治家”,而是意欲“治天下”。穷则善其身,达则济天下。 “正位”直接关系着伦常秩序的基础与化成天下的目标,因此,宋儒从来不将这一问题等闲视之。
(二)
宋代封赠官员母妻的制诰命词,一般来说,个别针对性不明显,却洋溢着强烈的道德教谕色彩。例如余靖《武溪集》卷一一《制诰》“百官妻”条目:
敕:夫家道正而天下治。盖国风之始、人伦之大皆本于夫妇也。……某妻某氏,柔明著美,淑茂流声;居无出阃之言,动有鸣环之节。作嫔良士,服我周行。宜开石 之封,以宠金闺之籍。俾其齐家辅国有所先后,则庶几乎治矣。
《华阳集》卷三一《外制》“封百官妻制”:
朕惟古者风天下之道,由夫妇始。以其辅佐之德正位于内,而王化之基乎!具官某妻某氏,贤而有行,宜中馈之吉。方予讲大典,郊见上帝,惟是中外之士,莫不献力以相予于成,岂非阃仪之助哉!今予命之以封君,其益思淑慎,以保尔有家之庆。
其它诸如“妇人之贤,室家所赖。上能使其君子有《羔羊》正直之行,下能使其后世有《麟趾》信厚之风”;“举无失中,言必由礼。……兹使君子绰有成德” [56] 一类文字,可以说比比皆是。这些辞句虽然出自个别士大夫之手,但其中所反映的,通常是构成为时人共识的内容。通过这些制词,人们所看到的,与其说是对于“具官某妻某氏”操行的肯定,不如说是对于“齐家辅国”的期待,是在强调“家道正”与“天下治”之间的关联。
王安石曾经说:“圣人之教,必由闺门始” [57] ;司马光说:“有国有家者,其兴衰无不本于闺门” [58] ;陈襄也说:“致法于天下者,必起于闺门之隐” [59] 。就这一点而言,他们之 《“内外”之际与“秩序”格局:兼谈宋代士大夫对于《周易·家人》的阐发(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