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之际与“秩序”格局:兼谈宋代士大夫对于《周易·家人》的阐发
代代学者阐论辩难乐此不疲的原因之一。宋儒解《易》,目的在于“释人事”,尽管具体解诂有所差异,但在对于《家人》卦所涉及的“伦序—正位”、“正家—治国”的理解、对于“内圣”与“外王”的贯通倾向方面,应该说主导的意念相当一致。由于解经释义、制诰命词以及墓志碑铭等文本自身性质的不同,在处理、表述“男女/内外”问题时的方式显然颇不相同。将欧阳修、司马光、杨万里等人对于《家人》、《内则》义理的正面阐发与他们所作女性墓志做一比较,不难看出其中的差别所在。对于“应然”的理想秩序结构之强调,并不排斥对于社会生活“实然”情境的承认。当然,二者的磨合与折衷并非易事,早有研究者指出志铭作者们配合“正位于内”基本理念的为难与努力 [90] 。
本来,由于“妇德之备,功施于内” [91] ,“在深闺隐屏之中”、“惟以贞信为节,又无外事”的“妇人女子”,“非有纯德至善,不能著闻于世” [92] ;更甚一层,则有“妇人无外事,有善不出闺门” [93] 的说法。但我们如今所能见到的女性墓志碑铭,却以百千计。墓志资料中的溢美倾向,当然无庸赘言 [94] ;而有些时候,与其简单地归结为“溢美”,不如说是士大夫教化导向意识的流露。一方面是女性在现实生活中的影响及位置,另一方面是对于“使后世为妇者有所矜式” [95] 的期望,决定着撰著者对于写作内容及表述方式的斟酌与选择。
(二)
对于女性史中所谓“内外”问题,已经有不少围绕家庭门户、围绕社会现实的讨论;但它既然存在于特定的“语境”之中,涉及到主观认定问题,则我们又不能不将其置于当时的观念体系之中予以考虑。一方面,宋人对于“内”“外”之际的区分相当强调;而另一方面,他们对于“内”“外”之际的沟通又十分灵活。这恰恰提醒我们:“内”与“外”的问题,不仅仅是方位问题、分工问题,更涉及到深层次中的意识问题。
在讨论“内/外”问题时,更能揭示这一区分之实质的,并不在于其隔离区划,而更在于二者的交叉覆盖边际,在于对其联系与沟通的处理方式。在这里,最容易观察到诠释者区分“内”“外”的判断标准,观察到这类区分的真谛所在。
社会流动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迫使宋代士大夫们重新思考他们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之下,秩序、正位、纪纲等问题随之凸显,“主内”的女性之“相夫教子”“正家以礼”被赋予了突出的意义。女性的这些努力实际上构成为强化当时的政治文化秩序之整体过程的组成部分。
由于资料与论题的限制,本文所接触的女性,大多属于宋代的中层社会。相对于下层女性而言,她们所受传统文化观念影响更深,坚持“正位于内”角色的倾向更明显,维护传统秩序的意识也更加强烈。
就这一阶层的女性而言,她们个人的道德努力受到士大夫们远较前代充分的重视与肯定 [96] ;而与此同时,我们看到对于包围着女性的整体环境秩序的强调,以及随之而来的女性个体为了家族整体秩序的付出。这在当时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崇高价值,我们也因此而注意到墓志作者笔下的女性由于丈夫儿子的成就、由于家族的敦睦有伦而感受到的“自我成就”。
如果不仅注意女性个人的事迹,也注意她们所长育其中且赖以生存的社会秩序结构,那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种交互重叠的影像 [97] 。其中既有轮廓明显的限制“内/外”的秩序框架,又有她们寻求夹缝、寻求沟通,活动于内外之间的身影;研究者既看到家族结构与秩序对于女性的束缚挤压,体会到她们的无助与苦闷,又感觉到女性强化这种结构和秩序的努力。
宋儒强调作为理性法则的“天理”,期许着社会的进步,寄希望于更为“合理”的社会秩序;他们为之努力的伦理纲常秩序,视“正位”为家族成员的义务而不惜以牺牲个性发展作为代价。经常有学者注意到宋代某些妻子的“悍妒”行为,并且对其背后的原因作出过种种说明。而笔者则痛切地感到,在一家一户之内,女性或可有其个性张扬的氛围;但置身在包容万象的“常道”、铺天盖地的礼制秩序中,就其总体而言,女性真真是无所逃逸。当然,与此同时,男性也在这同一整体秩序之下被“正位”、被规范 《“内外”之际与“秩序”格局:兼谈宋代士大夫对于《周易·家人》的阐发(第5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64422.html
本来,由于“妇德之备,功施于内” [91] ,“在深闺隐屏之中”、“惟以贞信为节,又无外事”的“妇人女子”,“非有纯德至善,不能著闻于世” [92] ;更甚一层,则有“妇人无外事,有善不出闺门” [93] 的说法。但我们如今所能见到的女性墓志碑铭,却以百千计。墓志资料中的溢美倾向,当然无庸赘言 [94] ;而有些时候,与其简单地归结为“溢美”,不如说是士大夫教化导向意识的流露。一方面是女性在现实生活中的影响及位置,另一方面是对于“使后世为妇者有所矜式” [95] 的期望,决定着撰著者对于写作内容及表述方式的斟酌与选择。
(二)
对于女性史中所谓“内外”问题,已经有不少围绕家庭门户、围绕社会现实的讨论;但它既然存在于特定的“语境”之中,涉及到主观认定问题,则我们又不能不将其置于当时的观念体系之中予以考虑。一方面,宋人对于“内”“外”之际的区分相当强调;而另一方面,他们对于“内”“外”之际的沟通又十分灵活。这恰恰提醒我们:“内”与“外”的问题,不仅仅是方位问题、分工问题,更涉及到深层次中的意识问题。
在讨论“内/外”问题时,更能揭示这一区分之实质的,并不在于其隔离区划,而更在于二者的交叉覆盖边际,在于对其联系与沟通的处理方式。在这里,最容易观察到诠释者区分“内”“外”的判断标准,观察到这类区分的真谛所在。
社会流动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迫使宋代士大夫们重新思考他们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之下,秩序、正位、纪纲等问题随之凸显,“主内”的女性之“相夫教子”“正家以礼”被赋予了突出的意义。女性的这些努力实际上构成为强化当时的政治文化秩序之整体过程的组成部分。
由于资料与论题的限制,本文所接触的女性,大多属于宋代的中层社会。相对于下层女性而言,她们所受传统文化观念影响更深,坚持“正位于内”角色的倾向更明显,维护传统秩序的意识也更加强烈。
就这一阶层的女性而言,她们个人的道德努力受到士大夫们远较前代充分的重视与肯定 [96] ;而与此同时,我们看到对于包围着女性的整体环境秩序的强调,以及随之而来的女性个体为了家族整体秩序的付出。这在当时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崇高价值,我们也因此而注意到墓志作者笔下的女性由于丈夫儿子的成就、由于家族的敦睦有伦而感受到的“自我成就”。
如果不仅注意女性个人的事迹,也注意她们所长育其中且赖以生存的社会秩序结构,那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种交互重叠的影像 [97] 。其中既有轮廓明显的限制“内/外”的秩序框架,又有她们寻求夹缝、寻求沟通,活动于内外之间的身影;研究者既看到家族结构与秩序对于女性的束缚挤压,体会到她们的无助与苦闷,又感觉到女性强化这种结构和秩序的努力。
宋儒强调作为理性法则的“天理”,期许着社会的进步,寄希望于更为“合理”的社会秩序;他们为之努力的伦理纲常秩序,视“正位”为家族成员的义务而不惜以牺牲个性发展作为代价。经常有学者注意到宋代某些妻子的“悍妒”行为,并且对其背后的原因作出过种种说明。而笔者则痛切地感到,在一家一户之内,女性或可有其个性张扬的氛围;但置身在包容万象的“常道”、铺天盖地的礼制秩序中,就其总体而言,女性真真是无所逃逸。当然,与此同时,男性也在这同一整体秩序之下被“正位”、被规范 《“内外”之际与“秩序”格局:兼谈宋代士大夫对于《周易·家人》的阐发(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