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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考古发掘资料看唐宋时期女性在门户内外的活动


室组成。在后室北壁,有一砖雕妇人开启门扉的形像:

北壁上画绛幔、蓝绶,其下砖砌假门。假门外,面南立一砖雕的少女,垂双髻,著窄袖衫和长裙,裙下露尖鞋,右手作启门状。 [17]

无独有偶,在其西北20米处的北宋晚期(应不晚于徽宗宣和六年)墓葬,即白沙二号宋墓,其六角形墓室之北壁也有一妇人启门形像:

北壁上画绛帐,其下砖砌假门,左门扇微外启,自右侧露出一梳环饰著青衫的女子,面南欠身作欲进墓室状。 [18]

“妇人启门”形像之渊源,至少可以远溯至东汉,在当时的石棺及画像石中已有类似画面出现。例如建于建安十七年(212年)的四川芦山王晖墓内石棺,

棺前额(相当于门区)刻一门,半掩。一女子,双丫,探头出来;门上有题铭;石棺左侧苍龙,右侧白虎,后方刻玄武。 [19]

此类形像唐代已较多见,两宋更为流行,主要出现于墓室壁画、砖雕或佛塔、经幢作为装饰。这一时期目前所知较早的样例,分别出现在陕西长安竹园村唐塔和山东长清灵岩寺唐塔。此后在不同地区(例如今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甘肃、四川、贵州等地)、不同民族(汉、契丹、女真、朝鲜等)的文物中屡屡再现。其形制可分为启左扉、启右扉、双扉半开三种。 [20]

北宋中期,墓室雕饰出现了讲求华丽的新风尚,涉及的题材也较前丰富 [21] 。“妇人启门”形像开始较多地出现于墓葬之中。除白沙北宋一号墓后室北壁彩绘砖雕、二号墓后室北壁彩绘砖雕 [22] 外,洛阳耐火材料厂十三号北宋晚期墓墓室北壁砖雕 [23] 也有该形像出现。此外,洛阳北宋崇宁五年(1106)张君墓画像石棺棺身前档正中浮雕上,亦有类似画面,发掘《简报》中说:“门扉半掩,一近乎圆雕的女侍似欲启门而出,犹半遮面” [24] 。

这一艺术题材流行于墓葬之中似非偶然。墓室中的装饰,在一定意义上不仅是为逝者准备的,也是显示给生者看的。墓室形制,作为墓主人心目中在“彼界”的生活环境,有与“此界”之生宅对应的一面;但显然又不是生宅的再现。墓室装饰的选择多有着特别的涵义。

墓室环境寄寓着墓主对于阴世“生活”的期望。作为审美对象,女性形像有助于渲染柔和温馨的气氛。姿态委婉的妇女与刻划细致的门互相映衬,增添了阴冷的墓室之生活气息与温情美感。但这尚未说明将女性形像与“门”连结起来之可能的寓意。

如果我们把视野展开更远,不仅仅局限于一面面砖雕、一幅幅壁画,而将该形像置于墓葬的整体情境之中观察,即不难注意到,宋代墓葬中的“妇人启门”形像虽然存在着诸多差异,但有一特点几乎无一例外,即多位于墓中正对墓道的墙壁(通常是墓室的北壁),而在多室墓中,则居于后室后壁。宿白先生提出:

此处装饰就其所处位置观察,疑其取意在于表示假门之后尚有庭院或房屋、厅堂,亦即表示墓室至此并未到尽头之意。

并且引证时人创作的词曲、卷轴,指出妇女倚门的形像在宋代颇为流行,被认为幽美动人。 [25]

这一解释,无疑极具启发意义。从对于位置关系的分析入手,使我们了解到这些“假门”实际上指喻着通向后院的门径。但它未能进一步阐释,为什么暗示“庭院深深”的“假门”背后,露出的一定是女性形像;亦未明确指出,为什么女性“倚门”会被认为“幽美动人”。

以位置关系较为清楚的墓葬布局为例,位于内室后壁的假门实际上是指代通向内院的“中门”,则隐现于其后的人物,无疑应是居处于中门之内的。而终日活动于其内,“无故不窥中门” [26] 的,正是宅院中的女性;代表内院之人在门侧显露身影的,当然也应该是女性。女性“倚门”之所以“幽美动人”,正是因为处于深宅大院之中、行动优雅幽秘的女性(主要是上层女性)很少跨出家门,甚至不常得到自门户中露面的机会。这种若隐若现,正是吸引无数文人墨客之处。在妇人“启门”“闭门”“倚门”的艺术形像中,年轻娇好的女性 [27] 身不离“门”,被“门”限制约束,正具有宣示女性活动于门墙之内的意味。

这一艺术形像的寓意,与儒家礼教有关。被要求“正位乎内”的女性,通常被规范于内室、内院,被联系于“闭户”“阖扉”之类行动 [28] 。《周易·系辞上》即有“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的说法;《礼记·内则》中,亦规定了两性“内外有别”的行为空间:

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

北宋中期,司马光所作《书仪·居家杂仪》中,更强调了“凡为宫室,必辨内外”的重要性:

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掩蔽其面(如盖头。面帽之类)。
男子夜行以烛,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大故谓水火盗贼之类),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盖小婢亦然),有故出中门,亦必掩蔽其面。

这段脱胎于《内则》的说教,特别突出了宅院“中门”的意义,刻意雕凿着男女、内外之间的距离感,令人凛然。

对于女性与“门”具体直接的关系,儒家经典中屡有提及。《仪礼·士昏礼》有云:“(婿)见主妇,主妇阖扉,立于其内”,郑玄解释“阖扉”说:“阖扉者,妇人无外事。扉,左扉。”宋李如圭再释为:“左扉,东扉也。〈士丧礼〉:‘卜葬日,阖东扉,主妇立于其内。’《春秋传》曰:‘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 [29] 这里的“扉”,应指厅堂内室而非后院之门;但这种仪制所强调的,同样是“无外事”,“不出门”、“不逾阈”。看来,对于“妇人启门/阖扉”的塑造,旨在刻画谨守礼制、不逾内外之限的女性形像 [30] 。

不过,出土文物中展现的“妇人启门”形像事实上多彩多姿。不仅或开启或关闭,或左扉或右扉并非一致,她们相对于门的运动也是或出、或进、或窥探,而不拘泥于“足不逾户” [31] 。此类创作一方面不离传统规范的框架,反映着“女无外事”的理念;另一方面画面人物又不固守于门内,或多或少反映着丰富多样的实际生活。因此,这类艺术形像,又并非对于儒家礼制的简单图解。

妇人启门形像在艺术世界中的多样化,所表达内容与儒家经典文献的吻合与差异,可以说,是现实社会生活牵动的结果。事实上,在中国传统社会中,门户的“内”与“外”之界限难以简单断截,“内”“外”空间历来密切关联而非彼此绝对排斥 [32] 。对于传统社会中的女性(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妇女们)来说,家族门户之“外”与“内”虽然界限清楚,却并非不可逾越。这事实上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个人意愿,而取决于家庭生计的需要与社会经济的强制推动作用。

三、略谈避免对于考古资料的“误读”

在历史研究中,我们通过对于不同类型个案的研究,追求非个别的综合性认识;对于考古资料的运用,也要充分考虑其所能够提供的“综合信息群”:从器物、图像的个体存在到其群体关系,以及所处位置、周围情境所传达出的信息。

阿斯塔那高昌虎牙将军张师儿夫妻合葬墓(86TAM386)的发掘报告中提到二人的安葬方式,说“男尸在里,仰身直肢;女尸在外,屈肢葬,侧身面向男尸” [33] 。葬式背后可能蕴含着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屈肢葬”显然值得注意。“解读”这一葬式,需要考虑其它相关资料与所处的整体环境。1996年,在考察吐鲁番发掘现场及出土资料的过程中,我们看到,尽管两性随葬物品内容有所区别,但其丰厚程度的差异主要是不同墓主的等级身份、贫富状况带来的;从墓葬的综合情形看,性别歧视似不居支配地位。而从该墓的墓志记载来看,张师儿死时72岁,其妻则死于99岁。这位夫人很可能因年迈佝偻而只得侧身屈肢入葬。

这一事例使我们想到,即便是进行客观说明的考古发掘报告,在描述中或许也会寓含主观判断的倾向性色彩,构成为潜在的解释前提。只有将个别的发掘资料置于其原本所处的情境之中,结合其它资料综合认识,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误读”的可能。

白沙宋墓为研究者提供了丰富的发掘资料,但是,如果不注意到“妇人启门”形像在墓室中所处的位置,不联系流行于时人理念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思考,则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只会是孤立的“妇人”与“门”之精美外观,而不可能真正了解其实质性的含义 [34] 。朱青生在其《将军门神起源研究——论误读与成形》一书中,曾经就此有所思考,指出这一形像除去确系“门区日常活动的记录”外,“也许还有更为复杂的内容”。但他继而说“在确认之前,这种女子在门前的活动也无从释疑” [35] 。

对于考古发掘中屡屡见到的“妇人启门”(或者“妇人半掩门”)形象,显然还需要进一步综合分析其寓含的可能解释。目前的一些推想,一方面使我们意识到研究者具备社会性别史视角的重要意义;一方面也提醒我们,对于考古资料进行“解读”,不能限止于个别画面的艺术赏析,而需要考虑出土物之位置关系、“图像程序”(Pictorial Program)、享用需求者或设计者的文化背景、思想传统等诸多因素 [36] ,“解读”物品、图像背后的关联。这样才有可能比较完整地认识出土资料所传达出的实际讯息。

参考著述目录:

从考古发掘资料看唐宋时期女性在门户内外的活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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