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教学论文 >> 综合教育论文 >> 正文

宋明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


 【内容提要】宋明理学在“本体—工夫”范畴框架内所展开的性习关系之辨,是体用之辨的具体展开形式之一。其在中国教育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理论意义,在于实现了从性习分离到性习合一的转变,从而构成了从先验人性论到实践创生论的过渡环节,大大深化了人们对于人性和性习关系的理解。没有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便不会有明末清初理学批判和自我批判思潮的实践创生论。
【摘  要  题】教育史研究
  著名哲学史家张岱年先生在《华东师大学报》(教育科学版)1989年第1期上,发表了题为《儒家哲学是教育家的哲学》的著名论文。这篇论文所表达的一个基本观点,是认为儒家哲学是儒家学者站在教育家立场上探讨教育问题的产物。所以如此,是因为儒家哲学的主题是“成人之道”,即如何通过教育和修养活动而使人成为真正的人。与此相联系,儒家学者关注和反复讨论的两个重要问题是“人是什么”(人的本性和本质)和“人应该成为什么”(圣贤人格)。它们与成人之道一起,共同构成了儒家哲学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既是哲学的,也是教育的。或者说,它们是儒学视野中的基本教育哲学问题。正因如此,性、习关系之辨一直是中国教育思想史和教育哲学史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然而,如果对有关教育思想史的研究成果作一系统考察,我们便会发现,人们往往比较重视诸如“性善”与“性恶”、“化性起伪”、“性三品”、“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变化气质以复性”、“发明本心”等性、习关系论概念或命题的形式变化,较少关注潜藏于这些形式背后的思想模式和理论逻辑的变化,难以揭示在传统儒学不同发展阶段中性、习关系论的特定思想内涵及其理论深化。而作为性、习关系之辨的阶段性标志的“本体—工夫”之辨,要么没有进入研究的视野,要么语焉不详。我在《中国教育哲学史》第3卷的引言中,首先提出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是“自先秦以来性习关系之辨的具体展开形式,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尚未展开论述。本文将通过寻求“本体—工夫”范畴与“体—用”范畴的内在联系,阐明理学“本体—工夫”之辨的教育哲学内涵,揭示其理论的深化发展和特定历史地位。
    一、以“体—用”之辨为基础的“本体—工夫”之辨
  宋明理学是宋明时期以本体论为基础,以心性论为核心,以天人合一的圣贤人格和精神境界为理想追求的学术思潮和思想流派。本体论之所以构成整个理学思想的基础,不仅在于对宇宙本体(天地万物生成发展的根源及其统一基础)的理论设定构成了理学探讨人的本性本质以及天人关系的逻辑前提,而且在于其本体论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思想方法,一种思考自然、社会、人生的思想模式。它使理学超越了汉唐儒学的宇宙生成论思想模式和以章句注疏之学为代表的经验主义思想方法,而达到了一种新的理论水平,获得了新的理论深度。理学的本体论思想方法集中体现在“体”、“用”范畴上。如果说胡瑗所首倡的“明体以达用”是理学复兴儒学的总纲领[1](P10),那么,程颐所提出的“体用一原,显微无间”则构成了其后几个世纪中理学思想的基本原则[2](P153)。它们分别从思想目标和思想方法两个方面展现出体、用范畴和体用关系对于理学思想发展的核心意义。何谓“体用一原,显微无间”?程颐在《程氏易传序》中说:“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原,显微无间。”在程颐看来,理无形不可见,故曰“微”,为体;象有形而可见,故曰“显”或“著”,为用。本质与现象、本体与作用,虽有显微之别,但二者之间却是“一原”和“无间”的关系。体是用的根据,用是体的显现。有体必有用,有用必有体。体和用是并生共存的,二者并无时间上的先后之分,此即所谓“体用一原,显微无间”。
  在理学中,体用范畴被广泛运用。“本体”和“工夫”这对范畴,就是体用范畴的具体展开形式之一。从方法论的角度看,本体和工夫分别表示事物的本然状态、事物间的本然关系和人们运用这一关系的具体途径、过程和方法,如阳明哲学中“知行本体”和“知行工夫”二者间的关系就是如此;从心性论的角度看,本体和工夫则分别表示人的本性本质与人的后天经验活动,当阳明以良知为本体、以致良知为工夫的时候,所表达的就是这样一重思想内涵。在后者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本体、工夫之辨看作是先秦以来儒学性、习之辨在宋明理学中的具体展开形式。同传统的性、习之辨一样,它所要解决的也是成人之道的内在根据和人的发展方向问题。具体说来,它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作为教育和修养过程的“工夫”与作为人的本性和本质的“本体”具有何种关系?前者如何可能、何以必要、应沿着何种方向进行?
  当然,我们说“本体—工夫”之辨是“性—习”之辨的具体展开形式,仅仅是就两对范畴所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的一致性而言的,它并不意味着“本体”与传统的“性”范畴、“工夫”与传统的“习”范畴在内涵和外延上完全一致。就工夫与习的区别而言,习(如孔子所说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包括习染(在习染中,人是被动的)和习行(在习行中,人是主动的)两个方面,而理学的工夫范畴仅指习行。在理学思想中,只有当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从事学习和修养活动时,其活动才具有工夫的意义。在本体与性的区别方面,就与生俱来的先验性而言,本体与性具有一致性,但除此之外,本体还具有经验呈现和经验规范(所谓“先天统后天”)的性质。这也就是说,当性、习之辨发展到理学时代,通过以体、用关系为基础的本体论思维方式而演变为本体、工夫之辨的时候,性和习之间的关系已表现为体和用之间的关系,获得了“一原”和“无间”的新内涵。
  上述范畴内涵和外延上的差异预示着,以“本体—工夫”范畴为核心展开的“性—习”关系之辨所体现的,不只是范畴形式的变化,更是理学对于传统性、习关系论的深化与发展。
    二、“本体—工夫”之辨使传统的性和习由分离走向合一
  我们知道,在传统儒学特别是先秦两汉儒学中,性始终与先验性紧密联系在一起,不管人们赋予性以何种具体内涵。在孟子那里,人性被理解为以仁、义、礼、知为内容的道德性,是表现为“四端”的“良知”、“良能”,而“良知”“良能”又以“不学而能”(先验性)和“不虑而知”(直觉性)为根本特征[3](P529)。在荀子那里,人性被理解为以人的自然欲求(“欲”)为代表的自然素质和自然本性(“本始材朴”),它是“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4](P290)。人性的先验性不仅意味着它是先于经验而存在的(即在受生之初就先天给定的东西),而且意味着先验和经验两者是可以分离的,先验人性遂成为对象化的存在而构成了后天经验活动的对象。在孟子,人性是活动扩充和扩展的对象;在荀子,人性是变化、改造的对象。因此可以说,传统儒学的性、习关系论是以性和习的分离为基础的。
  从程朱到陆王的宋明理学,不管是以性为体还是以心为体,均赋予了人性以本体的含义。“本体”的提法本身就含有本来如此和天然如此的意义。因而,理学中作为本体的人性,并没有摆脱其先验性。但是,按照“体用一原,显微无间”的思想逻辑,本体虽为先验,却不能脱离经验而

存在,它必然要在经验中显现自身而成为经验活动的内在根据;工夫虽为经验,却不能脱离本体而自成其体,它要表现本体并接受本体的内在调控。在时间之维上,性和习由先后关系而变为共生关系。而人性的先验性,主要表现为本体对于工夫的逻辑优先性而非其时间上的在先性质。所以,在论及本体和工夫的关系时,王阳明才说:“合着本体的,是工夫;做得工夫的,方识本体。”[5](P1167)“合着本体的,是工夫”是强调工夫不离本体。作为工夫的内在根据,本体发挥着对于工夫的调控作用,只有与本体的价值定向相一致并接受本体规范的习行,方称得上是工夫。“做得工夫的,方识本体”是强调本体不离工夫,只有通过自觉的习行,自在的本体才能化作真实的德性而获得其现实性品格。这样,在本体与工夫的范畴框架内,性与习由分离走向了合一。
  相对于性、习分离,性、习合一在理论上的深化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它发现并肯定了人的本质对于实践的规范作用,人不可能在自己的本质之外去做任何事情,不管我们是把这本质理解为人的潜在资质(它有无穷的可能性,很明显,不管如何训练,猴子永远不可能成为人),还是理解为特定人生阶段的习得性(在人生的

宋明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65205.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综合教育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