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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论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


把教学论看成是纯粹的基础学科,而是包含着为数不少的穆尔所说的“实践性理论”;北美西欧国家的教学理论著作大多是关于“如何教学”的应用性指导,但也不要因此而误解欧美的教学论都是“处方”而毫无“病理分析”。布鲁纳的两本书《教育过程》和《教学理论探索》就有很浓厚的理论色彩,这仅从前四章的标题就不难看出:“成长的模式”“教育是社会的创造力”“论教学的若干原则”“人类:一个研究的课题”。(注:布鲁纳.教育理论探索[M].邵瑞珍译,林慧芬校订,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7.)加涅的《教学设计原理》中也有大量的心理学理论阐述。我国教学论教材中反映的教学论学科结构,就其共性而言,都属于那种在“描述—解释”基础上对教学实践加以“构想—规范”的实践性理论,它要探讨的基本问题既包括做好教学这件事的行事依据,又包括如何提高教和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其理论的基本逻辑结构都是“目标假定—对象假定—内容和方法假定”。
    二、教学论与课程论是何种关系
  课程论是研究课程的设计、编制和课程改革的理论。课程设计理论包括研究课程系统的结构、地位、相互联系和自我更新等问题;课程编制理论包括研究课程编制的各种模式,如课程的目标、内容、实施与评价等方面的问题;课程改革理论包括研究革新的要点,交流革新的意见,用教育学的观点分析其合理性和确切性,衡量对个人实践的影响,检验适应地方情况的程度等(注:施良方,崔允huǒ@①.教学理论——课堂教学的原理、策略与研究[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99.24.)
  课程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对课程进行系统研究并从理论上加以概括是20世纪以后的事。一般认为,美国课程专家博比特(F.Bobbit)1918年出版的《课程》一书,标志着课程作为专门研究领域的诞生。随后,查斯特(W.W.Charsters)、泰勒(R.W.Tyler)、布鲁纳、麦克唐纳德(J.B.MacDonald)等西方学者对推进课程论研究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在传统上,原苏联学者并不把课程论作为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来研究,只在他们编著的教学论著作中用一两章篇幅很有限地谈谈教学内容——课程理论问题。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版了两本专门研究课程问题的著作,一是Β·С·列德涅夫所著《普通中等教育内容的结构问题》,一是В·В·克拉也夫斯基和Ц·Я莱纳主编的《普通中等教育内容的理论基础》,这表明前苏联学者已开始系统地探讨课程问题。
  事实上,课程论所研究的对象——课程,和教学论所研究的对象——教学,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关系是十分密切、几乎不能分开的,由于这个缘故,再加上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使得中外学者在课程论与教学论的关系问题上众说纷纭。原苏联长期以来只是把课程论作为教学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学者也受其影响,倾向于“大教学(论)、小课程(论)”的体系。西方学者在课程论与教学论关系问题上也看法不一。例如,著名课程论学者塔巴(Hilda  Taba)认为课程与教学是有区别的,课程的范围大于教学,课程的重要性也高于教学。哈利·布朗迪(Harry  Broudy)和蔡斯(Robert  S.Zais)也认为课程是个更广义的概念,课程是母系统,教学是子系统。著名课程学者坦纳夫妇(Tanners)则认为课程和教学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布鲁纳和麦克唐纳德认为,课程与教学是两个同等重要的不同教育领域,尽管有时二者是结合在一起的,但它们仍保持着各自固有的特点和独立性。比彻姆(G.A.Beauchamp)更为明确地提出,课程理论和教学理论是教育学的并列的下位理论。有人把西方学者关于课程论与教学论的关系概括成五种主张:“教学(论)包含课程(论)模式”“二元独立模式”“相互交叉模式”“课程(论)包含教学(论)模式”“二元循环联系模式”。(注:Oliva,P.F.Developing  the  Curriculum(3[rd]ed).New  York:Harpercollings  Publishers  Inc.p.11.)但从整体上看,西方学者持“大课程观”者还是居多,即普遍认为课程论是教学论的上位概念,课程论包含着教学论。(注:田慧生,李如密.教学论[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持类似观点的还有刘要悟,他提出:“课程与教学:教育实践的两个领域”,“课程论与教学论:现代教育学的两个分支”见《教育研究》1996年第4期。)
  西方学者经过课程与教学、课程论与教学论关系问题的讨论,已形成如下共识。(注:施良方,崔允huǒ@①.教学理论——课堂教学的原理、策略与研究[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99.24.)第一,课程与教学虽然有关联,但又是各不相同的两个研究领域。课程强调每一个学生及其学习的范围(知识或活动或经验),教学强调教师的行为(教授、对话或导游)。第二,课程与教学肯定存在着相互依存的交叉关系,而且这种交叉不仅仅是平面的单向的。第三,课程与教学虽是可以进行分开研究与分析的领域,但是不可能在相互独立的情况下各自运作。第四,鉴于课程与教学有着胎联式的关系,“课程—教学”一词也已经被人们接受。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课程问题的研究热情日益高涨,对这个关系问题的认识也越来越多样化。有学者概括出五种关系模式,即:大教学论模式;交叉论模式;二元独立模式;二元相互联系模式和大课程论模式。(注:黄甫全,王本陆.现代教学论学程[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
  国内持二元相互联系模式论者认为,“教学论与课程论是两个关系密切、部分内容相互交叉但同时又有各自独立的研究领域和专门对象的平行的教育分支学科,是教育学的下位学科。”“无论是将教学论纳入课程论还是将课程论纳入教学论都是不妥的。都不利于这两门学科自身的发展。……比较实际的态度应当是既注重二者的区别性和独立性,承认它们平

等的学科地位,同时又重视它们之间的密切关系。”(注:田慧生,李如密.教学论[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持类似观点的还有刘要悟,他提出:“课程与教学:教育实践的两个领域”,“课程论与教学论:现代教育学的两个分支”见《教育研究》1996年第4期。)
  主张大课程模式论者对这种“两分法”提出了异议。认为“这种使课程与教学、课程论与教学论相互独立而分开的观点,可能产生一种误导,致使人们走向极端,出现教学研究与课程研究相互独立、相互脱离,教学实践与课程实践相互独立、相互脱离,最终给课程理论和教学理论、课程事业和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他还强调,“课程本质上是一种教育进程,课程作为教育进程包含了教学过程”;“课程的属性和类型是多方面的,包含了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显在课程与隐蔽课程,也就包含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模仿教学与陶冶教学”。他“意识到课程论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学科体系”,“这个体系的基本结构为,大课程论下分为课程论、教学论、分支课程论、分支教学论和教育技术学,每个下位学科又包含着大量的次下位学科。”(注:黄甫全.大课程论初探——兼论课程(论)与教学(论)的关系[J].课程·教材·教法,2000,(5).)令人遗憾的是,这位学者在批评分离论的同时,自己又一再地将课程研究和教学研究层层分离,骨子里仍未脱去二元论的束缚。揭去“大课程论”这件外套,人们看见的还是“一袋马铃薯”。
  另有学者指出,20世纪的教育是以课程与教学的分离为特征的,造成这种分离的根源是二元论思维方式以及支撑这种思维方式的社会背景和“科技理性”。“在制度层面,课程与教学极易成为两个分离的领域,二者的关系也被视为一种线性关系。课程就成为学校教育的实体和内容,它规定着学校教育‘教什么’。教学是学校教育的过程和手段,它规定着学校教育‘怎样教’。课程是教学的方向或目标,是在教学过程之前和教学情境之外预先规定好的。教学的过程就是忠实而有效地传递课程的过程,而不应对课程作出任何变革。”(注

教学论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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