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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非形式推理能力的发生与发展


发生,其次是他方推理,最后是反驳推理。很多儿童认知能力的发生研究结果都表明,儿童认知能力的发生是有顺序的。皮亚杰儿童认知发生和发展的理论如此,儿童几何图形预期表象能力的发生(张奇等,2006)和数量关系认知能力的发生(郑琳娜,张奇,2008)也是如此。这可能既与儿童大脑发育成熟的顺序有关( MargaretE. Gredler,2005)也与后天的影响有关。
4.2 关于幼儿非形式推理能力的发展
研究结果表明,3—6岁4个年龄组幼儿非形式推理能力的我方理由数量、他方理由数量、理由总数量及功能性理由数量的年龄差异显著,并呈现出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上升的发展趋势。例如,从理由的数量上来看,3岁的孩子一般只能对自己的观点提出一个理由,而5岁和6岁儿童却往往能够给出多个理由。从理由的种类上来看,3岁的幼儿回答“为什么不可以把玩具带到幼儿园”时,只会说“幼儿园有玩具”;而5岁幼儿则会说“带玩具到幼儿园会不注意听老师讲课、分散注意力、影响学习”等。研究中发现,幼儿在非形式推理过程中给出的功能性理由数量比条件性理由和非支持性理由数量多。相对年龄小的幼儿来说,年龄大的幼儿给出的条件性的理由更多一些。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这种现象的原因,其一,幼儿最初的论证或说理是“诚实的”或“单纯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环境的影响才变的越来越会“讲条件”;其二,幼儿受家长和幼儿园老师的影响很大,他们所说出的理由基本上都是模仿或重复家长或老师对他们说过的话,即年龄小的幼儿还没有自己独立的观点和理由。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经验的丰富,到了5至6岁,有些幼儿才有了自己的理由。他们开始能够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个人认识,对某个特定的观点提出自己的理由或看法。从访谈结果来看,6岁及以下年龄的幼儿虽然能够反驳不同的观点,但提不出充分的理由。也就是说他们的反驳都是直接反驳,绝大多数被试的反驳次数也仅有一次。这说明,幼儿反驳推理的能力刚刚发生,水平很低。
5 结论
(1)幼儿非形式推理能力的发生年龄阶段依次是:我方推理能力普遍发生的年龄阶段是3岁3个月—3岁9个月;我方推理并能预测他方观点的推理能力普遍发生在3岁6个月~·4周岁;他方推理能力普遍发生在4岁—4岁6个月;直接反驳推理能力普遍发生在4岁9个月—6周岁。
(2)3~6岁幼儿非形式推理的我方理由数量、他方理由数量、理由总数量及功能性理由数量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多,并有显著的年龄差异,但无显著性别差异。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有效测量幼儿非形式推理能力的发生和发展。
幼儿非形式推理能力的发生与发展(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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