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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普法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工作总结;长期习惯于做纸上文章,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长此以往,使得基础工作薄弱、基本情况不明、统计无所适从。     (三)重工作应付,轻长远打算。 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终极目的是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局面,为建设法制化国家奠定深厚的思想基础。虽然国家自1986年起连续开展了四个五年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次都有五年总体规划和每年年度计划,但从总体上看,它仍然是出于一种阶段性、战役性、战术性的考虑,而非出于一种长期性、全局性、战略性的考虑。因此,表现在实践中就是:国家缺乏规范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和立法,对不实施和不完全实施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的地方、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和处罚手段。工作疲于应付,只求一时过关。     (四)重学习形式,轻实际运用。在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中,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一直是重点对象。虽然每年都有针对这几类人员比较周密的计划安排,规定了诸如:“每月一个学法日”、“法制教育进课堂”、“建立学法档案”等形式和制度。但实际上,这几类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由于种种因素没有得到完全落实,除了按规定购买教材、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和考试以外,体现用法实质的如:“把是否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作为干部任用的一个重要标准” 等规定基本上成为“马其诺防线”,仅仅“落实”在口头上;“学法档案”也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更谈何起到什么作用?!     除此之外,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经费投入缺口大、宣传教育力度弱、形式手段欠缺等等问题和障碍。     三、建议与对策     (一)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治国的最高方略写进《宪法》。为此,广大公民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应该彻底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认识到: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需要;是广大公民当家作主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必须;是保障经济发展的有力措施;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     (二)科学设定内容,正确予以引导。要摒弃对广大公民偏重法律义务教育的做法,全面、科学地设定、传授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既讲义务,又说权利;既要注重国家大法、基本法的宣传教育,又要顾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学习;既注重实用性条款的灌输,又进行法学基础理论的分析、运用;既集中授课,又展开讨论;通过正确引导,使得广大公民对有关法律规范的制定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真正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普法内容上,尤其要注重和加强有关广大公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例如在经济结构调整、下岗人员增多情况下,国家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及内容。     (三)注重全面渗透,讲求实际效果。要结合广大公民生产、生活的实际,想方设法调动一切力量、采取多种手段、开辟多种阵地。除采用一些传统的、为广大公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以外,还要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占领高科技宣传阵地---各类网站,让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生产、生活、决策的每个角落、每个环节以及每个组织和每个个人;使得一切生产、生活、决策过程都成为具体的法律法规运用、执行和实施、实现的过程。     (四)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各种投入。由于我国有长达数千年的封建历史,传统上是个“人治”国家,改革开放前又实行了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凡事按领导人意见办的习惯和作风根深蒂固。因此,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有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从目前全国各地所进行的依法治理来看,很大程度上带有明显的“人治”痕迹,可以说是“人治”前提下的“法治”。有鉴于此,必须加大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保证一定力度,取得一定成效,必须保证有一定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克服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经费投入缺口大、专职人员编制不足、宣传教育力度弱、形式手段欠缺等等困难。否则缺乏人、财、物保障基础的工作最终将陷于绝望和瘫痪。     (五)抓好建章立制,形成良性循环。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理论教育、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制度建设等几大部分。仅仅满足于宣传教育本身,不作长期性的打算和要求,没有具体的制度规范,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难以长期坚持,二是成果不易巩固、深入,达不到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要求。因此,必须建章立制,把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在经费投入、措施保障、学习内容、学习期限、考核任用、消极处罚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得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思路、有目标,有规划、有要求,有考核、有奖惩,真正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下去,形成良性循环。     由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到依法治理,这是历史的必然;由依法治理到依法治国,这是一个思维理念的飞跃。随着“三五”普法应运而生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无疑在中国法制建设史上树立起一座光辉的里程碑,它将激励亿万志士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奋进。作为曾经参与依法治国基础工程---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的一分子,我将竭尽所能,奋力前行。

《试论普法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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